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3年度簡字第98號原 告 鑫辰國際不動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 表 人 何長發被 告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代 表 人 康秋桂(局長)訴訟代理人 歐彥熙
陳怡麟上列當事人間因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4年1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104年3月4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6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26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李行一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怡君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