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783號原 告 簡道銘訴訟代理人 鍾周亮律師被 告 曾景煌訴訟代理人 李富祥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信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6 日 書記官 莊琬婷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登記等裁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