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96 年附民字第 9 號刑事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96年度附民字第9號原 告 日商.日本香煙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本田勝彥訴訟代理人 陳和貴律師

劉晉榮林秋萍被 告 甲○○上列被告因民國96年度易字第72號違反菸酒管理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3 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黃永勝

法 官 張育彰法 官 鄭貽馨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嘉萍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6 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裁判日期:2007-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