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簡上字第70號上 訴 人 張葉玉英訴訟代理人 黃心賢律師 王君倚律師被上訴 人 王曼英訴訟代理人 李淵聯律師複 代理人 呂仲祐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除增建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8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麗芬 法 官 古振暉法 官 孫曉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8 日 書記官 詹佳佩裁判案由:拆除增建等裁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