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埔刑簡字第85號被 告 鄒乙豪上列被告因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案件,業經本院以104 年度埔刑簡字第85號判決在案,惟查被告鄒乙豪現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致無從送達前述判決,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 款規定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2 日
埔里簡易庭 法 官 陳鈴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蕭秀芬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2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埔刑簡字第85號被 告 鄒乙豪上列被告因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案件,業經本院以104 年度埔刑簡字第85號判決在案,惟查被告鄒乙豪現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致無從送達前述判決,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 款規定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2 日
埔里簡易庭 法 官 陳鈴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蕭秀芬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