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竹簡字第536號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許玉貞上列被告因恐嚇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5年度偵字第5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A01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㈡被告於密切接近之時間,接續傳送本件恐嚇文字,係基於同
一恐嚇危害安全犯意所為,且侵害法益相同,各接續行為間之獨立性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應認係基於單一犯意之數個舉動接續施行,而評價為一行為,論以接續犯之實質上一罪。
㈢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屢次發送威脅生命、身
體、財產安全之文字,持續時日非短,惡性非輕,兼衡被告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暨其犯罪動機、目的、所生損害,及被告所述大學畢業之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1項、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李澤楊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
新竹簡易庭 法 官 朱瑞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弘明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附件】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5年度偵字第51號被 告 A01
選任辯護人 張庭瑜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A01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單一犯意,於如附表所示之時間,透過通訊軟體LINE及如附表所示之呈現方式,傳送如附表所示內容予甲○○,甲○○因而心生畏懼,足生損害於甲○○之人身安全。
二、案經甲○○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A01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人甲○○於警詢中之指訴情節大致相符,並有被告與告訴人間之對話紀錄擷圖、影音檔案燒錄光碟暨譯文各1份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被告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被告於如附表所示時間,傳送如附表所示內容之行為,係於密切之時間為之,衡諸常情,應係基於同一恐嚇之接續犯意,為接續犯,請論以一罪。
三、至告訴暨報告意旨雖認被告上開行為涉犯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罪嫌,惟按刑法第305條所謂恐嚇他人,係指恐嚇特定之一人或數人而言,若其所恐嚇者係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則為刑法第151條所謂恐嚇公眾,最高法院27年度滬上字第65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本案被告係對特定之告訴人、以如附表所示內容為恐嚇之犯行,足證被告行為顯係恐嚇特定之對象,報告意旨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罪嫌,應有誤會,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 致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1 日
檢 察 官 李澤楊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14 日
書 記 官 林筠附錄本案所犯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9 千元以下罰金。附表:
時間 (民國) 內容 呈現方式 114/08/27 我一定會殺掉你,不要以為我不敢 文字 114/09/02 你考慮一下什麼時候想被我殺掉,再告訴我 文字 114/09/04 我這輩子勵志殺掉你!幹!我進監獄也爽 文字 你都不怕你小孩子也被我殺掉嗎! 文字 114/09/05 我絕對讓林回國體驗一下自己的兒子被強制殺害的感覺 文字 我讓你像你爸一樣,斷一隻腳如何? 文字 我看你爸今年有沒有死掉。 文字 114/09/06 我絕對順便殺掉你! 文字 有種你跟我交換命運,也來體驗一下,否則我就殺了你!幹! 文字 114/09/08 不回答我就殺掉你女兒 文字 小心你女兒在學校吃飯吃到毒藥^^ 文字 你和你爸還不快去死一死 文字 去 死 文字 如果你沒辦法作法讓他們全家十年內全部死亡 我就讓你和他,全家十年後死亡 文字 我還是要殺掉你 幹 文字 Kill you or kill your children 文字 再不回答 有一天我用王水逼死你 文字 你是很想被殺死是不是 文字 還是要我用王水噴你女兒?你老爸?(死了沒?) 文字 還是要給你三氧化二砷?逼你喝下去? 文字 請回答你想哪一天被殺死,請回答! 文字 等我有一天沒話可以講的時候就是我要殺了你時候 文字 你再不回答,我有一天讓你女兒跟你一樣都不講話,幹! 文字 114/09/09 不回答我就凌虐你的孩子致死! 文字 把你的臉拿出來,給我賞一巴掌,不然給我噴王水,幹! 文字 殺死你的孩子!幹! 文字 不要等到我拿刀子插死你的頸動脈!幹! 文字 有一天我會讓你看見生命是如何脆弱而且沒有任何保護力,讓你看見我如何置你於死地 文字 誘騙你女兒吃蛋糕?然後殺了她? 文字 哪天搬著你女兒的骨灰粉往你臉上灑 文字 還是骨灰粉放進咖啡,請你喝? 文字 或是送你或女兒上開刀房? 文字 哪天你女兒借我桶一刀 文字 「哪天你兒子借我桶一刀」這句話幫我跟林回國說一下 文字 不然我就潑汽油燒掉你整間店 文字 當然囉,到時候呢,我要殺了他的小孩的時候,我也會實況錄影給你看。我要殺害他的時候我也會給你看。當然我最後要殺你的時候,我是不會給你看的。林家祥,我殺掉你的時候我不會給你看,我就是直接去殺掉你。 語音檔案 114/10/07 你們敢這樣放大動作處理我,莫怪我將來放大處理你們一家人 文字 等於想把我送進監獄 文字 114/12/04 八月底我有去新竹城隍廟城隍爺面前當面詢問「我可不可以殺了林回國?」我得到連續三個聖杯 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