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2 年重附民字第 26 號刑事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重附民字第26號原 告 游溪洲特別代理人 游建鈞 住新竹縣○○市○○路○段000號0樓之0訴訟代理人 陳湘如律師被 告 莊竣凱

孫國龍即仟晟運輸企業上列被告因112年度交易字第141號過失重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8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莊深淵

法 官 陳錦雯法 官 程明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高慈徽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9 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裁判日期: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