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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1 年交聲字第 1316 號刑事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 101年度交聲字第1316號

101年度交聲字第1317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18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19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20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21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22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23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24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25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26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27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28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29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30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31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32號101年度交聲字第1333號原處分機關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異 議 人即受處分人 宏宗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代 表 人 連煜驞上列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為如附表所示之裁決處分,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原處分均撤銷。

宏宗開發工程有限公司不罰。

理 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宏宗開發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0000-00 號自用小客車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停放在設於新北市○○區○○路或新北市○○區○○路之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因均未依規定繳費,經催繳後,仍未繳納,爰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 項規定,各裁處異議人罰鍰新臺幣(下同)300 元如附表所示等語。

二、異議意旨略以:車號0000-00 號自用小客車,係由葉智開購買後,供葉智開駕駛使用,當時係因葉智開信用不良,始借名登記在異議人名下,且因葉智開尚積欠異議人債務未歸還,故欲待葉智開清償債務後,再辦理汽車過戶登記,詎葉智開於100 年10月間音訊全無,經報警處理,後來警方找到葉智開,葉智開以開立本票方式將款項償還異議人,並負擔上開自用小客車於使用期間的相關費用,異議人即將上開自用小客車過戶至葉智開名下,不料監理機關辦理時,疏未注意上開自用小客車仍有罰單未繳納,於完成過戶後,始另對異議人裁處如附表所示,原處分機關認定異議人為上開自用小客車所有人或使用人,顯屬錯誤,均應予撤銷,爰依法聲明異議等語。

三、經查,車號0000-00 號自用小客車係由葉智開購買後,供其自己駕駛使用,僅是借用異議人名義為登記,而附表所示之時間,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之違規行為,均係葉智開駛使用上開自用小客車期間發生,業經異議人之代表人連煜驞陳稱在卷,核與證人即葉智開到庭證述明確,自堪認定。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 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7 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300 罰鍰」,明確規範該條處罰之對象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之駕駛人。因駕駛上開自用小客車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而未依規定繳費者,乃葉智開,並非異議人,已如前述,原處分機關未查,逕以異議人為裁罰對象,自屬有誤,自應由本院將附表所示之裁決處分撤銷,併諭知異議人不罰。

四、綜上所述,原處分機關認異議人有如附表所示之違規行為,而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 項之規定,裁處異議人應罰鍰300 元(共18次),均有未合。本件受處分人之異議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如附表所示之處分撤銷,並另為不罰之諭知,以資適法。

五、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事件處理辦法第19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22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高增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陳褘翎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22 日附表:

┌──┬──────┬─────┬───────┬───────┬───────┬─────┐│編號│本院繫屬案號│違規時間 │ 違規地點 │ 違規事由 │ 裁決書單號 │ 裁決日期 │├──┼──────┼─────┼───────┼───────┼───────┼─────┤│ 1 │101年度交聲 │100.09.26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16號 │07:33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39828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 2 │101年度交聲 │100.09.27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17號 │07:34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39784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 3 │101年度交聲 │100.09.27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18號 │18:31 │通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FA45971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 4 │101年度交聲 │100.09.27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19號 │19:11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39785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 5 │101年度交聲 │100.09.28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20號 │07:28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39734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 6 │101年度交聲 │100.09.28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21號 │18:57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39735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 7 │101年度交聲 │100.09.29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22號 │07:24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39675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 8 │101年度交聲 │100.09.29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23號 │19:16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39676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 9 │101年度交聲 │100.09.30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24號 │07:14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39625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10 │101年度交聲 │100.09.30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25號 │19:37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39626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11 │101年度交聲 │100.10.03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26號 │07:37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40182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12 │101年度交聲 │100.10.04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27號 │18:13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40134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13 │101年度交聲 │100.10.05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28號 │07:22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40091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14 │101年度交聲 │100.10.06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29號 │07:16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40046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15 │101年度交聲 │100.10.06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30號 │19:27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40047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16 │101年度交聲 │100.10.07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31號 │08:07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39998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17 │101年度交聲 │100.10.07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32號 │12:49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39999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18 │101年度交聲 │100.10.07 │新北市○○區○○○道路收費停車│北市裁催字第裁│100.07.06 ││ │字第1333號 │17:16 │城路 │處所停車經催繳│22-1CBA40000號│ ││ │ │ │ │不依規定繳費 │ │ │└──┴──────┴─────┴───────┴───────┴───────┴─────┘

裁判案由:交管條例聲異
裁判日期:2012-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