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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5 年審簡字第 174 號刑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審簡字第174號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蘇有德上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26815號、第35007號),被告自白犯罪(原案號:114年度審訴字第923號),經本院裁定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 文蘇有德犯攜帶兇器竊盜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共拾捌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伍萬玖仟貳佰貳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犯罪所得車牌號碼000-000、YEB-798號車牌各壹面沒收。未扣案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壹台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foodpanda外套壹件、foodpanda短袖上衣壹件、NEXKEM雨衣壹件、黑色安全帽壹頂、工具壹組、面膜壹片,及OPPO AX5s手機壹支均沒收。

事 實

一、蘇有德前因詐欺等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0年度簡字第1189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於民國111年7月28日執行完畢釋放。詎仍不知悔改,因知悉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胖達公司)經營之「熊貓(foodpanda)」外送平臺帳號預設密碼均相同,如會員註冊後疏未變更,將有機可乘;且明知外送所收取之現金應繳回富胖達公司,竟仍為下列行為:

㈠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攜帶兇器竊盜之犯意,於附表

一所示時、地,以附表一所示方式,竊取附表一所示車牌後,將該車牌懸掛於其所有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下稱本案機車)上,以規避警方查緝。㈡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同時基於詐欺(附表二編號16至18

除外)、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侵入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之犯意,未經附表二所示之人同意,擅自在外送員端手機應用程式中,輸入附表二所示帳號及預設密碼,並以面膜遮蔽臉部特徵規避辨識並通過驗證,登入附表二所示帳號,而侵入該電腦相關設備,再變更上開帳號所綁定之手機門號,而以此方式,冒用附表二所示帳號所有人身分,收受熊貓外送平台派遣之送餐指令後,騎乘懸掛附表一所示車牌之本案機車,前往附表二所示店家取餐後進行派送,致訂餐之消費者陷於錯誤,誤信其為獲授權之合法外送員,而交付如附表二編號1至15所示現金予蘇有德。嗣附表二所示之人察覺有異,並報警處理,經警於民國114年5月13日11時2分許,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在新北市○○區○○路0段00巷000號前執行搜索,當場扣得車牌號碼000-000號、YEB-798號車牌各1面、foodpanda外套1件、foodpanda短袖上衣1件、NEXKEM雨衣1件、黑色安全帽1頂、工具1組、面膜1片、OPPO AX5s手機1支等物,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富胖達公司、附表一編號2及附表二所示之人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經被告蘇有德於警詢、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時,均坦承不諱,核與證人即附表一、二所示之人於警詢時證述之情節大致相符,並有電子郵件(主旨【foodpanda重要通知】你的自拍照片與此帳號的個人大頭照不符)、登入失敗畫面截圖、公路監理資訊-車號查詢車籍資料(車牌號碼000-000號)各1份,及扣案車牌號碼000-000號、YEB-798號車牌各1面、OPPO AX5s手機1支、工具1組、冒充外送員所用之foodpanda外套1件、foodpanda短袖上衣1件、NEXKEM雨衣1件、黑色安全帽1頂、面膜1片等物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㈠論罪:

⒈核被告就附表一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之攜

帶兇器竊盜罪。就附表二編號1至15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同法第358條之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同法第359條之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就附表二編號16至18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58條之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同法第359條之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

⒉按刑法上之侵占罪,以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為前提,換

言之,必行為人先合法持有他人之物,而於持有狀態繼續中,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始可。如其之持有,係出於非法方法,並非合法持有,則應視其方法為何,而分別成立詐欺、竊盜、搶奪或強盜罪,無成立侵占罪之餘地(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7051號判決意旨參照)。查本案被告係冒用如附表二編號1至15所示之人之帳戶接單送餐,並向訂餐之消費者收取現金,是被告係以偽冒外送員之欺罔方式,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被告自始欠缺法律或契約上之正當持有權源,自無成立侵占罪之餘地,而應論以詐欺取財罪。從而,公訴意旨認被告此部分所為,係犯刑法第335條第1項之侵占罪,容有未洽,惟起訴之基本社會事實同一,且本院於準備程序時已對被告告知上開罪名變更,已充分保障被告之防禦權,爰依法變更起訴法條。

