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民著訴字第47號原 告 長欣多媒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光璞訴訟代理人 林明德被 告 李紫綾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熊誦梅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
書記官 劉筱淇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民著訴字第47號原 告 長欣多媒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光璞訴訟代理人 林明德被 告 李紫綾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熊誦梅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
書記官 劉筱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