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1444號原 告 喬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文田訴訟代理人 葉錦郎律師被 告 美好家庭購物股份有限公司兼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戴頌雯共 同訴訟代理人 楊修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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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1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李欣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卓采薇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