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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5 年金簡字第 171 號刑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金簡字第171號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黃琮竣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32433號),本院訊問後被告自白其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逕行判決如下:

主 文黃琮竣犯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第一款之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已繳回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部分應補充:被告黃琮竣係經由友人「張宗碩」而簽訂本案蝦皮帳號租賃契約書;證據部分除補充:㈠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民國115年3月16日函文檢附之本案蝦皮帳號資料1份,㈡被告黃琮竣於本院訊問時之自白外,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

二、論罪科刑:㈠按被告行為後,洗錢防制法固於113年7月31日修正公布全文

,並於同年8月2日起施行,惟修正前第15條之2規定,僅經移列為修正後第22條規定,並配合酌作文字修正,自非屬法律變更,應依法律適用之一般原則,直接適用裁判時之規定。本案被告以收受租金為對價,而提供其帳戶、帳號(下均統稱帳戶)予他人使用,核其所為,係犯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第1款、第1項之無正當理由收受對價提供帳戶罪。㈡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6條第2項原規定:「犯前4條之罪,在

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修正後洗錢防制法第23條第3項前段則規定:「犯前4條之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者,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本案被告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均自白犯行,且被告業已自動繳交犯罪所得新臺幣(下同)5千元(詳後述),無論依修正前、後之規定,均符合減輕其刑之條件,對於被告並無何有利或不利之影響,應依法律適用之一般原則,直接適用裁判時即修正後之規定,減輕其刑。

㈢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為圖賺取租金,任意提

供帳戶供他人使用,製造他人得以持之作為犯罪工具之潛在風險,有礙金融交易秩序之透明性,一旦發生犯罪行為,亦勢將使檢警更難以查緝犯罪,自應予相當之非難,兼衡被告之素行、自陳高職畢業,現從事玻璃帷幕工程工作,每月收入約4萬元,與家人同住等智識及生活狀況,及被告於偵、審中均坦承犯行,知所悔悟,犯後態度尚稱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之說明:被告因本案提供帳戶行為所獲得之租金報酬,合計為5千元,此據被告供述明確,上開犯罪所得,業據被告於偵查中全數繳回(114年度綠保字第744號),有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贓證物款收據1紙在卷可憑,該犯罪所得即屬扣案,惟僅係由國庫保管,依刑法第38條之3第1項規定,尚須法院為沒收裁判確定時,其所有權始移轉為國家所有,是本院仍應為沒收之諭知,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84條之1第1項第1款、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6 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劉景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陳映孜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7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洗錢防制法第22條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但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或基於親友間信賴關係或其他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裁處告誡。

經裁處告誡後逾五年再違反前項規定者,亦同。

違反第1項規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期約或收受對價而犯之。

二、交付、提供之帳戶或帳號合計三個以上。

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依前項或第4項規定裁處後,五年以內再犯。

前項第1款或第2款情形,應依第2項規定,由該管機關併予裁處之。

違反第1項規定者,金融機構、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及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應對其已開立之帳戶、帳號,或欲開立之新帳戶、帳號,於一定期間內,暫停或限制該帳戶、帳號之全部或部分功能,或逕予關閉。

前項帳戶、帳號之認定基準,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之期間、範圍、程序、方式、作業程序之辦法,由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警政主管機關應會同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建立個案通報機制,於依第2項規定為告誡處分時,倘知悉有社會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應通報直轄市、縣(市)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協助其獲得社會救助法所定社會救助。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
裁判日期:202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