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01 年易字第 264 號刑事裁定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易字第264號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台灣生技綠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蔣瑞山代 理 人 孫茂川被 告 台灣生技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兼 被 告 黃敬霖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楊長岳律師被 告 奇蹟生活有限公司代 表 人兼 被 告 周淑惠被 告 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廖尚文代 理 人 楊俊元

葉育青王家章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洪國勛律師被 告 劉珍蓮被 告 劉茜蘭被 告 蔡佩芳上 三 人選任辯護人 洪國勛律師

喬心怡律師上列被告被訴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業於中華民國102 年9月17日辯論終結,原定於102 年11月15日下午5 時宣示判決,茲改定於102 年10月25日下午5 時宣示判決,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17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羅貞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碧雯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17 日

裁判日期:20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