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1 年勞訴字第 133 號民事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勞訴字第133號原 告 劉國賢訴訟代理人 葛孟靈律師被 告 宜佳興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廖德一被 告 宏易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游明娟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職業災害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原告請陳報有無申請勞保失能給付、傷病給付等相關資料。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3 日

勞工法庭 法 官 劉以全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3 日

書記官 李略伊

裁判日期:201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