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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5 年訴字第 737 號民事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737號原 告 楊佩容被 告 吳昭宜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由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前來(本院114年度附民字第1769號),本院於民國115年7月2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30萬元,及自民國114年12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

四、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

㈠、原告為「美的整形外科診所」(下稱:美的診所)之醫師兼負責人,被告前於民國113年7月12日至「美的診所」進行「上眼皮成形術」之醫美手術,由原告負責實施手術,術後被告因不滿上開手術造成其眼尾凹陷等情況,經兩造於同年10月8日達成和解而簽署協議書,明確約定被告不得對原告、「美的診所」及醫師為騷擾或對外減損其聲譽之行為,被告甚至親筆註記:「10/8後不主動在社群上發文…」等語。詎料被告於簽署協議書書後,竟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接續於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在附表一所示之網路平台,發表如附表一所示之言論內容,以此等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恫嚇原告,使原告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其安全。嗣被告上開犯行,經本院114年度易字第910號刑事判決(下稱:系爭刑案)認定被告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40日,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而告確定在案。

㈡、被告於簽署協議書書後,除張貼附表一所示之言論內容外,亦持續於「美的診所」官網、Dcard及Threads網路平台,張貼附表二編號1至5及附表三編號1至17所示之不當言論。更甚者,被告於同年10月16日向Google檢舉「美的診所」詐欺,導致「美的診所」Google商家檔案遭停權,並使診所長年累積之數百則正面評論大量消失。原告知悉上情後,於113年10月23日寄發律師函,明確告知被告應停止傳述、散佈侮辱、誹謗原告之言論,並立刻撤下前揭貼文等語,被告於同年10月26日收受律師函後,絲毫未見收斂或悔意,反而持續於Google、Dcard及Threads網路平台,張貼附表二編號6至7及附表三編號18至28所示之言論。又被告於113年12月9日至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製作筆錄,筆錄案由欄已載明「加重誹謗、公然侮辱、恐嚇」等罪名,嗣被告經警方詢問後,自應充分知悉其行為已影響原告之名譽、商譽等權利,並有觸犯刑法相關規定之高度可能性,然被告竟仍無警惕之心,於警詢後仍持續張貼附表二編號8至10、附表三編號29至35所示之言論。據上,被告在簽署協議書、收受律師函、乃至接受警詢後,仍反覆及持續地在社群平台上實施侮辱及恐嚇之侵權行為,足見其主觀上具恐嚇、公然侮辱之故意甚明。退步言之,被告依協議書之約定,負有不得於社群上發表對原告為騷擾或對外減損其聲譽行為之不作為義務,嗣被告持續發表上述具體指摘且充滿負面評價之言論,已嚴重違反協議書之約定,並導致原告在社會上的評價遭受實質且重大的貶損,具有過失甚明。是被告行為足以使原告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不論被告具故意或過失,均可構成侵權行為。

㈢、核被告上開所為,已使原告受有生命、身體、名譽及商譽權之侵害,被告自應對原告所受損害負侵權行為賠償責任。為此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賠償原告個人所受非財產上損害100萬元之精神慰撫金、營業損失350萬元、商譽及信用損害50萬元,共計500萬元本息,另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後段之規定,求為判命被告依聲明第二項所示之方式刊登本件民、刑事判決書以回復原告名譽等語。並聲明:

1、被告應給付原告500萬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2、被告應以預設字體及字型大小並置頂貼文30日之方式,於其Dcard帳號「eyeshurt」及threads帳號「thatway5」公開刊登本件民事判決、本院114年度易字第910號刑事判決,回復原告之名譽。

3、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

㈠、被告曾於原告處接受手術,術後結果未如預期,致生心理壓力與不安,如附表一所示之言論內容,係被告於情緒極度不穩定之情況下所為之不適當表達,性質上純屬情緒性發言,並未伴隨任何具體行動,亦無實現之可能,且非基於實際加害原告意圖,現已停止相關發言,亦無再為類似表達之情形,難認被告有何持續性之恐嚇侵害行為。

