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14號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百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 代表人 陳良榮被 告 光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陳漢鎮被 告 蔡淑芬共 同選任辯護人 羅秉成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農藥管理法等案件,前經改行簡式審判程序辯論終結後,茲被告、辯護人狀請與檢方認罪協商,應認尚有待釐清之事項,爰再開辯論,並定民國102 年10月3 日16時20分在本院刑事第一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6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江振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6 日
書記官 楊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