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易字第260號公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楊筑鈞上列被告因妨害秘密罪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9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 雷 安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 瓊 英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9 日裁判案由:妨害秘密罪等裁判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