㈡、而被告於網路平台所為之相關言論,均係基於前開自身實際醫療經驗之陳述與主觀感受之抒發,屬對個人經歷之正當評論與情緒抒發,並非虛構或惡意捏造之內容,雖部分用詞較為強烈,然本質上仍屬言論自由保障之主觀評論範疇,而非不法侵權之惡意抹黑。被告固曾基於自身醫療經驗向網路平台反映或檢舉,惟網路平台是否採取停權等處分,係由該平台依其內部審查機制獨立判斷並決定,非被告所能控制或干預,原告復未能舉證證明平台停權之結果與被告之檢舉行為間,具有直接且客觀相當之因果關係,自難將之歸責於被告。又原告雖請求被告賠償營業損失,惟並未提出具體財務資料、客戶流失明細或其他足資核實之計算依據,況網路平台之機制、市場競爭狀況及其他外部因素,均可能影響營運損益,原告未能證明其損害與被告單一行為間具備相當因果關係,此部分請求自屬無據。

㈢、再者,縱使原告提出身心科就診資料,主張受有精神損害,然個人心理狀態之形成涉及多重因素,原告仍須證明其精神狀況與被告言論間具有直接且重大關聯。又審酌本案言論性質、實際影響程度及雙方情形,原告請求之精神慰撫金數額顯然過高,應予酌減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本院之判斷:

㈠、原告就其前開主張被告所為之恐嚇行為,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被告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為有理由:

1、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而所謂侵害他人之自由,並不以剝奪他人之行動或限制其行動自由為限,即以強暴、脅迫之方法,影響他人之意思決定,或對其身心加以威脅,使生危害,亦包括在內(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2462號判決意旨參照),是故上開條文所謂自由權,亦包括精神活動之自由在內。又按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固非當然有拘束民事訴訟判決之效力,但民事法院調查刑事訴訟原有之證據,而斟酌其結果以判斷事實之真偽,並於判決內記明其得心證之理由,即非法所不許(最高法院67年度台上字第2674號、49年度台上字第929號裁判意旨參照)。

2、經查,原告主張被告接續於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在附表一所示之網路平台,發表如附表一所示之言論內容,以此等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恫嚇原告,使原告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其安全等情,前經系爭刑案就被告所為論以恐嚇危害安全罪並科處刑罰在案,有系爭刑案判決在卷可查(詳本院卷第13頁至第25頁),復據本院依職權調閱系爭刑案卷宗全卷核閱無訛。衡酌上開刑事判決之認定內容,係經實質調查證據及辯論程序,又無不符經驗法則、論理法則之處,足認原告主張前開事實,要非無稽。

3、被告雖不否認有發表如附表一所示之言論內容,惟辯稱其所為前開言論純屬情緒性發言,並未伴隨任何具體行動,亦無實現之可能云云。然所謂「恐嚇」,祇須行為人以「足以使人心生畏怖之情事」告知他人為已足,凡一切以直接之言語、舉動,或其他足使被害人理解其意義之方法或暗示其如不從將加危害,而使被害人心生畏怖者,均應包括在內。至於行為人之言語或舉動是否足以使他人生畏怖心,應依社會一般觀念衡量之,如依社會一般觀念,均認係惡害之通知,而足以使人生畏怖心時,即可認屬恐嚇。經查,依被告所稱「挖你眼肉」、「我會把你揍到跟我一樣長的一樣揍死你」、「我希望直接打凹你眼眶」、「想直接打凹她的眼眶」等關乎肢體暴力字句之文義,實已具體表明欲對原告施暴之意思及可能採取之施暴方式,縱令被告自認其僅係宣洩不滿情緒而無實際付諸行動之意,依一般人之客觀經驗,上開言論內容當已足使見聞者擔憂被告是否會付諸實行,而蒙受生命、身體法益受到威脅之心理壓力,自屬將加危害於原告生命、身體之惡害通知,並足使原告聽聞後心生畏懼,而該當對原告之恐嚇行為甚明,是以原告本於前揭規定,請求被告就其故意不法侵害原告精神活動自由權之侵權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即屬有據。

㈡、原告主張其名譽權、商譽權受被告不法侵害,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被告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為無理由:

1、按所謂「名譽」,為個人在社會上享有一般人對其品德、聲望或信譽等所加之評價,屬於個人在社會上所受之價值判斷,故民法上「名譽權之侵害」,非單依被害人主觀之感情加以判斷,而應依社會客觀之評價,即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宜綜觀發言及討論全文,做全面性之審視,參以發言之人在當時之地位、互動等情況以為判斷,始能得其客觀。是所謂侵害名譽權而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者,須以行為人意圖散布於眾,故意或過失詆毀他人名譽為必要,蓋如此始有使他人之名譽在社會之評價受到貶損之虞(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664號民事判決意旨參照)。

