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重訴字第七一號 原 告 宜蘭縣頭城鎮農會法定代理人 甲○○訴訟代理人 李蒼棟律師被 告 丙○○訴訟代理人 林健智律師被 告 乙○○右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不履行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二 月 十七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 官 林翠華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二 月 三十 日~B法院書記官 沈峰巨裁判案由:債務不履行等裁判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0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