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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5 年刑營秘聲字第 20 號刑事裁定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刑營秘聲字第20號聲 請 人 凱基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楊甲鈞代 理 人 林宗志律師

張學維律師相 對 人即 被 告 連晉相 對 人 凃成樞律師上列聲請人即告訴人因本院115年度刑營訴字第9號被告連晉違反營業秘密法等案件,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相對人連晉、凃成樞律師就如附表所示之卷證,不得為實施本院115年度刑營訴字第9號案件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開示。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本案檢察官起訴書附表已明確記載聲請人即告訴人凱基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基公司)所有之檔案名稱「寶倉物流之火災及公共意外保險全套規劃」10份資料、「豆府公司之火災及公共意外保險全套規劃」4份資料、「聚恆科技火災、工程綜合保險及電子設備保險及無人機責任保險全套規劃」10份資料及「寶發公司商業綜合責任保險詢價書」1份資料等4套文件,均屬聲請人憑以向該等客戶取得獨家委託(授權)書,俾繼續提供渠等保險商品規劃與代為向保險公司詢/議價等服務之營業秘密(下稱本案營業秘密),因聲請人得依據上開資料充分掌握客戶之實際需求及過往保險規劃內容,以持續提供適切之保險方案,並順利辦理每年度保險商品之續約,維繫與客戶間既有之委託(授權)關係並藉以取得業務(佣金)收益,具有極重要之經濟價值。倘本案營業秘密遭開示或外洩,同業即得因知悉該等客戶之具體需求及既有規劃方式,針對性地提出更具競爭力之價格或其他有利條件,進而爭取客戶之委託(授權)書,且依保險經紀業務運作實務,客戶於同一期間僅得授權一家保險經紀人為其向保險公司進行詢價及議價,具有獨家排他性,倘若其他同業取得客戶授權,即取得獨家、專屬為該客戶提供與保險公司詢/議價及相關服務之主導權,聲請人將無法繼續為原有客戶提供服務而喪失業務機會及佣金收益。如附表所示卷證為起訴書附表所載之本案營業秘密,相對人即本案被告及辯護人既得閱覽,將有於訴訟目的以外利用或對他人開示之高度可能,而有妨害聲請人基於本案營業秘密之事業活動之虞,致有限制其開示或使用之必要,爰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對相對人即本案被告連晉、相對人即選任辯護人凃成樞律師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

二、按當事人或第三人就其持有之營業秘密,經釋明符合下列情形者,法院得依該當事人或第三人之聲請,對他造、當事人、代理人、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發秘密保持命令:一、當事人書狀之內容,記載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或已調查或應調查之證據,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二、為避免因前款之營業秘密經開示,或供該訴訟進行以外之目的使用,有妨害該當事人或第三人基於該營業秘密之事業活動之虞,致有限制其開示或使用之必要。前項規定,於他造、當事人、代理人、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在聲請前已依書狀閱覽或證據調查以外方法,取得或持有該營業秘密時,不適用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36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另按秘密保持命令之聲請或請求事件,法院為裁定前,得為必要之證據調查;並得通知當事人或第三人協商應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及應受命令保護之營業秘密範圍。前項應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以得因本案接觸該營業秘密之人為限,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49條亦有明文。

三、經本院訊之相對人等就本件聲請均表示同意,有本院115年6月26日準備程序筆錄在卷可稽,可認兩造就應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及應受命令保護之營業秘密範圍已達成協議。另經本院審閱如附表所示卷證資料,確為聲請意旨所述相關內容,核屬聲請人關於銷售或經營之公司內部資訊,且有告訴人凱基公司於偵查中提出如起訴書證據清單「編號10」所載文書證據可佐,堪認聲請人已釋明如附表所示卷證具有秘密性、經濟性,且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涉及其營業秘密。另審酌相對人連晉自告訴人凱基公司離職後改任職於競爭同業,如附表所示卷證若經開示或供本案訴訟進行以外之目的使用,自將妨害聲請人基於該營業秘密之事業活動,致有限制相對人等開示或使用之必要。另至本件聲請時止,查無相對人等於本案繫屬本院後有自閱覽書狀或調查證據以外之方法,取得或持有如附表所示卷證資料,是依上揭規定,本件聲請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66條第1項、第38條第1項,裁定如

