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民專訴字第77號原 告 李宗江被 告 豐譽電信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温建勳訴訟代理人 彭志傑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專利權報酬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五年三月三十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22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張銘晃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23 日 書記官 葉倩如裁判案由:專利權報酬爭議裁判法院:智慧財產法院裁判日期:2016-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