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除字第426號聲 請 人 闕劭樺代 理 人 徐英雅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8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如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股票,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799號裁定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5年5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本件聲請於法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柏仁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1 日
書記官 唐千雅附表:發行公司: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 證券字號 張數 股數 1 089-ND-0101830-7 1 1000 2 089-ND-0101831-9 1 1000 3 089-NX-0001872-7 1 380 4 089-NX-0002477-4 1 534 5 090-NX-0003457-1 1 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