2、而涉及侵害他人名譽之言論,可分為「事實陳述」及「意見表達」,前者有真實與否之問題,具可證明性,行為人應先為合理查證,且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具體標準,並依事件之特性分別加以考量,因行為人之職業、危害之嚴重性、被害法益之輕重、防範避免危害之代價、與公共利益之關係、資料來源之可信度、查證之難易等,而有所不同;後者乃行為人表示自己之見解或立場,屬主觀價值判斷之範疇,無真實與否可言,行為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如未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詞而為意見表達,可認係善意發表適當評論者,不具違法性,非屬侵害他人之名譽權,即不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92號判決意旨參照)。又所謂「適當之評論」,係指個人基於其價值判斷,提出其主觀之評論意見,至於評論所用之語言、文字是否適當,並非一概而論,而應斟酌被告為此言論之心態、當時客觀之情狀、該語言、文字與評論之對象間是否有合理連結為斷。

3、再按所謂商譽,為企業經營者以經濟上活動的可信賴性為內容的權利,攸關市場競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商譽權是否受侵害,應審視他人對於企業經營者經濟上活動的可信賴性有無減損為斷,除包括對企業體支付能力、履約意願之評價外,尤須將消費者對於企業商品或服務之信賴包括在內(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114號判決意旨參照)。

4、原告雖主張被告以如附表二所示諸如:「垃圾、賤人、畜牲、楊GY、G8容」等文字辱罵原告,侵害原告之名譽人格權;及以如附表一編號3、附表二編號3、附表三編號2、16、20、33所示「無良醫生、無德醫生、把人整爛不負責、隨意把人當黏土、隨便弄隨便賺、竹北挖肉王」等語,惡意指摘原告之醫療技術,並具體指明「美的診所」,致客人取消預約,更曾向Google檢舉致商家檔案遭停權,侵害原告之商譽及信用權云云。然查:

⑴衡酌如附表二、三所示之言論,其中被告傳送至「美的診所

」官網部分,係將該等訊息傳送至「美的診所」官方網站後台,而該後台係由「美的診所」高雄總部所屬行銷人員及前台人員負責管理,僅具備管理權限者7人得檢視乙情,業據原告於系爭刑案偵查程序期間具狀陳明在卷(詳系爭刑案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7028號偵查卷宗第13頁),尚難認被告傳送該等言論有散布於眾之意圖。且具備後台管理權限之人員,本屬「美的診所」企業體系編制內之工作人員,其等因職務關係閱覽該等訊息,主觀上乃本於履行職務上處理醫療爭議之認知,將之視為個案消費糾紛之意見回饋,客觀上並不致因而降低原告於社會上之專業技術或人格評價,依前開說明,自難認被告傳送此部分之訊息構成侵害原告名譽權之侵權行為。

⑵次查,被告固不否認有在其餘如附表二、三所示不特定多數

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公開網路平台張貼如該等附表所示之言論內容,惟其此部分行為,前經本院刑事庭以系爭刑案判決認定被告未構成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並告確定在案,有系爭刑案判決在卷可查,並經本院依職權調閱系爭刑案卷宗全卷核閱無訛。細譯被告張貼之言論內容,旨在敘述其懷疑原告手術過程具有醫療疏失,表達對於手術結果甚不滿意,及宣洩原告術後回覆態度令其憤怒等情節,核其言論性質,係針對原告為其實施上眼皮醫美手術之特定事件,本於個人感受所提出與上開特定事件有關之意見或評論,而衡酌醫學美容醫療行為,其本質上多屬非急迫性之自費醫療項目,個別診所、醫師提供之醫療服務品質、技術評價及術後成效等事項,向為消費者審慎評估據以決定是否接受該醫學美容服務之核心指標與重要參考依據,是以消費者於術後就其成效與體驗發表之評論,自屬與公共利益攸關之可受公評事項,自難率爾就消費者發布之負面評論,逕行認定為侵害名譽權之誹謗、公然侮辱行為,或逕認有何造成受評論者人格權受侵害之情形。則經斟酌被告為前開言論時之主觀心態、當時客觀情狀暨其言論與兩造間醫療爭議事件之關聯性,認上開被告基於其親自於「美的診所」接受原告為其實施整形手術後之真實體驗所為之評論,其用字遣詞縱使尖銳,客觀上足令被批評之原告感到不快,然尚非出於毫無事實根據之偏激謾罵,足以貶抑原告人格評價,而逾越合理評論之範疇,依前揭說明,自難認被告之言論具備違法性,而構成侵害名譽權之侵權行為。是原告縱因被告之言論產生不悅之主觀感受,亦無從據以請求被告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⑶又查,被告發布如附表二、三所示言論,係基於其親身前往

