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民專訴字第86號原 告 王平典訴訟代理人 李季錦律師被 告 班堤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江衍諄共 同訴訟代理人 邱景睿律師複代理人 王惠光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 年2 月23日11時,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0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蔡如琪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0 日
書記官 王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