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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勞訴字第 157 號民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勞訴字第157號原 告 陳立妍

陳郅邦蘇澤民張耿昌共 同訴訟代理人 涂惠民律師被 告 台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博文訴訟代理人 葉繼升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加班費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3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陳立妍新臺幣1萬3,251元,及自民國111年10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應給付原告陳郅邦新臺幣49萬5,615元,及自民國111年10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三、被告應給付原告蘇澤民新臺幣6萬9,718元,及自民國111年10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四、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五、訴訟費用由原告陳立妍負擔20%、原告陳郅邦負擔37%、原告蘇澤民負擔19%、原告張耿昌負擔9%,餘由被告負擔。

六、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1萬3,251元為原告陳立妍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七、本判決第二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49萬5,615元為原告陳郅邦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八、本判決第三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6萬9,718元為原告蘇澤民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九、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分別定有明文。

查原告起訴原訴之聲明係:㈠被告應給付原告陳立妍新臺幣(下同)80萬4,044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㈡被告應給付原告陳郅邦193萬1,377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㈢被告應給付原告蘇澤民81萬6,596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㈣被告應給付原告張耿昌35萬8,973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見本院卷一第9至10頁),嗣變更聲明為:㈠被告應給付原告陳立妍17萬5,09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㈡被告應給付原告陳郅邦81萬9,255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㈢被告應給付原告蘇澤民25萬1,319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㈣被告應給付原告張耿昌13萬8,235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見本院卷四第191頁),核與前揭法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原告受僱於被告,擔任大客車駕駛員,任職期間、工作場所及駕車路線如附表1所示,每月工資約為5萬5,000元,屬於不定期限勞動契約關係。兩造間非屬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84條之1第1項第1至3款之工作,亦無書面約定工作時間,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故原告每日工作時間應為法定8小時,每日逾8小時之工時屬加班時數。原告陳立妍加班時數約平常日3小時,假日5至11小時;原告陳郅邦加班時數約平常日3至5小時,假日8至13小時;原告蘇澤民加班時數約平常日3至5小時,假日7至12小時;原告張耿昌加班時數約平常日3至5小時,假日7至12小時。加班費之計算應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基礎計算,依薪資明細表所示,原告每月工資項目應包含底薪、里程獎金、績效獎金、膳食費、分段津貼、整備津貼、月安全服務獎金、敬老津貼、專案獎金、公出津貼、加班公出津貼、業務補款、全薪假津貼、半薪假津等項目。又被告規定出車前應提早到站,依刷卡出勤記錄順序報到由調度員做酒測、行車執照查驗、駕駛員身心狀況檢查、行車紀錄器時間校對、出車時間等登載於行車憑單,經調度員用印後始得做汽車一級保養工作,需耗時約20至30分鐘;每趟次間幾無休息時間,常因交通堵塞致逾返站時間,故到站後,原告隨時處於被告調度員指揮出車提供駕駛工作狀態之待命時間;另原告於駕駛末班車返站將公車停於定位後,仍需由調度員上車以USB讀卡機讀取車輛行駛紀錄、悠遊卡紀錄及收零錢箱等庶務,引擎熄火後原告尚要檢查車上有無乘客遺失物,並為車輛簡易清潔,而上開末班車停妥後之收尾工作時間,約耗時15分鐘,並未登載於行車憑單最後一趟返站時間內。