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99 年重訴字第 132 號民事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132號原 告 臺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沈臨龍訴訟代理人 陳昆明律師被 告 鈺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江圓玉訴訟代理人 吳光陸律師被 告 富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藍秀澤訴訟代理人 藍銘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法定抵押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吳金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6 日

書記官 湯景富

裁判日期:201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