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112年度苗小字第168號原 告 陳清涼被 告 林邦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萬貳仟貳佰肆拾伍元。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四、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理由要領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111年6月7日,駕駛車號000-0000號租賃小客車(下稱肇事車輛)沿國道一號公路北向內側車道行駛,於同日11時1分許行經苗栗縣○○鄉○道○號公路北向145.2公里處,本應注意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且依當時情形,應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因不明原因操作失當,肇事車輛遂失控,先擦撞內側護欄,又打轉衝向外側路肩。適伊駕駛伊所有車號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下稱系爭車輛)沿國道一號公路北向外側車道行駛而行經該處。伊見狀雖試圖往外側路肩閃避,但系爭車輛仍遭肇事車輛撞擊受損(下稱系爭車禍)。系爭車輛嗣經送往儀德汽車保養場評估,確認有附表所示項目需維修,修復費用共計新臺幣(下同)5萬7,750元。爰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為請求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5萬7,750元。
二、原告固於審理中陳稱:就附表編號17至19、21、27至29所示修復費用,為肇事車輛車禍時零件噴出四散,造成系爭車輛的車頂、左C柱、右側車門均有刮傷。惟因當時下雨,因此伊當下未發現並告知員警等語(本院卷第100頁)。但觀諸卷內員警所拍攝現場及車損照片26張(均附於本院卷)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本院卷第45頁)之記載,本件車禍過程由兩車車體受損部位、自述行向,可知應為肇事車輛失控擦撞內側護欄,接著打轉衝向路肩時,車身左後側與系爭車輛左前葉子板、左前門處發生碰撞,進而導致系爭車輛右前車頭撞擊到外側護欄受損,系爭車輛之左C柱、車頂、右側車門均非有受到撞擊部位,且員警於處理車禍時對系爭車輛完整檢視、拍照,亦未見系爭車輛之左C柱、車頂、右側車門有烤漆受損情事。又參酌本件車禍並無相關行車紀錄器影像或監視器影像,可供釐清有無原告所述零件飛散刮傷系爭車輛烤漆情形,此有A1、A2類交通事故攝影蒐證檢視表1份(本院卷第65頁)在卷可參;以及原告除事後自行拍攝之左C柱烤漆遭刮傷照片1張(本院卷第95頁)外,別無其他事證可提出佐證其說(本院卷第100頁)等情,是依卷內事證,無法認定附表編號17至19、21、27至29所示費用為系爭車禍所造成之損失。
三、系爭車輛依卷附行照影本(本院卷第25頁)之記載,出廠年月為87年2月,至事故發生日(111年6月7日),約已使用24年4月。依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非運輸業用客車、貨車之耐用年數為5年,以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千分之三六九,其最後1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計額,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之十分之九。又附表編號7部分雖是標示使用中古零件,但因原告未提出該中古零件已使用之年限、與新品價值之差異等事證,是本院仍將之視為新品價格。本件系爭車輛已使用24年餘,依上開說明,應以十分之九計算折舊額。則零件費用扣除折舊後應為2,245元(22,450-22,450×9/10=2,245),再加計無庸折舊之附表編號22至26所示工資費用6,100元、附表編號13至16、20所示烤漆塗裝費用1萬3,900元,合計必要修復費用為2萬2,245元,是原告所請求修復費用僅此範圍內為有理由。
四、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8 日
苗栗簡易庭 法 官 陳中順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及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裁判費。
上訴理由應表明:
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理由。
當事人如對本件訴訟內容有所疑義,得聲請閱卷。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8 日
書記官 蔡芬芬附表:
編號 品名 金額(新臺幣) 零件 1 前保桿外殼(TW) 3,200元 2 保桿右彎角飾條(TW) 600元 3 右前霧燈 1,750元 4 左前葉(TW) 2,800元 5 左前葉飾條(TW) 800元 6 左前葉方向燈(TW) 400元 7 左前門(中古) 5,000元 8 左前門飾條(TW) 1,800元 9 左前門防水橡皮(正) 4,200元 10 左前內規板(前)(TW) 950元 11 左前內規板(後)(TW) 600元 12 前保桿扣子1組 350元 零件費用總和 2萬2,450元 烤漆塗裝 13 前保桿烤漆 2,800元 14 左前葉烤漆 2,500元 15 左前門烤漆(內外) 3,800元 16 引擎蓋烤漆 4,000元 17 車頂烤漆 5,500元 18 右前門烤漆 2,800元 19 右後門烤漆 2,800元 20 左後視鏡烤漆 800元 21 左C柱烤漆 2,800元 烤漆塗裝費用總和 2萬7,800元 工資 22 前保桿拆裝分解組合 1,500元 23 左前葉拆裝 1,000元 24 左前門拆裝分解組合 2,500元 25 左前內規板拆裝及引擎蓋配件拆裝 800元 26 左後視鏡拆裝 300元 27 車頂飾條拆裝 600元 28 右前門配件拆裝 400元 29 右後門配件拆裝 400元 工資費用總和 7,500元 總計 5萬7,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