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113 年司家補字第 81 號民事裁定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家補字第81號聲 請 人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法定代理人 蕭振嘉上列聲請人聲請准予變賣遺產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一、應補正之事項:聲請程序費用新台幣1,000元。

二、如聲請人未能依前項所示之方式補正,本院將裁定駁回本件聲請。

三、本件聯絡人:事股書記官(電話:00-0000000 轉分機575)。

四、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家事法庭 司法事務官 潘俊宏

裁判案由:補繳裁判費
裁判日期: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