故原告之工時計算應以出車前整備時間、每日駕車時間、趟次間待命時間及末班車返站後至原告離站時間計算原告之每日工時。出車前整備時間以被告所提供簽到紀錄時間算至第一趟發車時間為準,就被告漏未提出簽到時間部分,原告請求列計為20分鐘;趟次間待命時間部分,扣除中退時間及中午1至2小時午休時間,以30分鐘為標準,待命期間逾30分鐘為休息時間,未逾30分鐘為待命時間,應認屬於工作時間;至末班車返站後至原告離站時間,因前述收尾工作時間,約耗時15分鐘,故以15分鐘為計算。依此計算,原告陳立妍於106年5月13日至109年1月18日之加班費總額為21萬3,664元,扣除被告已給付3萬8,574元,原告陳立妍尚可請求加班費17萬5,090元;原告陳郅邦於106年5月16日至108年9月10日之加班費總額為107萬1,994元,扣除被告已給付25萬2,739元,原告陳郅邦尚可請求加班費81萬9,255元;原告蘇澤民於106年5月13日至108年2月11日之加班費總額為33萬7,538元,扣除被告已給付8萬6,219元,原告蘇澤民尚可請求加班費25萬1,319元;原告張耿昌於106年5月16日至107年3月19日之加班費總額為16萬1,235元,扣除被告已給付2萬3,000元,原告張耿昌尚可請求加班費13萬8,235元。爰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2項、第39條規定,提起本件訴訟等情。並聲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陳立妍17萬5,09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㈡被告應給付原告陳郅邦81萬9,255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㈢被告應給付原告蘇澤民25萬1,319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㈣被告應給付原告張耿昌13萬8,235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㈤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原告雖主張以底薪、里程獎金、績效獎金、分段津貼、整備津貼、月安全服務獎金、敬老津貼、專案獎金、公出津貼、全薪假津貼、半薪假津貼、膳食費等作為加班費之計算基礎。然所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勞工在平日(不含國定假日、休息日)之正常工時內每小時工作可得獲取之工資數額,凡不具工資特性(勞務對價、經常性),或屬延長工時工資性質者,均不得計入。被告就底薪、里程獎金、績效獎金、膳食費等項目不爭執屬原告平日正常工時工資。然分段津貼係被告對駕駛員休息時間額外發給之補貼,係恩惠性給與,而非勞務對價;月安全服務獎金係被告基於主管機關要求,發給駕駛員鼓勵其安全駕駛之獎勵性給與,屬恩惠性給與,而非勞務對價;敬老津貼係被告依駕駛員當月載運、使用敬老悠遊卡支付公車票價之乘客,提撥該部分刷卡收入之一定比例發給駕駛之給付,應屬恩惠性、獎勵性給與,而非勞務對價;專案獎金係被告基於政府補助之運價增加,將該補貼回饋駕駛,倘政府補助運價調回則將停止發給,故屬恩惠性給與,而非勞務對價;全薪假津貼、半薪假津貼係被告發給有薪休假之津貼,非平日工作可得之工資;整備津貼屬被告已給付原告加班費之一部,並非正常工時工資;加班費一、加班費二均係被告已給付原告之加班費,公出津貼、加給公出津貼則屬休息日加班費,亦非正常工時工資。又原告於前班公車返站後至次班公車預定發車時間前之班次間隔,係可自由運用之休息時間,被告僅要求原告於預定發車時間準時發車,未干涉原告運用班次間休息時間之方式,亦未要求原告於兩班次間休息時間內從事其他工作或待命,且被告於公車停車場站設有休息室供駕駛員休息,原告可利用班次間空檔時間休息、處理自身事務或外出,被告並未約束原告於前後兩班次間之行為,故原告於前後兩班次間之時間為其休息時間,而非原告之待命或工作時間。況原告陳立妍除受領附表1所示薪資外,另於107年9至12月間受領加發公出津貼1萬0,600元,並於107年12月7日、108年5月17日分別受領3萬3,962元、1萬6,000元一例一休出勤加班費;原告陳郅邦除受領附表1所示薪資外,另於107年9至12月間、108年4至6月間受領加發公出津貼2萬2,600元,並於107年12月7日、108年5月14日分別受領4萬0,452元、1萬9,000元一例一休出勤加班費;原告蘇澤民除受領附表1所示薪資外,另於107年9至12月間受領加發公出津貼1萬6,000元,並於107年12月7日、108年5月17日分別受領4萬5,162元、2萬4,000元一例一休出勤加班費;原告張耿昌除受領附表1所示薪資外,於107年12月20日、108年5月17日分別受領4萬4,362元、8,800元一例一休出勤加班費。故原告已領取加班費,並書立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原告張耿昌拋棄離職前對被告之其他工資、加班費請求,原告陳立妍、陳郅邦、蘇澤民則已同意拋棄107年8月31日前對被告之其他工資、加班費請求,於原告拋棄之範圍內,其請求亦無理由(被告計算結果如附表2所示)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㈠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㈡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本院之判斷:㈠原告前受僱於被告擔任司機,任職期間、工作場所、駕車路

