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4年度地停字第17號聲 請 人 廖珮婕相 對 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代 表 人 李翠鳳上列聲請人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聲請停止執行,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以民國114年度地停字第60號裁定移送本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審理,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收到文件時,時間來不及,明日也要出國,無法短時間完成繳費,爰依法請求准予裁定停止原處分之執行等語。
二、相對人意見略以:原處分(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民國114年5月16日南市衛國健字第1140109622號裁處書)係課予給付一定金錢之行政罰鍰,性質上屬金錢給付之處分,縱經執行,聲請人亦難謂因此有何不能回復或回復困難且無法以金錢賠償損害之情形;至聲請人主張欲出國而無法繳納罰鍰,係其個人可控制安排之行程,遑論有何因執行所致難以回復損害之緊急情況,非屬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所稱急迫情事,故難認本案有停止執行原處分之法定事由,聲請人所請於法未合,懇請鈞院駁回是項停止執行聲請等語。
三、按「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關於我國現行暫時權利保護之「停止(原處分)執行」法制,法律並未以外國學說所稱之「審究本案訴訟勝訴概然性」直接作為法律要件,而係於訴願法第93條第3項、第2項及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2項分別將「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顯有疑義」及「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列為「得停止執行」及「不得停止執行」之態樣,以符合停止執行制度,原則上係對獲得撤銷訴訟勝訴判決確定之受處分人或訴願人,提供有效法律保護之基本精神。從而,行政法院於審查停止執行之聲請時,依即時可得調查之事證判斷,如聲請人之本案訴訟顯會勝訴(即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顯有疑義),即得裁定停止執行;惟如聲請人之本案訴訟顯會敗訴(法律上顯無理由),則應駁回其聲請;至如聲請人之本案訴訟並無顯會勝訴或敗訴之情形,則應審究原處分之執行是否會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以及停止執行對公益有無重大影響等要件,以決定之(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裁字第1590號裁定)。而上述「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有急迫情事」、「停止執行對於公益無重大影響」等要件,缺一不可,缺其一者即應駁回停止執行之聲請。另所謂「難於回復之損害」,係指其損害不能回復原狀,或不能以金錢賠償,或在一般社會通念上,如為執行可認達到回復困難之程度而言,至當事人主觀上難於回復之損害當非屬該條所指之難於回復之損害(參照最高行政法院91年度裁字第344號、92年度裁字第864號等裁定)。又停止執行制度係屬暫時之權利保護,非本案救濟程序,法院須於有限時間內,依即時可得調查之證據,就停止執行要件事實之存否而為認定。聲請人應就構成上述停止執行之要件事實負其釋明之責,倘停止執行之聲請,經審查結果,於上揭法定要件欠缺其一,乃屬要件不備,即應駁回。另所謂合法性顯有疑義,係指依行政處分之形式觀之,其違法係明顯,且不待調查即得認定而言,並非行政處分有違法事由,即當然構成訴願法第93條第2項所稱之「合法性顯有疑義」(最高行政法院114年度抗字第289號裁定意旨參照)。
四、經查:㈠查原處分裁罰內容包含罰鍰處分及命聲請人移除違規刊登之
交易訊息之管制性不利處分,其中罰鍰處分對於聲請人之影響僅為財產利益之損失,並非無從以金錢估計其價值,依一般社會通念,難認不能以金錢賠償,非屬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2項前段所稱之「難於回復之損害」,與聲請停止執行之要件不合,自難謂有不能以金錢賠償或難於回復原狀之急迫情況。至於聲請人主張因時間來不及,要出國無法短時間完成繳費云云,此乃屬聲請人個人行程安排事宜,核與前述「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之停止執行要件未合,亦非屬行政訴訟法第116條所稱急迫情事,原告以此為由聲請停止執行,自有未洽。
㈡又查,關於原處分中命聲請人移除違規刊登之交易訊息處分
部分,因聲請人未就倘不停止執行該部分處分,聲請人將受有何種難以回復之損害乙節,提出具體事證予以指述或釋明,故原處分之執行,當無聲請人所指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之情事,自與前揭停止執行之要件核屬不合。
㈢從而,聲請人聲請停止原處分之執行,為無理由,應予駁 回。
五、爰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6 日
審判長 法 官 李明鴻
法 官 蔡牧玨法 官 謝琬萍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出抗告狀(須按他造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秀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