⒊觀諸卷內資料,雖可推知被告於附表二編號1至15所示犯行

各次取餐行為,均屬詐欺取財既遂,然無從特定具體被害人(即訂餐之消費者)之身分,基於罪疑唯輕原則,本院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是就被告附表二編號1至15所示詐欺取財犯行,認僅各對1名消費者詐欺取財得手,而各論以一個詐欺取財既遂罪。是被告就附表二所示犯行,均係基於詐欺(僅附表二編號1至15)、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之單一犯意,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且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故對同一被害人於密接時地內之所為數次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詐欺取財犯行,應各論以接續犯之實質上一罪。被告就附表二所示犯行,均係以一行為觸犯上開各罪名,均為想像競合犯,而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處斷。被告所犯上開各罪(共20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㈡科刑:

⒈累犯:

被告前因詐欺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0年度簡字第1189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於111年7月28日執行完畢乙節,業經被告於本院供認在卷,並有法院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憑,其於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是本院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考量前揭構成累犯之犯罪紀錄,與本案附表二所示罪名、犯罪類型及罪質均相同,足認被告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且本案亦無處以最低度刑仍嫌過苛之情,爰均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⒉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為規避警方查緝,竟

持兇器竊取他人車牌,且正值青壯,非無謀生能力之人,卻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所需,竟以事實欄所載方式冒用他人帳戶接單送餐,並向不知情之消費者詐得如附表二編號1至15所示款項,影響富胖達公司對於前揭帳戶資訊管理之正確性,更損害如附表一、二所示之人之個人權益,足見被告法治觀念薄弱,所為殊值非難。並考量被告素行(見卷附法院前案紀錄表)、犯後始終坦承犯行,然因在監服刑,而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調)解,亦未賠償其等所受損害(部分被害人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犯後態度,兼衡被告犯罪手段、於本院自陳之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衡酌被告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而為整體評價後,定其應執行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㈠犯罪所得:

被告就事實欄㈠竊得之車牌號碼000-000號、YEB-798號車牌各1面,核屬其本案犯竊盜罪所得之物,業據扣案,且未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至被告就事實欄㈡詐得之現金共計5萬9,224元,核屬其本案犯妨害電腦使用罪所得之物,未據扣案,亦未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且沒收亦無過苛之虞,是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均應予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㈡犯罪所用之物:

查被告所有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見卷附公路監理WebService系統-車號查詢車籍資料),係被告供本案載運餐點、假冒外送平台人員之身分,藉以博取被害人之信任,使被害人誤認其確為外送員而交付款項所用之物,是該機車顯為被告遂行本案詐欺犯行所不可或缺之工具,具備高度之手段關聯性,屬被告本案犯罪所用之物,且被告於前案亦係使用同台機車假冒外送員進行詐欺(見卷附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6714號、第15653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緝字第575號起訴書、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緝字第771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被告顯有利用本案機車反覆實施犯罪之傾向,為澈底剝奪被告犯罪之憑藉,落實刑法沒收制度之特別預防功能,避免被告再次利用該特定工具危害社會秩序,應認有沒收之必要,是本案機車雖未扣案,仍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項規定宣告沒收,並諭知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至扣案工具1組,核屬被告所有供其犯本案竊盜罪所用之物、扣案OPPO AX5s手機1支、foodpanda外套1件、foodpanda短袖上衣1件、NEXKEM雨衣1件、黑色安全帽1頂、面膜1片,均屬被告所有,且供其犯本案詐欺及妨害電腦使用罪所用之物,業據扣案,爰均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300條、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合議庭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林佳慧提起公訴,檢察官廖姵涵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7 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 官 鄭淳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林有象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7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21條犯前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

