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訴字第89號原 告 謝榮軒訴訟代理人 雷皓明律師複代理人 葉芷羽律師被 告 吳忻玲 温子毅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贈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楊明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郭家慧裁判案由:撤銷贈與等裁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