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4 年民專上字第 9 號民事裁定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民專上字第9號上 訴 人 先進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高維亞訴訟代理人 張哲倫律師

羅秀培律師林嘉興專利師蔡亦強專利師呂正忠專利師陳有滕律師被 上訴 人 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世岳訴訟代理人 黃仁宜律師

盧懷力專利師陳柏宇專利師謝慧嫻專利師被 上訴 人 王世岳共 同訴訟代理人 王仁君律師

李維峻律師洪振盛律師

參 加 人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法定代理人 廖承威訴訟代理人 吳耿榮

孫文一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原指定技術審查官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歸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改指定技術審查官劉力夫依112年8月30日修正施行前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6 日

智慧財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汪漢卿

法 官 吳俊龍法 官 陳端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6 日

書記官 吳祉瑩

裁判日期:20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