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00 年附民字第 54 號刑事裁定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附民字第54號原 告 徐慧娟被 告 昇暘國際開發有限公司代 表 人 黃玟皓上列被告因100 年度易字第741 號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另被告元睿國際有限公司(原豐瑩有限公司)部分,業經撤回,併此敘明。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 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柳章峰

法 官 林大為法 官 梁晉嘉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容辰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 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裁判日期:2013-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