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單禁沒字第106號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楊劭農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114 年度聲沒字第8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扣案如附表各該編號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按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前段定有明文。又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且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1 項、刑法第40條第2 項亦有明文。被告楊劭農前因如附表編號
2 號所示之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案件,經依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 年度毒聲字第336 號裁定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再依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 年度毒聲字第218 號裁定令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逾6 個月後,認無繼績執行強制戒治之必要,於民國114 年3 月19日停止戒治並釋放出所;而如附表編號1 號所示之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及編號3、4號所示之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案件,均係被告於前開強制戒治執行前所為,應為該強制戒治效力所及,且被告持有第一、二級毒品之低度行為,為其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高度行為所吸收,業經本署檢察官以114 年度戒毒偵字第11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該案不起訴處分書在卷可稽。惟被告為警查獲如附表各該編號所示之扣押物品,經送鑑驗結果,分別檢出如附表各該編號所示之毒品成分,係屬違禁物,有如附表各該編號所示之證據資料在卷可憑,爰依前開規定聲請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前段定有明文。又按海洛因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 條第2 項第1款所規範之第一級毒品,依同條例第ll條第2 項規定不得持有,故屬違禁物,自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l 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再按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 項亦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楊劭農有為如附表各該編號「查獲情形」欄所示之犯行,並經警分別扣得如附表各該編號所示之物等情,有如附表各該編號備註欄所示之證據、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4 年度偵字第11號不起訴處分書1 份及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足稽。而扣案如附表各該編號所示之物經送鑑定結果,均如附表各該編號所示內容等情,有如附表各該編號所示之鑑定報告在卷可稽,是如附表各該編號所示之物均分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 條第2 項第2 款管制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同條例第2 條第2 項第1 款管制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均為法律上禁止持有之違禁物;又包裝前開毒品之包裝袋,仍會殘留微量第一、二級毒品成分而無法完全析離,是均應整體視為毒品,不問屬於被告與否,應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至於鑑驗耗損之毒品部分,因均已滅失,自無庸併予宣告沒收銷燬。從而揆諸前揭說明,應認本件之聲請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455 條之36第2 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11條前段、第40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附表:編號 名 稱 查 獲 情 形 鑑 驗 結 果 備 註 0 第二級毒品甲 基安非他命1 包(含包裝袋 1 只,淨重0. 5179公克,剩 餘量0.5129公 克) 【保管字號: 113 年度安字 第62號】 被告楊劭農於民國112 年8 月13日12時許,在其位於新 竹市○○區○○○0 段000 巷00號之2 之居所內,以將 甲基安非他命置於玻璃球內 燒烤後吸食煙霧之方式,施 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1 次。嗣於112 年8 月13日 23時50分許,在新北市○○ 區○○○道0 段00巷0 號6 樓,因另涉詐欺案件現行犯 而為警逮捕,當場扣得甲基 安非他命1 包,經警於翌日 (14日)2 時許,採集其尿 液檢體送驗結果呈安非他命 陽性反應及甲基安非他命陽 性反應(原偵查案號113 年 度毒偵緝字第269 號) 左列扣案物經送臺北榮 民總醫院鑑定結果:白 色或透明晶體1 包,檢 體編號C0000000,毛重 0.7354公克(含1 個塑 膠袋重),淨重0.5179 公克,取樣量0.0050公 克,剩餘量0.5129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 安非他命(Methamphet amine )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2 年9 月12日北榮毒鑑字 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 鑑定書】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 局搜索扣押筆錄1 份、扣 押物品目錄表1 份及扣押 物品收據1 份、查獲施用 (持有)毒品案件經過情 形紀錄表1 份、自願受搜 索同意書1 份、新北市政 府警察局受採集尿液檢體 人姓名及檢體編號對照表 1 份、台灣檢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濫用藥物實驗室 -台北於112 年7 月29日 出具濫用藥物檢驗報告( 報告編號UL/2023/000000 00號)1 份、臺北榮民總 醫院112 年9 月12日北榮 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 成分鑑定書1 份及扣案物 品清單1 份。 0 ①第一級海洛 因1 包(含 包裝袋 1只 ,淨重0.15 2 公克,驗 餘總毛重約 0.387 公克 ) 【保管字號: 112 年度白字 第149 號】 ②第二級甲基 安非他命1 包(含包裝 袋1 只,淨 重0.507 公 克,驗餘總 毛重約0.77 7 公克) 【保管字號: 112 年度安字 第396 號】 被告楊劭農於112 年8 月31 日1 時許,在新竹市武昌街 三角公園公廁內,以捲菸方 式,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1 次;再以將甲基安非他命 置於玻璃球內燒烤後吸食煙 霧之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 甲基安非他命1 次。