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391號原 告 廖張行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廖庚成訴訟代理人 吳鴻奎律師複代理人 黃威如律師訴訟代理人 呂彗禎律師被 告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法定代理人 姜郁美訴訟代理人 陳麗雯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合約款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莉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許竺筠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391號原 告 廖張行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廖庚成訴訟代理人 吳鴻奎律師複代理人 黃威如律師訴訟代理人 呂彗禎律師被 告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法定代理人 姜郁美訴訟代理人 陳麗雯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合約款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莉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許竺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