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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5 年單禁沒字第 65 號刑事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單禁沒字第65號聲 請 人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王秀玉

籍設宜蘭縣○○鎮○○路○段000號(宜蘭○○○○○○○○○)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4年度毒偵緝字第169號、115年度毒偵字第170號、115年度毒偵字第371號、115年度毒偵字第372號、115年度毒偵字第373號、115年度毒偵字第375號、115年度毒偵緝字第61號、115年度毒偵緝字第62號、115年度毒偵緝字第63號),聲請沒收違禁物(115年度聲沒字第4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品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王秀玉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聲請人以114年度毒偵緝字第169號、115年度毒偵字第170、371、372、373、374、375、376、474號、115年度毒偵緝字第61、62、63號案件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之物,屬違禁物;另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品為被告所有,業據被告所自承,並為供本案犯行所用之物,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第3項(聲請書漏列)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附表一所示之物及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附表二所示之物品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次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亦定有明文。再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行為人之犯罪或判決有罪者,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查甲基安非他命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稱之第二級毒品,依同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不得持有,故屬違禁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應沒收銷燬。又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得諭知沒收並銷燬之者,以查獲之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為限,固不及於毒品之外包裝,惟若外包裝與沾附之毒品無法析離,自應將外包裝併該毒品諭知沒收並銷燬之(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621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三、經查,被告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4年度毒偵緝字第169號、115年度毒偵字第170、371、372、373、374、375、376、474號、115年度毒偵緝字第61、62、63號案件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此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參。又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之物經送鑑驗,結果分別檢出有N,N-二甲基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成分,並有如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之鑑定書在卷可稽,揆諸前揭規定與說明,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之物及其無法析離之外包裝袋,自屬違禁物,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及刑法第40條第2項之規定,予以宣告沒收銷燬。至鑑驗用罄部分,既已滅失,自無庸再予宣告沒收銷燬,附此敘明。

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品,均屬被告所有,且係供上開施用毒品犯行所用之物,業據被告供述明確,並有如附表二證據欄所示之證據資料附卷可憑。揆諸前揭規定,是聲請人向本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上開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之物及單獨宣告沒收上開附表二所示扣案物,均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第3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1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程明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廖文瑜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1 日

附表一編號 扣案物 鑑定結果 鑑定書 備註 1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毛重0.837公克,取樣0.011公克檢驗,驗餘毛重0.826公克) 檢驗結果:甲基安非他命 慈濟大學濫用藥物檢驗中心114年5月5日慈大藥字第1140505089號函暨鑑定書(宜蘭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254號卷第69頁) 宜蘭地檢114年度毒偵緝字第169號、宜蘭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254號 2 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玻璃球吸食器1組 檢驗結果:經刮取殘渣,檢出Methamphetamine(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鑑定書(臺北地檢115年度毒偵字第286號卷第143頁) 宜蘭地檢115年度毒偵字第170號、臺北地檢115年度毒偵字第286號 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殘渣袋1袋 檢驗結果:經刮取殘渣,檢出Methamphetamine(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3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管(淨重0.4001公克,取樣0.0016公克檢驗,驗餘淨重0.3985公克)暨外包裝之吸管 檢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11月28日北榮毒鑑字第AK07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7129號卷第52頁) 宜蘭地檢115年度毒偵字第372號、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7129號 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吸食器1組 檢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4 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玻璃球1個 檢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10月1日北榮毒鑑字第AI838號毒品成分鑑定書(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7351號卷第11頁) 宜蘭地檢115年度毒偵字第373號、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7351號 5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淨重0.4887公克,取樣0.0019公克檢驗,驗餘淨重0.4868公克) 檢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5年1月27日北榮毒鑑字第AL35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新北地檢115年度毒偵字第246號卷第51頁) 宜蘭地檢115年度毒偵字第375號、新北地檢115年度毒偵字第246號 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吸食器1組 檢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成分。 6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淨重0.0846公克,取樣0.0031公克檢驗,驗餘淨重0.0815公克) 檢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8月20日北榮毒鑑字第AH959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一)(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4567號卷第42頁) 宜蘭地檢115年度毒偵緝字第61號、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4567號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管(淨重0.4131公克,取樣0.0013公克檢驗,驗餘淨重0.4118公克)暨外包裝之吸管 檢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吸食器1組 檢驗結果:檢出N,N-二甲基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成分。 7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2包(總淨重0.925公克,取樣0.0019公克檢驗,驗餘總淨重0.9231公克) 檢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9月9日北榮毒鑑字第AI454號毒品成分鑑定書(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緝字第821號卷第13頁、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5105號卷第46頁) 宜蘭地檢115年度毒偵緝字第62號、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緝字第821號、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5105號 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吸食器1組 檢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成分。 8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淨重0.8893公克,取樣0.0018公克檢驗,驗餘淨重0.8875公克) 檢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11月14日北榮毒鑑字第AJ61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緝字第822號卷第35頁) 宜蘭地檢115年度毒偵緝字第63號、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緝字第822號、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5814號

附表二編號 扣案物 證據 備註 1 吸食器1組、玻璃球2支 ⒈被告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宜蘭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254號卷第5頁反面、39頁反面) ⒉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宜蘭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254號卷第14至17頁) ⒊扣押物品清單(宜蘭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254號卷第86頁) 宜蘭地檢114年度毒偵緝字第169號、宜蘭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254號 2 吸食器1個、殘渣袋1個 ⒈被告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6648號卷第5頁反面、35頁) ⒉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6648號卷第9至12頁) ⒊扣押物品清單(宜蘭地檢115年度毒偵字第371號卷第3頁) 宜蘭地檢115年度毒偵字第371號、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6648號 3 吸食器2個、摻食吸管1根 ⒈被告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5814號卷第7頁、38頁) ⒉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5814號卷第12至15頁) 宜蘭地檢115年度毒偵緝字第63號、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緝字第822號、新北地檢114年度毒偵字第5814號

裁判案由:聲請沒收違禁物
裁判日期:202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