二、毀越門窗、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

六、在車站、港埠、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59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編號 被害人 犯罪事實 1 張祐麒 蘇有德於114年2月14日前某不詳時日,在新竹縣竹東鎮某處,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停放於路旁,且無人看管,認有機可趁,即持客觀上可供兇器使用之扳手2支作為工具,竊取上開車牌1面,得手後離去。 2 賴聖文 蘇有德於114年3月2日前某不詳時日,在新竹縣竹東鎮某處,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停放於路旁,且無人看管,認有機可趁,即持客觀上可供兇器使用之扳手2支作為工具,竊取上開車牌1面,得手後離去。附表二編號 外送平台帳號所有人 盜用日期 取餐時間 取餐店 侵占金額(新臺幣) 1 鄭雅芳TW 113年12月5日 ①113年12月5日17時16分許 ②同日17時29分許 ③同日18時21分 ④同日19時33分許 ⑤同日20時38分許 ⑥同日21時48分許 ⑦同日22時52分許 ⑧同日23時1分許 ⑨同日23時57分許 ⑩113年12月6日0時4分許 ①游麵館(竹北中正東店) ②迷克夏Milksha(新竹光明店) ③大埔鐵板燒(竹北光明店) ④燒夜串燒(新竹竹北店) ⑤隔壁宵夜(新竹竹北店) ⑥Burger King漢堡王(竹北店) ⑦麥當勞(S224竹北光明店) ⑧麥當勞(S224竹北光明店) ⑨台中一街臭豆腐 ⑩老鄭豆乳雞(竹北自強北店) 4,251元 2 蔡孟倫Mengluntml 113年12月27日 ①113年12月27日21時18分許 ②同日22時9分許 ③同日22時16分許 ④同日22時23分許 ⑤同日22時39分許 ⑥同日22時50分許 ⑦同日23時6分許 ⑧同日23時35分許 ⑨同日23時37分許 ⑩同日23時54分許 ⑪12月28日0時6分許 ⑫同日0時29分許 ⑬同日0時48分許 ⑭同日1時2分許 ⑮同日1時20分許 ⑯同日1時33分許 ⑰同日1時43分許 ⑱同日1時54分許 ⑲同日2時0分許 ⑳同日2時6分許 ㉑同日2時7分許 ㉒同日2時7分許 ①麥當勞(S204虎尾新興店) ②小城湯包排骨酥 ③小城湯包排骨酥 ④小煙囪燒烤 ⑤麥當勞(S204虎尾新興店) ⑥茶太陽(虎尾中正店) ⑦知高小吃 ⑧大塊先生美式炸雞(雲林虎尾店) ⑨格寧貳貳 ⑩角打雞排(雲林虎尾店) ⑪早到晚到(雲林虎尾店) ⑫二鍋頭東山鴨頭(雲林虎尾店) ⑬麥當勞(S204虎尾新興店) ⑭老饕小火鍋 ⑮嘉義豆奶攤(雲林虎尾店) ⑯魯都香加熱滷味(虎尾林森店) ⑰小城湯包排骨酥 ⑱大塊先生美式炸雞(雲林虎尾店) ⑲炸魂雞排(雲林虎尾店) ⑳嘉義豆奶攤(雲林虎尾店) ㉑嘉義豆奶攤(雲林虎尾店) ㉒廟口小吃 4,124元 3 李怡蓁TW 113年12月31日 ①113年12月31日11時37分許 ②同日12時0分許 ③同日12時32分許 ④同日13時12分許 ⑤同日13時29分許 ⑥同日14時16分許 ⑦同日16時29分許 ⑧同日16時37分許 ⑨同日18時2分許 ⑩同日19時13分許 ①林家麵館 ②摩斯漢堡Mos Burger(屏東民族店) ③台越美食 ④嘉紜鮮果店 ⑤回憶小時候紅茶冰(屏東武成店) ⑥50嵐(屏東棒球路店) ⑦芳珍蔬食-素食專賣(屏東重慶店) ⑧芳珍蔬食-素食專賣(屏東重慶店) ⑨Burger King漢堡王(屏東公園店) ⑩滷夫滷味(屏東民族店) 1,295元 4 蘇靖棠TW 114年1月1日 ①114年1月1日11時58分許 ②同日12時23分許 ③同日12時27分許 ④同日13時02分許 ⑤同日13時47分許 ⑥同日14時12分許 ⑦同日15時3分許 ⑧同日14時58分許 ⑨同日15時23分許 ⑩同日16時1分許 ⑪同日17時30分許 ⑫同日17時55分許 ⑬同日18時23分許 ⑭同日18時27分許 ⑮同日18時31分許 ⑯同日18時36分許 ①弘爺漢堡(屏東棒球店) ②麥當勞(S479屏東復興店) ③麥當勞(S479屏東復興店) ④阿祥擔仔麵 ⑤小乃紅茶冰(屏東民族店) ⑥五花馬水餃館(家樂福新屏店) ⑦丸亀製麵(屏東驛站商場店) ⑧丸亀製麵(屏東驛站商場店) ⑨85度C(屏東中正店) ⑩50嵐(屏東中正自由店) ⑪拿坡里(屏東店8416) ⑫老先覺功夫窯燒鍋(屏東民族MiNi店) ⑬阿附熱炒 ⑭Burger King漢堡王(屏東公園店) ⑮一派胡塩酵素臭豆腐(屏東廣東店) ⑯牛園火鍋(屏東信義店) 4,268元 5 王水勝TW 114年1月26日 ①114年1月26日10時57分許 ②同日11時5分許 ③同日11時12分 ④同日11時38分許 ⑤同日11時38分許 ⑥同日12時43分許 ⑦同日12時43分許 ⑧同日12時55分許 ⑨同日12時55分許 ⑩同日15時44分許 ⑪同日16時14分許 ⑫同日17時19分許 ⑬同日17時34分許 ⑭同日20時21分許 ⑮同日20時43分許 ⑯同日20時46分許 ⑰同日21時1分 ⑱同日21時30分許 ⑲同日21時42分許 ⑳同日21時45分許 ㉑同日21時54分許 ㉒同日22時3分許 ㉓同日22時10分許 ①萊恩早餐店(高雄二苓店) ②萊恩早餐店(高雄二苓店) ③好之味羊肉羹(高雄松興店) ④南豐魯肉飯(高雄小港店) ⑤南豐魯肉飯(高雄小港店) ⑥熊月焼きそば日式炒麵(高雄小港店) ⑦熊月焼きそば日式炒麵(高雄小港店) ⑧統一超商(高雄金宏店) ⑨統一超商(高雄金宏店) ⑩麥當勞(S355屏東自由店) ⑪CoCo壹番屋咖哩(屏東環球店) ⑫21Plus風味館、烤雞炸雞專門店(屏東中山) ⑬麻古茶坊(屏東屏中店) ⑭麥當勞(S355屏東自由店) ⑮北平孔家小館(屏東自由店) ⑯麥當勞(S479屏東復興店) ⑰拿坡里(屏東店8416) ⑱21Plus風味館、烤雞炸雞專門店(屏東中山) ⑲永瑄牛排(屏東民族店) ⑳永瑄牛排(屏東民族店) ㉑爆Q美式炸雞(屏東大學店) ㉒胖老爹美式炸雞(屏東民生店) ㉓正點鹹酥雞(屏東商技店) 4,669元 6 劉金銘TW 114年2月8日 ①114年2月8日14時41分許 ②同日14時42分許 ③同日15時34分許 ④同日16時4分許 ⑤同日16時21分許 ⑥同日16時38分許 ⑦同日16時57分許 ⑧同日16時59分 ⑨同日17時54分許 ⑩同日17時50分許 ⑪同日18時27分許 ⑫同日18時46分許 ⑬同日19時23分許 ⑭同日19時31分許 ⑮同日19時47分許 ⑯同日19時47分許 ⑰同日19時51分許 ⑱同日19時54分許 ⑲同日19時57分許 ①華圓池上飯包(彰化彰基店) ②胖老爹美式炸雞(彰化華山店) ③正忠排骨飯(彰化曉陽店) ④南臺灣土魠魚羹(彰化中正店) ⑤九圓茶行 ⑥爭鮮Plus(彰化店) ⑦嵐丸 ⑧联亭泡菜鍋(彰化永安店) ⑨頂好馨臭臭鍋(彰化店) ⑩頂好馨臭臭鍋(彰化店) ⑪SUBWAY(彰化中華店) ⑫麻古茶坊(彰化民族店) ⑬益豪鍋燒專賣店(彰化民族店) ⑭樂邁炒飯 ⑮九穗手工麵疙瘩 ⑯大碗公冰‧甜品(彰化旭光店) ⑰Pizza Hut必勝客(彰化中山店) ⑱皇品牛肉麵(彰化中中正店) ⑲炸魂雞排(彰化中正總店) 5,228元 7 簡兆祺TW 114年2月9日 ①114年2月9日19時39分許 ②同日20時0分許 ③同日20時17分許 ④同日20時39分許 ⑤同日20時51分許 ⑥同日21時12分許 ①麥當勞(S346林口復興店) ②麥當勞(S346林口復興店) ③八方雲集(林口麗園店) ④夯立方烤雞專賣店 ⑤清心福全(林口三井店) ⑥老王炸烤(桃園龜山店) 1,538元 8 官元欽TW 114年2月9日9時35分許、同日16時37分許 ①114年2月9日17時9分許 ②同日17時22分許 ③同日17時39分許 ④同日17時46分 ⑤同日18時8分許 ⑥同日18時9分許 ⑦同日18時10分許 ①合浦刀切麵食工坊(中壢中北店) ②肯德基KFC炸雞漢堡店(中壢中和店) ③すき家Sukiya(桃園中壢中原店) ④Pizza Hut必勝客(中壢新中北店) ⑤宗師炒飯麵(中原大仁店) ⑥展翅當歸鴨(桃園中山店) ⑦老天鵝鵝肉專賣店(中壢中北店) 1,719元 9 張芮嘉TW 114年2月12日 ①114年2月12日2時6分許 ②同日2時24分許 ③同日2時49分許 ④同日3時14分許 ⑤同日3時27分許 ⑥同日3時43分許 ⑦同日4時10分許 ⑧同日4時26分許 ⑨同日4時42分許 ⑩同日4時49分許 ⑪同日5時25分許 ⑫同日6時8分許 ⑬同日6時23分許 ⑭同日6時45分許 ⑮同日7時5分許 ⑯同日7時13分許 ⑰同日7時16分許 ⑱同日7時19分許 ⑲同日7時21分許 ⑳同日7時24分許 ①紅吱吱牛排(桃園新生店) ②匾十堂(中壢大同店) ③呼搭啦Hodala手工小芋圓。鮮果茶 ④大埔鐵板燒(康樂店) ⑤合味 好粥到 ⑥すき家Sukiya(桃園中原中壢店) ⑦八方雲集(中壢中央東店) ⑧台北永和豆漿(中壢健行店) ⑨大嘜鐵板燒 ⑩SHUN ZHI WANG(Zhongli Night Market Branch) ⑪板橋中山公園蚵仔麵線香雞排(24H中壢延平店) ⑫島嶼islands早午餐 ⑬麥當勞(S163中壢民族店) ⑭拉亞漢堡(平鎮廣平店) ⑮匾十堂(中壢大同店) ⑯麥味登(中壢建國店) ⑰STARBUCKS星巴克(復興門市) ⑱板橋中山公園蚵仔麵線香雞排(24H中壢延平店) ⑲麥味登(中壢環西店) ⑳樂悠悠早餐店 