原告經營之「美的診所」實施上開整形手術所發表之評論,而消費者於術後就其成效與體驗發表之評論,本屬可受公評事項,且其所言尚非出於毫無事實根據之偏激謾罵,而逾越合理評論之範疇,已如前述,且衡量醫學美容服務具備高度市場化與消費選擇性之特質,因市場競爭、消費者評價及輿論回饋而產生之營業波動,乃經營者所需承擔之固有風險,自難以原告所陳客戶因見聞被告發布負面評價之言論進而取消預約之情事,逕認被告所為業已減損市場消費者對其經營之「美的診所」所提供醫療美容服務之信賴,而得認原告受有商譽權之損害。至原告另指稱被告曾向Google檢舉,致「美的診所」商家頁面遭網路平台停權而侵害其商譽乙節,衡以商家頁面遭平台下架,乃該網路平台業者自行審查、判斷並執行之結果,縱使造成原告行銷業務之不便,亦無減損對「美的診所」提供服務之可信賴性,難以被告促請網路平台注意並啟動內部審查機制之舉,即謂屬侵害原告商譽權之行為,是原告請求被告就其商譽權之侵害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尚難認有據。

㈢、本件被告應賠償之金額為30萬元:

1、按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受有精神上之痛苦,而請求慰藉金之賠償,其核給之標準,須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經濟狀況、加害程度、受損情況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號、86年度台上字第3537號判決意旨參照)。

2、經查,被告接續於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在附表一所示之網路平台,發表如附表一所示對於原告之恐嚇言論,不法侵害原告精神活動自由權,並足使原告聽聞後心生畏懼,令其在精神上為此感受相當之痛苦,是原告求為被告賠償其相當金額之精神慰撫金,堪認允妥。而兩造之身份、地位、教育程度、經濟能力等情形,業有本院依職權調閱雙方戶籍資料、稅務T-Road資訊連結作業查詢結果存卷可參,並經兩造到庭陳述在卷(詳限閱卷、本院卷第48頁;此部分內容屬個人隱私,僅予參酌,不予揭露),爰審酌上開各情,兼衡兩造前已就本件醫療紛爭事件商議解決方式並簽訂協議書,被告並承諾不對外對原告及診所進行騷擾之言行(詳附民卷第17頁協議書),然其嗣後竟接續透過不同網路平台管道發布如附表一所示之恐嚇言論,以令原告感受心理壓力之方式宣洩其個人主觀之忿恨,雖其恐嚇舉止僅限於言語,然已具體表明欲對原告施暴之意思及可能採取之施暴方式,而原告以執業醫師為業,其醫療業務之執行,高度依賴與患者之親自接觸、諮詢與手術操作,被告之恫嚇言論,直接對原告之生命、身體安全構成威脅,當致原告於日常執業時,必須防範潛在之不測危害,嚴重干擾其專業醫療判斷之專注度與職場人身安全,認本件被告侵權行為之手段、樣態及加害程度,及對原告造成精神上痛苦之程度,均非輕微等一切情狀,酌量核定原告所得請求被告賠償之精神慰撫金數額以30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礙難准許。

3、又本件被告既無侵害原告名譽權、商譽權之情事,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之規定,請求被告賠償其營業損失、商譽及信用損害,及判命被告依其聲明所示之方式刊登判決以回復名譽,均難認有據。

㈣、本件被告應給付之損害賠償債務,係以支付金錢為標的,且無確定給付期限,嗣經原告起訴而送達訴狀,被告仍未為給付,是原告就此遲延之債務,併請求被告自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即114年12月5日(詳附民卷第25頁送達證書)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合於民法第229條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及第203條規定,亦應准許。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請求被告給付30萬元,及自114年12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假執行之宣告:本判決主文第一項所命被告給付之金額未逾50萬元,爰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使原告得於本事件判決確定前先為強制執行,以實現判決所載債權內容,保護債權人之利益。至原告敗訴部分,其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本院斟酌後,核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逐一論駁,併此敘明。

