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易緝字第14號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DAGDAGAN DANTE TORRES
MANZANO ELIZALDY GAMILENG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2人因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2人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魏宏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秉翰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