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97 年訴字第 364 號民事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364號原 告 乙○○

仁吉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己○○訴訟代理人 戊○○被 告 啟寶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 丁○○人被 告 丙○○

庚○○甲○○上五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張慶宗律師複 代理人 辛○○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明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3 日

書記官 林欣宜

裁判日期:201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