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民專訴字第23號原 告 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施崇棠訴訟代理人 賴蘇民律師
孫德沛律師廖沿臻律師被 告 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徐祥訴訟代理人 曹志仁律師複 代理 人 林俊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專利權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1 日
智慧財產第四庭
法 官 林怡伸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1 日
書記官 鄭楚君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民專訴字第23號原 告 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施崇棠訴訟代理人 賴蘇民律師
孫德沛律師廖沿臻律師被 告 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徐祥訴訟代理人 曹志仁律師複 代理 人 林俊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專利權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1 日
智慧財產第四庭
法 官 林怡伸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1 日
書記官 鄭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