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45號原 告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振芳訴訟代理人 高志翔被 告 楷元科技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 郭秋芬人被 告 張景華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鄭政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楊嘉惠裁判案由:返還消費借貸款等裁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