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397號原 告 興達成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維誠訴訟代理人 范翔智律師被 告 黃家渝
曾炳煌何玉卿上三人共同 彭火炎律師訴訟代理人被 告 陳怡臻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擔保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鄭政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楊嘉惠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397號原 告 興達成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維誠訴訟代理人 范翔智律師被 告 黃家渝
曾炳煌何玉卿上三人共同 彭火炎律師訴訟代理人被 告 陳怡臻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擔保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鄭政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楊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