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4年度地訴字第144號原 告 鄭坤鐘被 告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代 表 人 許仁澤訴訟代理人 葉張基律師 林韋甫律師上列當事人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定如下: 主 文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5 日 法 官 楊詠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5 日 書記官 黃怡禎裁判案由:廢棄物清理法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