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43號原 告 范瑞麟訴訟代理人 鄭凱鴻律師被 告 鄭玉山
吳富緣魯榮娟前列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鄭權律師前列三人共同複代理人 何豐行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明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8 日
書 記 官 林欣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43號原 告 范瑞麟訴訟代理人 鄭凱鴻律師被 告 鄭玉山
吳富緣魯榮娟前列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鄭權律師前列三人共同複代理人 何豐行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明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8 日
書 記 官 林欣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