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單禁沒字第9號聲 請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黃保樹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3年度毒偵字第461、538號、113年度毒偵緝字第82、85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4年度聲沒字第25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黃保樹前因施用毒品案件,業經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下稱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以113年度毒偵字第461、538號、113年度毒偵緝字第82、8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惟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係屬違禁物。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聲請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甲基安非他命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列管之第二級毒品,屬違禁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查獲之第二級毒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之規定,應諭知沒收銷燬者,以查獲之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為限,並不及於毒品之包裝袋、吸食器及分裝匙等工具,然若毒品本身已經微量附著器具內,無從析離,該器具自應隨同毒品一併沒收銷燬,最高法院有94年度台上字第6213號判決可資參照。
三、經查,本案被告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以113年度毒偵字第461、538號、113年度毒偵緝字第82、8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並經本院核閱上開偵查卷宗屬實。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鑑驗後,均檢出如附表所示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等情,亦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扣押物品清單、臺北榮民總醫院112年10月12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12年5月10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扣押物品清單、臺北榮民總醫院112年9月12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一)、(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13年3月26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13年3月26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在卷可憑(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112年度毒偵字第5385號卷【下稱新北卷】第12至14、38頁,士林地檢署112年度毒偵字第779號卷【下稱毒偵779卷】第23至27、115頁,士林地檢署113年度毒偵字第461號卷【下稱毒偵461卷】第10、13、14頁,士林地檢署113年度毒偵字第538號卷【下稱毒偵538卷】第53至55、110頁)。故附表所示之物均含如附表所示之違禁物,且盛裝、附著第二級毒品之包裝袋,以現今採行之鑑驗方式,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將之完全析離,應整體視為查獲之第二級毒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一併沒收銷燬之。本件聲請於法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1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謝當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鄭莉玲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1 日附表:
1 白色或透明晶體1包 1.毛重0.6237公克(含1個塑膠袋重),淨重0.4345公克,取0.005公克化驗,驗餘量0.4295公克 2.鑑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成分 3.臺北榮民總醫院112年10月12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新北卷第38頁) 2 玻璃球1支 1.毛重4.1713公克 2.鑑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安非他命(Amphetamine)、N,N-二甲基安非他命(N,N-Dimethylamphetamine)成分 3.臺北榮民總醫院112年10月12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新北卷第38頁) 3 白色透明結晶1袋 1.毛重0.4000公克(含1袋),淨重0.2330公克,餘重0.2328公克 2.鑑驗結果:檢出Methamphetamine成分 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12年5月10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毒偵779卷第115頁) 4 玻璃球吸食器1組 1.鑑驗結果:檢出Methamphetamine成分 2.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12年5月10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毒偵779卷第115頁) 5 殘渣袋1袋 1.鑑驗結果:檢出Methamphetamine成分 2.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12年5月10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毒偵779卷第115頁) 6 吸食器一組 1.毛重8.2538公克 2.鑑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安非他命(Amphetamine)成分 3.臺北榮民總醫院112年9月12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一)(毒偵461卷第13頁) 7 殘渣袋2個 1.毛重0.3533公克 2.鑑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成分 3.臺北榮民總醫院112年9月12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一)(毒偵461卷第13頁) 8 含晶體之殘渣袋2個 1.毛重0.3474公克(含2個塑膠袋重),淨重0.0038公克,取0.0038公克化驗,驗餘量0.0000公克 2.鑑驗結果:檢出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成分 3.臺北榮民總醫院112年9月12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二)(毒偵461卷第14頁) 9 玻璃球吸食器1組 1.鑑驗結果:檢出Methamphetamine成分 2.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13年3月26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毒偵538卷第1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