主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3 日

智慧財產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李郁屏

法 官 王凱俐法 官 馮浩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4 日

書記官 郭宇修附表:

編號 營業秘密名稱 卷證位置 1 告證4-2:檔案名稱「00000000寶倉物流商業火災保險出單通知(觀音倉南棟)」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5至7、132至134、213至215、343至345頁 2 告證4-3:檔案名稱「00000000寶倉暨高倉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暨團體傷害保險規劃書」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9至10、135至136、217至218、347至348頁 3 告證4-4:檔案名稱「00000000寶倉物流商業火災保險出單通知」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11至15、137至141、219至223、349至353頁 4 告證4-5:檔案名稱「00000000寶倉物流商業火災保險出單通知(觀音倉北棟)」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17至19、142至144、225至227、355至357頁 5 告證4-6:檔案名稱「2022凱基寶倉附件七及附件-保險權益轉讓合約」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21至28、145至152、229至236、359至366頁 6 告證4-7:檔案名稱「承諾書(新版)」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29至32、153至156、237至240、367至370頁 7 告證4-8:檔案名稱「00000000寶倉物流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出單通知」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33至35、157至159、241至243、371至373頁 8 告證4-9:檔案名稱「寶倉物流公共意外保險批單」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37、160、245、375頁 9 告證4-10:檔案名稱「寶倉物流公共批單」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39、161、247、377頁 10 告證4-11:檔案名稱「00000000寶倉物流受託物管理人責任保險出單通知」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41至43、162至164、249至251、379至381頁 11 告證5-2:檔案名稱「00000000豆府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團體傷害保險/溢額雇主意外責任險規劃書」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47至49、166至168、255至257、383至385頁 12 告證5-3:檔案名稱「00000000豆府公司產品責任保險規劃書」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51至53、169至171、259至261、387至389頁 13 告證5-4:檔案名稱「00000000豆府公司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規劃書(底層暨超額)」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55至58、172至175、263至266、391至394頁 14 告證5-5:檔案名稱「00000000豆府商業火災保險規劃書」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59至61、176至178、267至269、395至397頁 15 告證6-2:檔案名稱「0000000聚恆科技安裝工程綜合保險(天方能源)」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65至67、180至182、273至275、399至401頁 16 告證6-3:檔案名稱「0000000聚恆科技安裝工程綜合保險詢價書」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69至71、183至185、277至279、403至405頁 17 告證6-4:檔案名稱「00000000聚恆科技商業火險規劃書(188號)」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73至75、186至188、281至283、407至409頁 18 告證6-5:檔案名稱「00000000聚恆科技商業火險規劃書(168號)」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77至79、189至191、285至287、411至413頁 19 告證6-6:檔案名稱「0000000聚恆科技商業火險規劃書(桃園辦公室)」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81至83、192至194、289至291、415至417頁 20 告證6-7:檔案名稱「00000000聚恆科技電子設備險規劃書」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85至87、195至197、293至295、419至421頁 21 告證6-8:檔案名稱「00000000聚恆科技電子設備險規劃書」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89至92、198至201、297至300、423至426頁 22 告證6-9:檔案名稱「00000000聚恆科技電子設備險出單通知」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93至95、202至204、301至303、427至429頁 23 告證6-10:檔案名稱「00000000聚恆科技電子設備綜合保險規劃書」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97至99、205至207、305至307、431至433頁 24 告證6-11:檔案名稱「00000000聚恆科技無人機責任險規劃書」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101至103、208至210、309至311頁、435至437頁 25 告證7-2:檔案名稱「00000000寶發能源商業綜合責任保險詢價書」影本 他卷不公開卷第107至109、315至317、320至322、439至441頁

裁判日期: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