線及已受領薪資均如附表1所示;原告任職之調度站即三峽一站、三峽二站、林口站均設有司機休息室及男、女司機寢室;被告於原告任職期間,給付原告之項目包含底薪、里程獎金、績效獎金、敬老津貼、分段津貼、整備津貼、月安全服務獎金、專案獎金、公出津貼、「全薪假津貼、半薪假津貼、半薪津貼、加班費一、加班費二及膳食費等項目,且被告係以底薪、里程獎金、績效獎金、膳食費等項目,作為計算原告加班費之基礎;原告任職期間每趟駕駛公車出車前須提早到站,由被告調度員對原告進行酒精檢測等出車前身心狀況檢查,並於行車憑單中紀錄,且原告須為行車憑單背面所載12項出車前車輛一級保養等檢查,亦須與調度員校對行車紀錄器時間、查驗悠遊卡驗票機、站名播放器、公車動態資訊系統功能正常等行車前審查事項,上開事項檢查完畢後,原告及調度員須於每日行車憑單上簽名或蓋章;原告陳立妍除受領附表1所示薪資外,另於107年9至12月間受領1萬0,600元,並於107年12月7日、108年5月17日分別書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依序受領3萬3,962元、1萬6,000元;原告陳郅邦除受領附表1所示薪資外,另於107年9至12月間、108年4至6月間受領2萬2,600元,並於107年12月7日、108年5月14日分別書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依序受領4萬0,452元、1萬9,000元;原告蘇澤民除受領附表1所示薪資外,另於107年9至12月間受領1萬6,000元,並於107年12月7日、108年5月17日分別書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依序受領4萬5,162元、2萬4,000元;原告張耿昌除受領附表1所示薪資外,於107年12月20日、108年5月17日分別書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依序受領4萬4,362元、8,800元;兩造曾於新北市勞工局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惟調解不成立等事實,為兩造所不爭執(見本院卷二第89頁、本院卷三第9至11頁、第14頁、第97至98頁),並有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會議紀錄、被告三峽一站、三峽二站、林口站之司機休息室、司機寢室照片、原告書立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駕駛員以現金領取加發公出津貼之簽收名單為憑(見本院卷一第61至63頁、本院卷二第323至341頁、第371至378頁、本院卷三第15至48頁),堪信屬實。

㈡原告請求給付,為被告以前詞所拒。茲就爭點論述如下:

⒈計算原告加班費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之項目為何?敬老

津貼、分段津貼、整備津貼、月安全服務獎金、專案獎金、公出津貼、加給公出津貼、業務補款、全薪假津貼、半薪假津貼、半薪津貼等項目,是否均屬「平日正常工時工資」性質?⑴按勞基法第2條第3款關於工資之規定,所謂「因工作而獲

得之報酬」及「經常性之給付」,分別係指符合勞務對價性及給與經常性之給付,此項判斷應依一般社會之通常觀念為之,其給付名稱為何,尚非所問。又同法第24條所稱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僅以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內每小時所得報酬為限,勞工因延長工作時間所得及與工作時間之計算無關者,均不得併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之計算。故所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勞工「在平日(不包含國定假日、休息日)之正常工時(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內每小時工作可得獲取之工資數額」,凡不具工資性質(勞務對價、經常性)者,或屬延長工時工資性質者,均不得納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之計算基礎。

⑵被告係以底薪、里程獎金、績效獎金、膳食費為基礎計算

原告加班費,業如前述。茲就原告主張之其餘項目是否屬「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析述如下:

①敬老津貼之部分:

按敬老津貼係依駕駛員當月載運使用敬老悠遊卡支付公車票價之乘客,提撥該部分刷卡收入之一定比例發給駕駛員,足見兩造係約定以實際搭載使用敬老悠遊卡支付公車票價之乘客人數,以票值多寡為計算基礎,而與駕駛員駕駛時數(工作時間)無必然關係。再參酌老年或身心障礙人士上、下公車受其生理限制,可能較為不便,且票價亦由政府提供優惠補貼而較低廉,該津貼設置目的係為鼓勵駕駛員停泊、等待及接載該等人士,避免過站不停之情形,顯然具有恩惠性給予之性質,與駕駛員所提供之勞務難認具對價性,應非屬工資之一部,不得納入原告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而不得作為原告計算其平日加班費之依據。

②分段津貼之部分:

按分段津貼係因部分駕駛員在離峰時間,因部分班次之前一班公車返站至下一班公車發車間之休息時間較長(參每日行車班次表,見本院卷二第237至321頁),將導致駕駛員下一班次提供勞務時間延後,順延影響其當日最後提供勞務時間,則當日工時雖未超過8小時,但被告仍針對駕駛員因趟次間「休息時間較長」額外發給之補貼,如駕駛員無「休息時間較長」之情形,則不需發給此補貼。故分段津貼之性質應係恩惠性給與,並非平日正常工作時間因提供勞務所獲得之報酬,非屬工資性質,不得納入原告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而不得作為原告計算其平日加班費之依據。