七、本事件係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依法本無須繳納裁判費用,且經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後,於本院民事訴訟程序進行期間亦無支付任何訴訟費用,是本院於裁判時即不為訴訟費用負擔之諭知,併此敘明。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佳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黃伊婕附表一:

編號 時間 網路平台 暱稱 言論內容 1 113/10/18 18:35:02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A01把人整爛 整爛不負責 逍遙法外 挖你眼肉 讓你嚐嚐 被妳整爛的感受 2 113/10/22 19:26:51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A01你白痴嗎?你去做紙黏土好啦 不要把病人當黏土亂搞 你當初說我眼尾一小條老了會垂,垂你媽,硬是把他移吃完 順便把眼尾肉都移掉 陶德我眉骨大凸出,眼眶凹陷,還把肉固定在45度角……… 你是老了還是癡呆阿 做的醜不拉幾 你有技術嗎。醜報害人 你他媽的我不爽你害我我就過去嚇死你讓你看看把人搞得怎樣這麼醜… 眉骨嚇死人 我就給你看 你故意的是嗎?你看不慣我好端端的樣子 你要把我弄成怪物 我會把你揍到跟我一樣長的一樣揍死你 3 113/10/20-10/25間 Threads thatway5 不需要動的眼眶旁側肉居然移除了!我嚴重懷疑你是故意的,因為你經手的案例並沒有移除的歷史,你居然移除了。造成眼眶嚴重凹陷。如果可以,我希望直接打凹你眼眶。你這個無良醫生。 4 113/10/23 10:36 Dcard eyeshurt 眉骨凸出,本來不肯承認,後來我叫他拿出有一樣手術的人照片,她翻了好久才翻到一個差不多70歲的阿姨,然後說,喔,眼尾移除肉是會看到眉骨………真的無言到不行…想直接打凹她的眼眶附表二:

編號 時間 網路平台 暱稱 言論內容 1 113/10/21 21:44:58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看到一次氣一次 你王八蛋瞎眼王八 沒事的地方動屁 幹你娘 2 113/10/22 16:55:34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你算什麼醫生 你憑什麼幫人看診 眼瞎沒審美觀白癡 你只會害人你能幹嘛 3 113/10/23 10:36 Dcard eyeshurt 真心詛咒那個無徳醫生無法在業界生存,祝她下地獄。 4 113/10/23 21:54:24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手術至今三個月 我的眼眶還是凹的 並沒有你那張爛嘴說的回彈 彈你媽 到你死了都不會彈回來 你這賤人 把我搞得跟妖怪一樣 你還在逍遙 看天怎麼治你 你醫生執照都用買的還是你當別人跟你一樣智障眼瞎去你的爛人 5 113/10/25 21:42:10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你死了沒? 6 113/10/31 20:26 Dcard eyeshurt 我希望我可以盡快忘記你,讓你這個垃圾滾開我生活。 7 113/10/31 20:26 Dcard eyeshurt 我真對不起父母,賜給我一雙美麗的雙眼,我竟然讓那個畜牲在我面前毀了他… 8 113/12/21 Threads plzsavemyeyes 我生氣下暴風雨的那天,因為要再度質問妳這王八到底對我做了什麼,冒雨去複診,淋了滿身全身溼透… 9 113/12/24 Threads thatway5 楊某,每當我看到妳在我眼上留下的凹陷,我就想罵妳,直到妳也跟我一樣,去承受這個凹陷… 想到妳,就無法使用文明的用語。妳對我下這樣的毒手,我沒辦法跟上帝一樣大愛的原諒妳… 罵到妳臉凹嘴歪,罵死妳 楊GY,G8容 10 113/12/26 Threads plzsavemyeyes 放下仇恨不代表我原諒妳,妳無罪 只是不想再拿妳的錯誤來反覆懲罰自己 我只想放過我自己,讓自己好過 不去妄想不去期待 無良黑心的人某天會醒悟 試著把傷害降到最低,不論是生理心理 接受回不去的事實,盡可能的找方法做修復 浪費時間在垃圾身上不值得 垃圾,永不見附表三:

