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236號原 告 陳允火訴訟代理人 林誌誠律師被 告 顏文隆訴訟代理人 林森敏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繼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4 日 書記官 林珊慧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等裁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