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82號原 告即反訴被告 郭志煒訴訟代理人 許華瑜被 告即反訴原告 周秀芬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預付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鄭政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4 日 書記官 呂聖儀裁判案由:返還預付貨款等裁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