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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5 年重訴字第 8 號民事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重訴字第8號原 告 登普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柏誠訴訟代理人 蔡采薇律師被 告 瀛海矽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梁譽潔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2月26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佰萬元,及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為限;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民事訴訟法第24條定有明文。兩造於借款合約書約定因該合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院卷第24頁),是以本院自有管轄權。

貳、實體事項:

一、原告主張:

㈠、被告前於民國(下同)113年10月14日向原告借款新臺幣(下同)

200萬元;又於113年10月31日向原告借款230萬元;復於113年11月5日再向原告借款170萬元,雙方並約定被告應於114年2月28日償還200萬元、114年3月28日償還170萬元、114年4月28日償還230萬元,該期間應給付貸與金額之年利率為5%予原告,雙方立有借款合約書,借貸期間屆至後,被告卻遲遲不願還款,依民法第478條規定及借款合約書,起訴請求被告返還借款600萬元。

㈡、訴之聲明:⒈被告應給付原告陸佰萬元整,及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利息。

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⒊願供擔保請准為假執行宣告。

二、被告答辯:對於原告請求金額沒有意見。本件借款係於113年10月發生,借款形式不爭執,希望能夠與原告協商。當初協調的時候不是針對這個部分,是針對新公司儲蓄、合作的問題,跟這筆債務無直接關係。這筆債務發生的時間是成立新公司之前,成立新公司之後,針對這筆債務曾口頭討論過看是要以債轉股還是分紅方式抵債,114年3月公司有治理上的爭議,希望可以讓被告有時間進行協商。

三、兩造不爭執事項:被告於113年10月14日與原告簽訂借款合約書(原證4、本院卷第23及24頁),借款日期、利息約定、金額詳如借款合約書。原告已交付借款合約書記載之金額予被告,有匯款證明可佐(原證1-3、本院卷第15-24頁)。

四、本件爭點:原告請求被告給付600萬元及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利息,有無理由?

五、本院之判斷:

㈠、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未定返還期限者,借用人得隨時返還,貸與人亦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民法第474條第1項、第478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所謂貸與人得定1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非謂貸與人之催告必須定有期限,只須貸與人有催告之事實,而催告後已逾一個月以上相當期限者,即認借用人有返還借用物之義務。如貸與人催告後至言詞辯論終結之日止,為時已逾一個月以上,縱借貸未定有返還期限,亦可認貸與人之請求與民法第478條規定相符(最高法院73年度台抗字第413號民事裁定、70年度台上字第2011號民事判決意旨參照)。

㈡、經查,原告主張被告向其借款如附表所示,提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13年10月14日、113年10月31日、113年11月5日交易水單、借款合約書、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司促字第4767號支付命令等(以上均影本)為證(見本院卷第15至26頁),且為被告所不爭執,堪信原告主張其借貸被告如附表所示等情為真實。從而,原告起訴請求被告清償借款600萬元,為有理由。

㈢、末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5%,民法第229條、第233條第1項及第203條分別定有明文。查兩造間借款合約書有約定借款之還款期限及利率(見本院卷第24頁),原告主張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利息,亦屬有據。

㈣、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478條規定起訴,請求被告給付600萬元及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核與本件判決結果無影響,爰不另予一一論述,併此敘明。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3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林麗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4 日

書記官 高嘉彤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裁判日期:2026-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