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單禁沒字第145號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陳霆鋒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4年度毒偵字第3305、3552號、114年度撤緩毒偵字第441號),聲請人聲請宣告沒收違禁物(115年度聲沒字第7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扣案如附表1至11所示之物及如附表編號1、4至6、8至13所示之物之外包裝袋13個,均沒收銷燬。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陳霆鋒涉犯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因被告於民國114年12月26日執行觀察、勒戒後,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業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4年度毒偵字第3305號等案件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惟如附表所示之扣案物,均屬違禁物,有如附表之鑑定書在卷可稽,請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及司法院18年院字第67號、30年院字第2169號解釋宣告沒收並諭知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查獲之第二級毒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亦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4年度毒偵字第3305、3546、3552號、114年度撤緩毒偵字第441、442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前揭不起訴處分書在卷可稽(見撤緩毒偵字第441號卷第5至6頁);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分別檢出如附表所示第二級毒品成分,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蘆洲分局扣押物品目錄表及如附表所示鑑定書在卷可稽(見毒偵字第2681號卷第17頁、毒偵字第3552號卷第16頁、毒偵字第3305號卷第33至35頁;鑑定書卷頁詳如附表所示),堪認上開扣案物品確均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規定之第二級毒品,而均屬違禁物。至如附表編號12、13所示之物固已鑑驗用罄而無從宣告沒收銷燬,惟該等物品及如附表編號1、4至
6、8至11所示之物之外包裝袋共13個,因其上殘留之毒品難以析離,且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應視同毒品沒收銷燬。從而,本件之聲請並無不合,應予准許。另送驗耗損部分之毒品業已滅失,該部分即無庸再為沒收銷燬之諭知,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8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莊婷羽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李翰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5 日附表:編號 物品名稱 檢驗結果 鑑定書 1 白色或透明晶體2包(驗前總淨重0.3287公克、驗餘總淨重0.3275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3年6月13日北榮毒鑑字第AA051號毒品成分鑑定書(見毒偵字第2681號卷第47頁) 2 吸食器1組(毛重23.2751公克) 3 煙彈內含煙油1顆(毛重5.5337公克、驗餘量5.4605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7月11日北榮毒鑑字第AH257號毒品成分鑑定書(見毒偵字第3552號卷第39頁) 4 白色或透明晶體1包(驗前淨重0.0067公克、驗餘淨重0.0053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6月19日北榮毒鑑字第AG974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一)(見毒偵字第3305號卷第91頁) 5 白色或透明晶體1包(驗前淨重0.0435公克、驗餘淨重0.0417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6月19日北榮毒鑑字第AG974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二)(見毒偵字第3305號卷第92頁) 6 淺綠色晶體1包(驗前淨重0.0337公克、驗餘淨重0.0324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7 煙彈1顆(毛重4.5829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成分 8 超人LOGO圖案草綠色六邊形錠劑3包(內含93顆,驗前總淨重96.9933公克、驗餘總淨重95.9465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6月19日北榮毒鑑字第AG974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三)(見毒偵字第3305號卷第93頁) 9 qp字樣草綠色六邊形錠劑1包(內含8顆及不完整1顆,驗前總淨重8.5275公克、驗餘總淨重7.5794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6月19日北榮毒鑑字第AG974號毒品成分鑑定書(四)(見毒偵字第3305號卷第94頁) 10 混合式毒品咖啡包內含淺黃色粉末1包-V12字樣馬圖案(驗前淨重4.9718公克、驗餘淨重4.895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6月19日北榮毒鑑字第AG974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七)(見毒偵字第3305號卷第97頁) 11 紅牛商標圖案/RED BULL字樣,一字刻痕藍色長八角形錠劑1包(內含2顆,驗前總淨重0.8141公克、驗餘總淨重0.395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6月19日北榮毒鑑字第AG974號毒品成分鑑定書(八)(見毒偵字第3305號卷第98頁) 12 藍色錠劑1包(內含不完整1顆,驗前淨重0.196公克、驗餘淨重0公克) 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4年6月19日北榮毒鑑字第AG974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九)(見毒偵字第3305號卷第99頁) 13 勞力士(ROLEX)品牌皇冠圖案草綠色造型錠劑1包(內含1顆,驗前淨重0.3922公克、驗餘淨重0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