4,866元 10 江亦達TW 114年2月13日 ①114年2月13日19時4分許 ②同日19時13分許 ③同日19時22分許 ④同日19時40分許 ⑤同日19時54分許 ⑥同日19時54分許 ⑦同日19時56分許 ⑧同日19時57分許 ⑨同日20時20分許 ⑩同日20時22分許 ⑪同日20時24分許 ⑫同日20時26分許 ⑬同日20時27分許 ①元爵味黃燜雞米飯(淡水店) ②滬家台式自助餐 ③滬家台式自助餐 ④三媽臭臭鍋(淡水英專店) ⑤肯德基KFC炸雞漢堡店(淡水中山二店) ⑥邵爺鐵板燒(水源店) ⑦Best Pizza ⑧元爵味黃燜雞米飯(淡水店) ⑨辜媽媽藥燉排骨 ⑩泰雲閣泰式料理 ⑪SHOT MAN 吓麵(淡水坪頂店) ⑫喜汁汁小籠湯包 ⑬喜汁汁小籠湯包 1,339元 11 林毓龍Lungbrother 114年2月14日 ①114年2月14日19時12分許 ②同日19時23分許 ③同日19時33分 許 ④同日20時6分許 ⑤同日20時15分許 ⑥同日20時32分許 ⑦同日20時51分許 ⑧同日20時58分許 ⑨同日21時12分許 ⑩同日21時18分許 ⑪同日21時33分許 ⑫同日21時45分許 ⑬同日22時29分許 ⑭同日22時45分許 ⑮同日23時39分許 ⑯同日23時58分許 ①麥當勞(S443林口文化店) ②六扇門(桃園林口店) ③六扇門(桃園林口店) ④就是脆皮雞排 ⑤德馨滇緬雲泰料理 ⑥輝哥炒飯炒麵燴飯 ⑦Burger King漢堡王(桃園林口店) ⑧邱記平價碳烤(林口長庚店) ⑨肯德基KFC炸雞漢堡店(林口復興店) ⑩肯德基KFC炸雞漢堡店(林口復興店) ⑪老王炸烤(桃園龜山店) ⑫胖老爹美式炸雞(長庚文興店) ⑬魯都香(龜山文七店) ⑭轉雞炸物專賣店(龜山店) ⑮轉雞炸物專賣店(龜山店) ⑯麥當勞(S443林口文化店) 4,306元 12 賈博有DavidJBY 114年2月21日 ①114年2月21日18時0分許 ②同日18時32分許 ③同日18時41分許 ④同日19時8分許 ⑤同日20時29分許 ⑥同日20時53分許 ⑦同日21時9分許 ⑧同日21時37分許 ⑨同日22時8分許 ⑩同日22時44分許 ⑪同日22時50分許 ⑫同日23時39分許 ⑬同日23時40分許 ⑭114年2月22日0時49分許 ⑮同日1時13分許 ⑯同日1時17分許 ⑰同日1時40分許 ⑱同日1時55分許 ⑲同日2時20分許 ⑳同日2時32分許 ㉑同日2時46分許 ㉒同日3時4分許 ㉓同日3時12分許 ㉔同日3時22分許 ①二堂頭銷魂鴨肉飯(林口長庚店) ②歐伊細中日式便當 ③合浦刀切麵食工坊(龜山忠義店) ④12MINI(桃園龜山復興一店) ⑤舞之椒頂級麻辣鴛鴦鍋 ⑥炸好了辣鹽酥雞 ⑦半邊圓米粉湯香菇肉粥 ⑧Pizza Hut必勝客披薩專賣店(林口長庚店) ⑨CoCo都可(林口長庚店) ⑩麥當勞(S346林口復興店) ⑪麥當勞(S346林口復興店) ⑫麥當勞(S346林口復興店) ⑬麥當勞(S346林口復興店) ⑭日月臭豆腐 ⑮麥當勞(S346林口復興店) ⑯麥當勞(S346林口復興店) ⑰北大文化豆漿店 ⑱酒串碳烤BBQ ⑲北大文化豆漿店 ⑳鬍鬚彎極品牛肉麵 ㉑龍鹽酥雞(林口長庚店) ㉒胖老爹美式炸雞(新北林口中山店) ㉓胖老爹美式炸雞(新北林口中山店) ㉔北大文化豆漿店 6,244元 13 廖育德RyoLYD 114年3月2日 ①114年3月2日14時19分許 ②同日15時29分許 ③同日16時13分許 ④同日17時56分許 ⑤同日18時13分許 ⑥同日19時1分許 ⑦同日19時54分許 ⑧同日20時21分許 ⑨同日21時11分許 ⑩同日21時41分許 ⑪同日21時54分許 ⑫同日22時54分許 ⑬同日23時53分許 ⑭114年3月3日0時11分許 ⑮同日0時17分許 ⑯同日0時38分許 ⑰同日0時57分許 ⑱同日1時26分許 ⑲同日1時37分許 ⑳同日1時59分許 ①すき家Sukiya(菜寮店) ②Burger King漢堡王(淡水英專店) ③爭鮮gogo(淡水中正店) ④B食堂 ⑤湘川烤魚餐廳 ⑥8鍋(淡大店) ⑦摩斯漢堡Mos Burger(淡水英專店) ⑧麥當勞(S269淡水中山店) ⑨麥當勞(S49淡水中正店) ⑩麥當勞(S49淡水中正店) ⑪邱記平價碳烤(淡水英專店) ⑫非嚐粥到 ⑬KEN雞 ⑭麥當勞(S49淡水中正店) ⑮麥當勞(S49淡水中正店) ⑯邵爺鐵板燒(水源店) ⑰清心福全(淡水中山店) ⑱老闆好會炒(淡水北新店) ⑲娘娘雞排(淡水竹圍店) ⑳歐啪鐵板燒 6,536元 14 王雅憓TW 114年3月7日 ①114年3月7日18時58分許 ②同日19時20分許 ③同日19時49分許 ④同日20時17分許 ⑤同日20時32分許 ⑥同日20時49分許 ⑦同日21時22分許 ⑧同日21時26分許 ⑨同日21時48分許 ⑩同日21時58分許 ⑪同日22時27分許 ⑫同日22時43分 ⑬同日23時7分許 ①樂三 便當共盒國 ②Burger Jing漢堡王(淡水英專店) ③石二鍋(淡水中山店) ④孫東寶(淡水英專店) ⑤鮮茶道(淡水中山北店) ⑥佳香麵館 ⑦胖老爹美式炸雞(淡水鄧公店) ⑧手路炒飯(淡水學府店) ⑨四爺麻辣食堂(新北淡水店) ⑩麥當勞(S269淡水中山店) ⑪胖老爹美式炸雞(淡水鄧公店) ⑫肯德基KFC炸雞漢堡店(淡水中山二店) ⑬雞來發炸雞(紅樹林店) 4,293元 15 吳嘉偉JohnnyWJW 114年3月14日 ①114年3月14日18時6分 ②同日18時21分 ③同日19時17分 ④同日20時7分 ⑤同日20時19分 ⑥同日21時25分 ⑦同日21時42分 ⑧同日22時13分 ⑨同日22時51分 ⑩同日23時30分 ⑪同日23時37分 ①Burger King漢堡王(桃園中華店) ②胖焢焢焢肉豬腳專賣店 ③東紳鐵板食堂 ④來來牛肉麵 ⑤四海遊龍(桃園高城店) ⑥大禾拉麵(桃園中正店) ⑦Tea's原味(桃園永安店) ⑧日拾鹽酥雞專賣(桃園永安店) ⑨蔬福素食鹹酥雞 ⑩碳先生碳烤店 ⑪瑩瑩雞排 4,548元 16 周暐翔TW 113年12月19日 無 無 0元 17 邱明聰Father 113年12月31日 無 無 0元 18 劉婷婷TW 114年2月25日 無 無 0元

裁判日期:202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