編號 時間 網路平台 暱稱 言論內容 1 113/10/17 22:42:04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A01你不配做醫生 誤診誤判無故將沒問題的眼尾脂肪移除.你腦子有洞嗎??跟你無冤無仇 你害我?????你要不要去吃屎 2 113/10/18 18:35:02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A01把人整爛 整爛不負責 逍遙法外 挖你眼肉 讓你嚐嚐 被妳整爛的感受 3 113/10/19 13:27:07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沒人移除的眼尾脂肪 不必要移除的眼尾脂肪,你為何要自作主張移除害人。跟你無冤無仇 你居然這樣害人 我恨你 你應有的報應 報在你的壞心跟瞎眼 恨死你恨死你 恨死你 害人眼眶凹陷 眉骨凸出 我知道你是故意的!你去死吧 4 113/10/20 15:50:40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A01,很想給你看一下讓你害到的我,變得多麼可怕,你成功了,你故意的害人計。真想給妳看看 妳的技術多爛 可以把人弄得多醜。這家診所如果繼續用妳,真的紛爭接不完倒閉之期不遠了。你真厲害。技術爛成這樣 你醫醜吧 做什麼醫美。爛人 害人精 眼瞎 白癡 無腦 5 113/10/20 21:14:07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嚴重懷疑你並沒有看到問題就隨意亂開刀。手術後發現失誤還死不承認。你去死 無良 你也配當醫生?當畜牲 6 113/10/20 Threads thatway5 有個惡夢醫直在腦中不斷上演,就是那個無良醫生用鐵真在我眼皮上戳來戳去 找不到問題。硬要說我眼尾小肉老了會下垂幫我訂高一點……結果手術後,我的眼尾眼眶凹陷到像被打凹一樣…… 眉骨凸出到我每看到一次嚇一次… #美的整形外科#A01#醫美#整形失敗 7 113/10/21 13:22:15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我想不透你沒事去動還沒下垂的眼尾肉幹嘛 你是太閒沒客人嗎?畫蛇填足移除我眼尾脂肪,沒事找事 害得我還要再去修補。度過這可怕的期間 我心裡有多恨你。我心裡有多恨你 跟你說要一樣了,你是中風還是腦子漏水 就是做出來不一樣 還不認 臉皮就你最厚 讓我手術這麼痛,修復期這麼辛苦,做出來還跟鬼一樣 你去死 8 113/10/21 21:36:36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每次看到你白癡的作品就覺得你這智障,你有整形外科執照嗎?把人整這麼醜,閉眼評估嗎?眼瞎 白癡 隨便路上找人都比你強 沒人移除眼眶肉的你移除我的?你故意的是嗎?我跟你講我多痛苦你還笑 你還笑 笑妳媽 沒人跟妳一樣眼瞎評估,怕肉會下垂 還說皮為何會下垂?我聽到都覺得他媽的 我也是傻了 居然還有讓你碰我最珍貴的眼睛 你跟說要一樣了 你耳朵聾了嗎 又聾又瞎 你王八蛋 9 113/10/22 19:26:51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A01你白痴嗎?你去做紙黏土好啦 不要把病人當黏土亂搞 你當初說我眼尾一小條老了會垂,垂你媽,硬是把他移完 順便把眼尾肉都移掉 陶德我眉骨大凸出,眼眶凹陷,還把肉固定在45度角……… 你是老了還是癡呆阿 做的醜不拉幾 你有技術嗎。醜報害人 你他媽的我不爽你害我 我就過去嚇死你 讓你看看把人搞得怎樣這麼醜… 眉骨嚇死人 我就給你看 你故意的是嗎?你看不慣我好端端的樣子 你要把我弄成怪物 我會把你揍到跟我一樣 長的一樣 揍死你 10 113/10/23 10:36 Dcard eyeshurt 他老了會死,他現在去棺材裡面躺著等嗎?當然是垂了才處理啊,整個不專業跟非常惡劣。