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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4 年聲字第 2101 號刑事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聲字第2089號

104年度聲字第2090號104年度聲字第2091號104年度聲字第2092號104年度聲字第2093號104年度聲字第2094號104年度聲字第2095號104年度聲字第2096號104年度聲字第2097號104年度聲字第2098號104年度聲字第2099號104年度聲字第2100號104年度聲字第2101號104年度聲字第2102號104年度聲字第2103號聲 請 人即 被 告 楊引婷聲 請 人 林侑錫

吳彥霆林建式林哲永洪湧智聲 請 人即 被 告 郭常健聲 請 人 潘盛鴻聲 請 人即 被 告 陳泓霖聲 請 人 謝式焙

楊尚婕曾筱琳陳力偉徐世豪洪志明上列聲請人因本院103 年度原金訴字第1 號違反期貨交易法案件,聲請發還扣押物,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詳如附件一至十五「刑事聲請返還扣押物狀」所載。

二、按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要者,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之。刑事訴訟法第133 條第1 項、第142 條第1 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又所謂扣押物無留存之必要者,乃指非得沒收之物,且又無留作證據之必要者,始得依前述規定發還。倘扣押物尚有留存之必要者,即得不予發還。復按扣押之物是否有繼續扣押之必要或應予發還,事實審法院自得本於職權,依審判之需要及訴訟進行之程度,審酌裁量(最高法院101 年度台抗字第129 號、95年度台抗字第496 號裁定參照)。

三、經查,本件聲請人等聲請發還扣案如附表一至十五所示之物,係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偵辦被告徐鳴濤等25人違反期貨交易法案件,持本院103 年聲搜字第376 號搜索票,於民國103 年2 月20日,至新北市○○區○○路○○○ 巷○ 弄○○號、臺北市○○區○○街○○○ 號2 樓、新北市○○區○○街○ 號等處所執行搜索所查扣之物,有前揭本院搜索票、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搜索扣押筆錄、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3 年度紅保字第1749號扣押物品清單附卷可稽(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3 年度偵字第2661

7 號卷五第26頁至35頁反面、第51頁至第56頁、第67頁至第70之1 頁;103 年度偵字第15226 號卷二第228 頁)。被告徐鳴濤等25人經檢察官認涉違反期貨交易法罪嫌,提起公訴,現繫屬於本院103 年度原金訴字第1 號(起訴案號:103年度偵字第6140、15226 、26616 、26617 號),刻正審理中。因本案尚未判決,無法完全排除該等扣押物品與本案具有關連性,仍有可能供日後認定被告或共犯是否確有為本案犯罪所需或證明犯罪事實存否之用,況檢察官起訴書將全部扣押物品列為證據,復請本院沒收所有扣案之相關物品。從而,為日後審理需要或保全將來執行之可能,乃認有繼續扣押必要,尚難先行裁定發還,應俟本案經判決確定後,由執行檢察官依法處理為宜。綜上,聲請人等聲請發還扣押物,自難准許,均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6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連育群

