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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 103 年抗字第 36 號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抗字第36號抗 告 人即 被 告 劉俊宏上列抗告人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不服中華民國103年7月18日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459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抗告駁回。

理 由

一、本案被告因為涉嫌於民國103年6月20日中午12時許,在花蓮縣○○鄉○○○○○路即省道台九線180.1公里處,意圖上吊自殺,經路人報警,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崇德派出所陳建元警員即騎乘車號000-000號警用機車到場處理,劉俊宏明知警用制式九0手槍及子彈分別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2款所明定列管之槍砲及彈藥,非經許可,不得無故持有,竟於警員到場處理時,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搶奪、傷害及毀損之犯意,趁陳建元不及防備之際,搶奪陳建元上開服務單位所配用之槍號0000000制式九0警槍一支(內含警用槍枝彈匣1個,警用子彈12顆)後逃跑,且於搶奪過程中造成警員陳建元受有右側第一、三、四指、右腕擦挫傷、警員腰帶上之槍套斷裂。劉俊宏持有槍枝後並2度拉動滑套,陳建元情急之下先以警用機車衝撞劉俊宏奪回佩槍,惟劉俊宏又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乘隙搶奪上開警用機車,並騎乘機車沿省道台九線駛離現場。嗣同日13時35分許,在台九線131.4公里處南澳平交道為宜蘭縣警察局蘇澳分局員警逮捕。經檢察官於103年7月8日提起公訴。

二、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於103年7月8日訊問被告,認其對於起訴書所載之上開各項罪名均坦承不諱,核與起訴書所載之證據相符,是其涉犯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妨害公務罪、同法第138條之毀損公物罪、同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同法第325條第1項之搶奪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之持有槍枝罪、同條例第12條第4項之持有子彈罪等罪,嫌疑重大;又其涉犯之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之持有槍枝罪屬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其於案發當時有搶奪警用槍枝後逃亡之行為,足認其有逃亡之虞;再斟酌被告本次所犯搶奪警用槍枝之行為,對於社會秩序影響重大,相較被告個人之家庭、工作及身體狀況及訴訟上防禦權之行使等個人私益,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及執行,乃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3款之規定,於103年7月8日裁定予以羈押。

三、被告於羈押後,於原審審理期間之103年7月18日以:被告受羈押至今,經藥物治療,對病情已有控制,也瞭解生命的可貴,每每見年邁母親前來會客,總是淚往肚子吞,才深知這是為人子所不該的事,被告已學到親情的珍貴,也答應家母如釋放之後,定當去醫院接受治療,定當前往派出所當面向警員道歉,只求將傷害降至最低為理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經原審法院裁定駁回之後,被告再以患有精神疾病,犯案時毫無自主意識,且自動繳交槍枝彈藥,未侵犯他人,希望能回家接受治療等語提起抗告。

四、按被告及得為其輔佐人之人或辯護人,得隨時具保,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被告究竟有無羈押之必要或執行羈押後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應由法院按照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情事斟酌認定,而聲請停止羈押,除有刑事訴訟法第114條各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得駁回外,法院有裁量准否之權,尚非被告所得強求,最高法院著有29年抗字第57號、46年台抗字第6號、46年台上字第21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再者,有無羈押被告之必要,係屬為保全被告使訴訟程序得以順利進行,或為保全證據或為保全對被告刑罰之執行目的,而對被告實施人身強制處分權;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規定而羈押者,更以防範被告再犯,具預防性目的,故審酌被告有無羈押必要,除被告犯罪嫌疑已屬重大外,自當基於訴訟進行程度、犯罪性質、犯罪實際情狀及其他一切情事,審慎斟酌有無上開保全或預防目的,依職權妥適裁量,俾能兼顧國家刑事追訴、刑罰權之順暢執行及人權保障。

五、經查被告固以前詞聲請停止羈押、提起抗告。然被告所涉嫌之犯行,係於搶奪配槍後,繼續與警員纏鬥,遭到警員制止後,又趁隙取走警車,避走他方,躲避員警追捕,其犯行對於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而且對於被告及家人本身生命身體健康形成高度的危險,再參以被告前曾於97年間因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送觀察勒戒,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參,本案經起訴後,原審法院於103年7月8日羈押被告,尚未行準備程序等情,應認為確實有繼續羈押被告之必要。原審法院因而裁定駁回抗告人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於法並無不合,被告提起抗告,自無理由,應予駁回。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8 日

刑事庭審判長法 官 謝志揚

法 官 江德民法 官 賴淳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再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8 日

書記官 連玫馨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14-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