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監宣字第126號聲 請 人 廖0達相 對 人 廖0茶關 係 人 葉0芳
廖0勝廖0超
廖0女上列聲請人對於相對人聲請監護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宣告廖0茶(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二、選定廖0達(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受監護宣告之人廖0茶之監護人。
三、指定葉0芳(女,民國00年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會同開具受監護宣告之人廖0茶財產清冊之人。
四、聲請程序費用由受監護宣告之人廖0茶負擔。理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