法 官 詹蕙嘉法 官 周宛蘭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簡婷瑩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8 日附表一: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子產品(APPLE 行│楊引婷│門號:0000000000 ││ │動電話含SIM 卡)1 │ │ ││ │支 │ │ ││ │ │ │ │└──┴─────────┴───┴───────────┘附表二: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ASUS筆記型電腦1台 │林侑錫│型號:A53S ││ │ │ │ ││ │ │ │ │├──┼─────────┼───┼───────────┤│2 │電子產品(HTC 行動│林侑錫│門號:0000000000 ││ │電話含SIM卡)1台 │ │ ││ │ │ │ │└──┴─────────┴───┴───────────┘附表三: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吳彥霆│廠牌:CORSAIR ││ │)1台 │ │密碼:0204 │├──┼─────────┼───┼───────────┤│2 │電子產品(行動電話│吳彥霆│門號:0000000000 ││ │含SIM 卡)1 支 │ │ │├──┼─────────┼───┼───────────┤│3 │名片(吳彥霆)1盒 │吳彥霆│ │└──┴─────────┴───┴───────────┘附表四: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林建式│廠牌:PIONEER ││ │)1台 │ │ │├──┼─────────┼───┼───────────┤│2 │名片(林建式)1盒 │林建式│ │├──┼─────────┼───┼───────────┤│3 │電子產品(行動電話│林建式│IMEI:000000000000000 ││ │)1 支 │ │ │├──┼─────────┼───┼───────────┤│4 │筆記本1本 │林建式│黑色 │├──┼─────────┼───┼───────────┤│5 │電腦設備(平板電腦│林建式│廠牌:微軟,含鍵盤、觸││ │)1 台 │ │控筆 │└──┴─────────┴───┴───────────┘附表五: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林哲永│廠牌:CORSAIR ││ │)1台 │ │黑色 │├──┼─────────┼───┼───────────┤│2 │電子產品(LG行動電│林哲永│門號:0000000000 ││ │話含SIM 卡)1 支 │ │ │├──┼─────────┼───┼───────────┤│3 │名片1盒 │林哲永│ │├──┼─────────┼───┼───────────┤│4 │筆記本1本 │林哲永│ │├──┼─────────┼───┼───────────┤│5 │便條紙10張 │林哲永│ │└──┴─────────┴───┴───────────┘附表六: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筆記本2本 │洪湧智│ │├──┼─────────┼───┼───────────┤│2 │文件資料1本 │洪湧智│ │├──┼─────────┼───┼───────────┤│3 │存摺6本 │洪湧智│ │├──┼─────────┼───┼───────────┤│4 │印章2個 │洪湧智│ │├──┼─────────┼───┼───────────┤│5 │隨身碟2支 │洪湧智│ │├──┼─────────┼───┼───────────┤│6 │手機1支 │洪湧智│ │├──┼─────────┼───┼───────────┤│7 │電腦主機2台 │洪湧智│ │├──┼─────────┼───┼───────────┤│8 │筆記型電腦1台 │洪湧智│ │└──┴─────────┴───┴───────────┘附表七: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腦設備(ASUS電腦│郭常健│ ││ │主機)1 台 │ │ │├──┼─────────┼───┼───────────┤│2 │ASUS鍵盤、滑鼠1組 │郭常健│ │├──┼─────────┼───┼───────────┤│3 │電腦設備(LG電腦螢│郭常健│ ││ │幕)1 台 │ │ │├──┼─────────┼───┼───────────┤│4 │台新銀行存摺1本 │郭常健│帳號:00000000000000 ││ │ │ │戶名:蔡麗萍 │├──┼─────────┼───┼───────────┤│5 │國泰世華銀行存摺1 │郭常健│帳號:000000000000 ││ │本 │ │戶名:蔡麗萍 │├──┼─────────┼───┼───────────┤│6 │兆豐國際商銀存摺1 │郭常健│帳號:00000000000 ││ │本 │ │戶名:郭庭佑 │├──┼─────────┼───┼───────────┤│7 │郵政儲金簿1本 │郭常健│帳號:00000000000000 ││ │ │ │戶名:郭庭佑 │├──┼─────────┼───┼───────────┤│8 │合作金庫銀行存摺1 │郭常健│帳號:0000000000000 ││ │本 │ │戶名:郭庭佑 │├──┼─────────┼───┼───────────┤│9 │兆豐國際商銀存摺1 │郭常健│帳號:00000000000 ││ │本 │ │戶名:郭詠惠 │├──┼─────────┼───┼───────────┤│10 │合作金庫銀行存摺1 │郭常健│帳號:0000000000000 ││ │本 │ │戶名:廖紫君 │└──┴─────────┴───┴───────────┘附表八: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腦設備(ACER筆記│潘盛鴻│ ││ │型電腦)1 台 │ │ │├──┼─────────┼───┼───────────┤│2 │電子產品(行動電話│潘盛鴻│門號:0000000000 ││ │含SIM 卡)1 支 │ │密碼:1005 │├──┼─────────┼───┼───────────┤│3 │人事資料卡2張 │潘盛鴻│ │└──┴─────────┴───┴───────────┘附表九: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子產品(APPLE 行│陳泓霖│門號:0000000000 │├──┼─────────┼───┼───────────┤│2 │新光銀行土城分行存│陳泓霖│帳號:0000000000000 ││ │摺1本 │ │戶名:陳羿岑 │├──┼─────────┼───┼───────────┤│3 │新光銀行土城分行存│陳泓霖│帳號:0000000000000 ││ │摺1本 │ │戶名:陳泓霖 │├──┼─────────┼───┼───────────┤│4 │新光銀行新埔分行存│陳泓霖│帳號:0000000000000 ││ │摺1 本 │ │戶名:陳泓霖 │├──┼─────────┼───┼───────────┤│5 │土城農會存摺1 本 │陳泓霖│帳號:0000000000000 ││ │ │ │戶名:陳泓霖 │├──┼─────────┼───┼───────────┤│6 │新光銀行土城分行存│陳泓霖│帳號:0000000000000 ││ │摺1本 │ │戶名:陳羿妤 │├──┼─────────┼───┼───────────┤│7 │新光銀行新埔分行存│陳泓霖│帳號:0000000000000 ││ │摺1 本 │ │戶名:王文振 │└──┴─────────┴───┴───────────┘附表十: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謝式焙│廠牌:CORSAIR ││ │)1台 │ │ │├──┼─────────┼───┼───────────┤│2 │電子產品(行動電話│謝式焙│門號:0000000000 ││ │含SIM 卡)1 支 │ │ │├──┼─────────┼───┼───────────┤│3 │名片(謝式焙)1盒 │謝式焙│ │└──┴─────────┴───┴───────────┘附表十一: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楊尚婕│廠牌:CORSAIR ││ │)1台 │ │ │├──┼─────────┼───┼───────────┤│2 │電子產品(行動電話│楊尚婕│門號:0000000000 ││ │含SIM 卡)1 支 │ │ │├──┼─────────┼───┼───────────┤│3 │名片(楊尚婕)1盒 │楊尚婕│ │└──┴─────────┴───┴───────────┘附表十二: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曾筱琳│型號:ASUS ││ │)1台 │ │ │├──┼─────────┼───┼───────────┤│2 │電子產品(行動電話│曾筱琳│門號:0000000000 ││ │含SIM 卡)1 支 │ │ │├──┼─────────┼───┼───────────┤│3 │徐世豪等10人打卡紀│曾筱琳│ ││ │錄10張 │ │ │├──┼─────────┼───┼───────────┤│4 │桌曆1個 │曾筱琳│ │├──┼─────────┼───┼───────────┤│5 │國泰世華銀行存摺含│曾筱琳│帳號:000000000000 ││ │提款卡1本 │ │ │├──┼─────────┼───┼───────────┤│6 │板信商銀存金簿含提│曾筱琳│帳號: ││ │款卡1本 │ │00000000000000000 │├──┼─────────┼───┼───────────┤│7 │郵政存簿儲金簿1本 │曾筱琳│帳號:0000000000000 │├──┼─────────┼───┼───────────┤│8 │電腦資料1包 │曾筱琳│ │├──┼─────────┼───┼───────────┤│9 │筆記本1本 │曾筱琳│ │├──┼─────────┼───┼───────────┤│10 │弘暉帝寶B1-78 車位│曾筱琳│ ││ │租賃契約1本 │ │ │├──┼─────────┼───┼───────────┤│11 │公司文件資料夾1本 │曾筱琳│含資料1批 │├──┼─────────┼───┼───────────┤│12 │名片(曾筱琳)1盒 │曾筱琳│ │└──┴─────────┴───┴───────────┘附表十三: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陳力偉│廠牌:PIONEER ││ │)1台 │ │ │├──┼─────────┼───┼───────────┤│2 │電子產品(行動電話│陳力偉│門號:0000000000 ││ │含SIM 卡)1 支 │ │ │├──┼─────────┼───┼───────────┤│3 │名片(陳力偉)1 盒│陳力偉│ │└──┴─────────┴───┴───────────┘附表十四: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徐世豪│帳號:user ││ │)1台 │ │密碼:123456 │├──┼─────────┼───┼───────────┤│2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徐世豪│帳號:user ││ │)1台 │ │密碼:123456 │├──┼─────────┼───┼───────────┤│3 │專業計劃書12張 │徐世豪│ │├──┼─────────┼───┼───────────┤│4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徐世豪│廠牌:CORSAIR ││ │)1台 │ │ │├──┼─────────┼───┼───────────┤│5 │電子產品(I-PAD 平│徐世豪│MEID:00000000000000 ││ │板電腦)1台 │ │ │├──┼─────────┼───┼───────────┤│6 │電子產品(SAMSUNG │徐世豪│門號:0000000000 ││ │行動電話)1支 │ │ │├──┼─────────┼───┼───────────┤│7 │公司內部員工關聯對│徐世豪│ ││ │應一覽表2張 │ │ │├──┼─────────┼───┼───────────┤│8 │少氏科技今目標企業│徐世豪│ ││ │、帳號、清單管理2 │ │ ││ │張 │ │ │├──┼─────────┼───┼───────────┤│9 │電子產品(Transcen│徐世豪│ ││ │d 隨身碟)1 個 │ │ │├──┼─────────┼───┼───────────┤│10 │電子產品(ZYNET 隨│徐世豪│ ││ │身碟)1個 │ │ │├──┼─────────┼───┼───────────┤│11 │電子產品(MiniStat│徐世豪│ ││ │ion3.0隨身碟)1個 │ │ │├──┼─────────┼───┼───────────┤│12 │公司大小章3個 │徐世豪│少氏登記 │├──┼─────────┼───┼───────────┤│13 │Extreme USB 3.0 │徐世豪│ ││ │32GB 1個 │ │ │├──┼─────────┼───┼───────────┤│14 │公司資料夾1本 │徐世豪│ │├──┼─────────┼───┼───────────┤│15 │電子產品(隨身硬碟│徐世豪│SEAGATE、HITACHI ││ │)2個 │ │ │├──┼─────────┼───┼───────────┤│16 │名片(曾筱琳)1盒 │徐世豪│ │├──┼─────────┼───┼───────────┤│17 │名片(楊惠勝)1盒 │徐世豪│ │└──┴─────────┴───┴───────────┘附表十五:

┌──┬─────────┬───┬───────────┐│編號│ 扣押物品 │所有人│ 備註 ││ │ │/ 持有│ ││ │ │人/ 保│ ││ │ │管人 │ │├──┼─────────┼───┼───────────┤│1 │ASUS筆記型電腦1台 │洪志明│型號:S56C │├──┼─────────┼───┼───────────┤│2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洪志明│帳號:user ││ │)1台 │ │密碼:123456 │├──┼─────────┼───┼───────────┤│3 │電腦設備(電腦主機│洪志明│帳號:user ││ │)1台 │ │密碼:123456 ││ │ │ │帳號:root ││ │ │ │密碼:12345qwert │├──┼─────────┼───┼───────────┤│4 │電子產品(BENQ行動│洪志明│門號:0000000000 ││ │電話含SIM卡)1支 │ │ │└──┴─────────┴───┴───────────┘

裁判案由:發還扣押物
裁判日期:201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