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635號原 告 張月春訴訟代理人 游聖佳律師複代理人 王雅楨律師訴訟代理人 程立全律師 王鴻銘被 告 世紀風情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林雅惠訴訟代理人 廖忠信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回復原狀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絲鈺雲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4 日 書記官 柯玟甫裁判案由:回復原狀等裁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