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民商訴字第13號原 告 燕威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朱莉訴訟代理人 楊祺雄律師
廖嘉成律師陳巧宜律師被 告 得力興生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兼 法 定代 理 人 林崇稼共 同訴訟代理人 陳慶諭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商標權行為等事件,已於民國103 年10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4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陳端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吳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