居然還敢說我跟他共同同意,那張爛嘴什麼話都敢講。 11 113/10/23 10:36 Dcard eyeshurt 那醫生非常無良,跟他敘述事情,完全冷眼相待,並不覺得自己腦子有問題,評估錯誤,或是手術失誤,讓結果比術前更差。 12 113/10/23 10:36 Dcard eyeshurt 每每看到術後的雙眼,深陷憂鬱……悔不當初。醫生繼續自說自話的讓人覺得他的審美,設計評估能做整形嗎???她依舊留在業界害人。 13 113/10/24 09:57:02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我發現你的醫療疏失了 你多取了我的右眼眶肉、然後把肉幫在45度斜角,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你這白癡 說你是醫生我真的傻眼無言 真的罵你還不如恨自己相信你這個智障 不要臉 醫療疏失還不認 你王八蛋 14 113/10/25 18:33:09 美的診所官網 不詳 你今天又在害人了嗎?要不要看看我被你弄的眼眶凹陷??想看嗎?真想給你看看 你的智障手術作品 醜不拉幾 還敢做整形 去做醫美騙騙人就算了 找一天給你看一下你害我的樣子 啊 我忘記你眼瞎 當初怎麼找給你看都看不見 你這智障腦漏水 15 113/10/20-10/25間 Threads thatway5 不需要動的眼眶旁側肉居然移除了!我嚴重懷疑你是故意的,因為你經手的案例並沒有移除的歷史,你居然移除了。造成眼眶嚴重凹陷。如果可以,我希望直接打凹你眼眶。你這個無良醫生。 16 113/10/20-10/25間 Threads thatway5 評估隨便,隨意把人當黏土,無良醫生 17 113/10/20-10/25間 Threads thatway5 他不是評估失策,寫錯 他是評估隨便,把病人當玩具黏土亂整亂做實驗。能救一個是一個,大家不要過去給她當實驗品了…沒有要求你做的手術,你為何擅自主張拿掉別人的肉,希望妳報應在你自己身上 18 113/10/29 Google Lena Wu 竹北美的整形外科-A01醫生,評估隨便,手術前亂下決定,手術後移除過多眼尾脂肪造成的眼外眶下陷眉骨凸出,不承認還說是我跟他共同同意..明明是他自己妄下決定移除眼尾脂肪,死不認帳.跟醫生訴說他的罪狀,他還一臉旁觀者在旁笑看…還說不然再放脂肪進去…她以為是在做黏土嗎?還是做實驗??!!無良醫生,勿再害人 19 113/10/31 20:26 Dcard eyeshurt 明明移除我的眼尾肉還說是脂肪,腦子漏水還當醫生害人… 20 113/10/31 20:26 Dcard eyeshurt 看到你們那家爛診所的廣告就覺得噁心可怕假爆。我某天真的會去站在你們門口讓你們看看你們做的。當然,這對你是家常便飯,隨便弄,隨便賺。對你們這樣沒良心的畜生來說是無感。 21 113/11/3 Threads thatway5 你是故意把我眼尾肉移除造成我眼眶凹陷嗎?我每天被眉骨跟凹陷嚇到,你卻逍遙法外,好擔心有無知的人又被你傷害。大家應該沒我這麼笨,會相信你這庸醫。沒叫你動的地方動什麼?不會手術你做醫美就好啊。你以為你做萬聖節嗎?把人弄得跟鬼一樣。去外面還真沒碰到你這種做法的,還放你在外面亂害人…我好衰…… 如果我得憂鬱症,我第一個找你。#m的整x外k. YP容 22 113/11/3 Threads thatway5 剛看到新聞 新竹有人注射夫妻宮玻尿酸 差點瞎了,想到那個畜牲之前說要用玻尿酸幫我先把凹洞撐起來…把我弄鬼樣子又想弄瞎我…… 你真的好狠毒喔…我都不知道惹到你什麼??只是我是你第一位還算年輕的客戶嗎??其他的都老到看不到你技術不行,不知道你是假醫生…是劊子手… 還好我命保下來了…… 23 113/11/5 Threads thatway5 我真心不知道你挖空我眼尾肉幹嘛??還是你只是喜歡挖肉?掏得很乾淨… 不要當整形醫生害人了,劊子手… 24 113/11/7 Threads thatway5 楊x容,因為你的誤診錯誤評估判斷,造成我永久的傷害…你賠得起嗎?