嗣於11 2 年8 月31日3 時10分許, 在新竹市東區復興路與文昌 街口為警攔查,當場扣得海 洛因1 包及甲基安非他命1 包,經警於同日3 時20分許 ,採集其尿液檢體送驗結果 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甲基 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嗎啡陽 性反應及可待因陽性反應( 原偵查案號113 年度毒偵緝 字第267 號) 左列扣案物均經送台灣 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 有限公司鑑定結果為: ①分析編號DAB6757 號 (委驗單位毒品編號 :B059號)白色粉末 1 包,取樣證物驗前 實秤毛重為0.39公克 ,淨重0.152 公克, 使用量0.003 公克, 鑑定用罄剩餘量0.14 9 公克,驗餘總毛重 約0.387 公克,檢出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Heroin)成分。 ②分析編號DAB6758 號 (委驗單位毒品編號 :B059-1號)白色透 明晶體1 包,取樣證 物驗前實秤毛重為0. 78公克,淨重0.507 公克,使用量0.003 公克,鑑定用罄剩餘 量0.504 公克,驗餘 總毛重約0.777 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 基安非他命(Metham phetamine )成分。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 藥股份有限公司於112 年9 月23日出具之毒品 證物檢驗報告(報告編 號:A0819 號)】 員警偵查報告1 份、新竹 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搜索扣 押筆錄1 份、扣押物品目 錄表1 份、扣案物照片4 幀、扣案物品清單2 份、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 份有限公司於112 年9 月 23日出具之毒品證物檢驗 報告(報告編號:A0819 號)1 份、扣案物品照片 1 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 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於112 年9 月15日出具之濫用藥 物檢驗報告(報告序號: 竹二-3號)1 份、新竹市 警察局偵辦毒品案件尿液 檢體委驗單(尿液檢體編 號:B-135 號)1 份。 0 第一級海洛因 1 包(含包裝 袋1 只,驗餘 淨重1.76公克 ,空包裝重0. 48公克) 【保管字號: 112 年度白字 第151 號】 被告楊劭農於112 年9 月15 日6 時為警採尿時起回溯26 、96小時內之某時許,在不 詳地點,以不詳方式分別施 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 次及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 次。嗣於112 年9 月15日3 時許,在新竹市東區中央路 與民生路口為警攔查,當場 扣得海洛因1 包,經警於同 日6時許,採集其尿液檢體 送驗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反 應、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嗎啡陽性反應及可待因陽 性反應(原偵查案號113 年 度毒偵緝字第268 號) 左列扣案物經送法務部 調查局鑑定結果為:送 驗粉末檢品1 包經檢驗 含微量第一級毒品海洛 因成分,淨重1.98公克 (驗餘淨重1.76公克, 空包裝重0.48公克) 【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 物實驗室112 年11月8 日調科壹字第00000000 000號鑑定書】 員警偵查報告1 份、自願 受搜索同意書1 份、新竹 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搜索扣 押筆錄1 份、扣押物品目 錄表1 份及扣押物品收據 1 份、員警密錄器及扣案 物照片11幀、自願受採尿 同意書1 份、台灣尖端先 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於112 年9 月28日出具之 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報告 編號:竹二-4號)1 份、 新竹市警察局偵辦毒品案 件尿液檢體委驗單(尿液 檢體編號:B-142 號)1 份、扣案物品清單1 份、 扣案物品照片1 幀、法務 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 112 年11月8 日調科壹字 第00000000000 號鑑定書 1 份。 0 ①第一級海洛 因1 包(含 包裝袋1 只 ,淨重0.20 6 公克,驗 餘總毛重約 0.458 公克 ) ②第一級海洛因1 包(含 包裝袋1 只 ,淨重0.06 公克,驗餘 總毛重約0.299 公克) 【保管字號: 113 年度白字 第54號】 被告楊劭農於113 年2 月19 日23時56分為警採尿時起回 溯26、96小時內之某時許, 在不詳地點,以不詳方式分 別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 次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 命1 次。嗣於113 年2 月19 日22時46分許,在新竹市○ 區○○路000 號前為警攔查 ,當場查扣海洛因2 包,經 警於同日23時56分許,採集 其尿液檢體送驗結果呈安非 他命陽性反應、甲基安非他 命陽性反應、嗎啡陽性反應 及可待因陽性反應(原偵查 案號113 年度毒偵字第288 號) 左列扣案物均經送台灣 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 有限公司鑑定結果為: ①分析編號DAB8931 號 (委驗單位毒品編號 :A20 號)米色粉末 1 包(標籤編號一) ,取樣證物驗前實秤 毛重為0.46公克,淨 重0.206 公克,使用 量0.002 公克,鑑定 用罄剩餘量0.204 公 克,驗餘總毛重約0. 458 公克,檢出第一 級毒品海洛因(Hero in)成分。 ②分析編號DAB8932 號 (委驗單位毒品編號 :A20 號)米色結塊 粉末1 包(標籤編號 二),取樣證物驗前 實秤毛重為0.3 公克 ,淨重0.06公克,使 用量0.001 公克,鑑 定用罄剩餘量0.059 公克,驗餘總毛重約 0.299 公克,檢出第 一級毒品海洛因(He roin)成分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 藥股份有限公司於113 年3 月14日出具之毒品 證物檢驗報告(報告編 號:A1955 號)】 員警偵查報告1 份、新竹 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扣押筆 錄1 份、扣押物品目錄表 1 份及扣押物品收據1 份 、現場及扣案物照片6 幀 、自願受採尿同意書1 份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檢體 真實姓名對照表(尿液檢 體編號:0000000U0043號 )1 份、扣案物品清單1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 股份有限公司於113 年3 月14日出具之毒品證物檢 驗報告(報告編號:A195 5 號)1 份、扣案物品照 片2 幀、台灣尖端先進生 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於11 3 年3 月1 日出具之濫用 藥物檢驗報告(報告編號 :竹一-3號)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