你是故意的,劊子手,不要再害人了 25 113/11/7 Threads thatway5 楊x容 你是個無良醫生,不要在新竹害人了…只會把人變更醜,你的心很黑,你不配當人。你沒有醫生道德感,隨意評估,隨意下手 毀了人,逍遙法外。冷笑被你傷害的人,掩飾自己腦殘的錯誤。沒有做的手術沒有做過的評估為何對我下手?法能護你,願你被天懲,真心恨你 26 113/11/7 Threads thatway5 X的整形外科XX容 我恨你 恨你隨意對我的眼部隨意評估隨意手術造成我永久的傷害… 傷害造成還講一些似是而非,牛頭不對馬嘴的理由。你是喜歡掏肉,你是劊子手。但願沒有無辜的人再被你傷害了。頂著醫生的名號,其實是個畜生。 27 113/11/8 Threads thatway5 X佩容,你技術很差,沒審美觀,評估隨便,亂做手術,你不配當醫生。造成別人永久的傷害 挖肉你挖的很開心?祝你肉被挖 28 113/11/8 Threads thatway5 美x整形外科,xx容(連醫生我都沒辦法幫您放上去稱呼,叫不出來) 你技術真的很差,差到我懷疑你那些醫院經歷根本是假的…院長?是被人怨/顧人怨的院長吧?我怎麼研究你的設計跟想法還是想不透,你可以把一個原來好好的眼部,用手術搞成這樣?!單純的眼頭脂肪移除,數次問你是否凹陷,結果你在我沒跟您要求的眼尾造成不可彌補凹陷…對稱雙眼皮弄到不對稱,自認倒楣 連無辜健康的眼尾也被妳這劊子手給傷害。講一些狗屁不通的屁話來掩飾妳的錯誤。我卻要為了你的錯誤天天內心辛苦,感到傷害壓力…你卻還是依舊在外害人… 逝去的肉無法回來無法彌補…我也很想用一句認知不同跟妳這畜生切開一切,但怎料每天都看見妳那又笨又狠的手術後產品,讓我每天心理煎熬…想起妳那荒唐的一切…我的錯在於相信妳這個白癡……妳的專長是把正常人搞得醜不拉幾的話,建議妳還是回去做你專長的紙黏土,你繼續害人總有一天會遇到更狠的… 29 114/1/11 Threads plzsavemyeyes 年長者對於外觀不在意僅挖肉需求者,可參考週三外其他時段 30 114/1/11 Threads plzsavemyeyes 楊某,妳可以解釋一下什麼是釘高眼睛嗎?怎麼做出來這麼垂??妳怎麼做的阿? 可以回答一下嗎?把我眼尾弄凹的目的是什麼? 怎麼沒有寫上專門項目👉把人弄醜 31 114/1/11 Threads plzsavemyeyes 裡面沒有寫眼部協助變老專科,請加上。 32 114/1/13 Threads plzsavemyeyes 抱歉,少了一項妳的專長:無差別掏肉高手特色:不管好不好看,一律將肉跟脂肪僅量掏,掏個精空,掏到凹陷。附加:獨家眼皮不對稱美學。(有實際案例)來店詢問一律套餐:雙眼皮+提眼肌+開眼頭 33 114/1/15 Threads plzsavemyeyes 掏肉王楊某,今天遇到一陣子不見的同事,他死盯著我的眼窩凹陷看…終於忍不住問了怎麼會這樣…超想大哭 忍下來情緒… 竹北挖肉王,超恨你! 34 114/1/29 Threads plzsavemyeyes 竹北挖肉王美的整形外科A01盡量不想讓它流失的眼部脂肪,被妳隨意評估暴力拉扯移除。當時的痛我仍然記得…現在轉成了心痛…我眼睜睜地看著那些新鮮的脂肪被87護理師丟掉。心理存疑,哪裡挖出來的那麼多肉…當時妳說別人挖得還比我多…後來又辯解說因為會下垂所以移除…所以下垂了嗎??凹陷是有比下垂好看嗎?? 35 114/1/31 Threads plzsavemyeyes 竹北挖肉王A01,今日購買了雙眼皮貼片,曾經有對稱雙眼皮的我,因為妳的爛技術,要開始手工貼雙眼皮,真好笑… 我真的很難,我沒有要變網美,只是要去除凸出的眼頭脂肪,手術當天A01可能失憶忘了手術項目,被她那邊戳戳,這邊戳戳,硬是挑了幾個位置硬弄…(妳沒多手幫我挖肉也不會扣你錢,何必呢?)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裁判日期:202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