③整備津貼之部分:

按整備津貼係被告就駕駛員每日開車出勤前,從事酒測、一級保養所花費之時間,依當月每日工資(底薪、里程獎金、績效獎金、膳食費)比例計算後發給之津貼,計給每日15分鐘作為每日得領取之整備津貼數額。但若駕駛員當日工作時數未滿8小時者,則不予發給。依此整備津貼之計算、發給方式觀之,被告係於駕駛員單日工作滿8小時者,始額外給付整備津貼,單日工作未滿8小時而無加班情形者,則不予發給,且不論駕駛員每日整備時間是否少於15分鐘均一律以15分鐘計算發給,顯然係將整備津貼認定為加班費之一部,而非原告平日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額之一部,自不得納入原告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而不得作為原告計算其平日加班費之依據。

④月安全服務獎金之部分:

按月安全服務獎金係被告基於主管機關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之要求,發給駕駛員鼓勵其安全駕駛之獎勵性給與。因駕駛員之行車違規行為,不僅影響乘客權益及道路行車安全,更得為主管機關評鑑、裁罰汽車運輸業者之事由。故被告發放服務獎金之目的既為維護行車安全,提高服務品質,減少行車事故及客訴之發生,其性質即屬於為鼓勵司機當月確能遵守行車安全服務規則,並無肇事、無交通違規或造成乘客損害客訴者,而提供經濟上誘因之勉勵性給與,如不符合規定者當月即不發給。足見月服務獎金須視是否符合一定條件而發給或不發給,即非屬按月均應發給之項目,核其性質應屬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2款規定之獎金性質,尚非工資之範疇,不得納入原告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而不得作為原告計算其平日加班費之依據。

⑤專案獎金之部分:

按政府基於特殊行政目的,對特定企業所為補貼,僅係該企業收入來源,尚難以企業使勞工完成該特殊行政目的工作所給付之報酬來源係政府之補貼,遽認勞工提供該部分勞務所得係屬企業恩惠性之給與而非屬報酬(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256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所發給之專案獎金,係因臺北市公車票價長年無法調漲,而公車業者需負擔之工資、油價等成本均有大幅增加,導致公車業者若僅依公車票價收取旅客運費,將陷於嚴重虧損,故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自100年1月起給予公車業者「公車票價差額補貼」,以彌補公車業者因票價未能調漲所生損失,但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要求公車業者需自100年起,對所屬員工每人每月加薪3,000元(見本院卷四第689至690頁),被告遂依該函之要求,將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要求對所屬員工之加薪數額(每月3,000元)按月給付予員工。揆之前揭說明,專案獎金性質上應屬工資性質,被告亦同意將專案獎金納入「平日正常工時工資」(見本院卷四第653至655頁)。

⑥公出津貼、加給公出津貼之部分:

按公出津貼及加給公出津貼均係被告針對駕駛員當月國定假日、休息日出勤,所給予之加班費,此觀被告之其他駕駛員即訴外人詹哲銘、林修順於另案(本院111年度勞訴字第119號,下稱另案)提出之薪資表載有「實領金額內含『加給公出津貼(加給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若干元』,已併同存入你的帳戶」等文字即明(見本院卷二第233至235頁)。又參諸被告之三峽一站、三峽二站、林口站駕駛員以現金領取加發公出津貼之簽收名單,亦有記載「發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等字句,益徵公出津貼及加給公出津貼性質上屬於一例一休、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費,並非原告平日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額之一部,自不得納入原告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而不得作為原告計算其平日加班費之依據。

⑦業務補款之部分:

原告主張被告迄未提出業務補款給付辦法規定及其公告實施證明文件,且被告給付原告之業務補款均為整數,應非加班費性質,另被告頗具規模,應不會生連續9個月、5個月、4個月計算加班費錯誤情事,故應依勞動事件法第37條規定,推定為原告平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款項云云。然依原告薪資表所示(見本院卷二第147至231頁),被告並未固定發給此款項,即與勞基法第2條第3款規定之「經常性給付」要件不符,又原告亦未說明業務補款與其工作內容有何關連而屬「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另觀諸被告薪資項目之說明(見本院卷四第447頁),業務補款係由主管額外加給之給付,性質上應屬被告給付其員工之恩惠性給與,並非平日正常工作時間因提供勞務所獲得之報酬,非屬工資性質,不得納入原告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而不得作為原告計算其平日加班費之依據。

⑧全薪假津貼、半薪假津貼、半薪津貼之部分:

被告就駕駛員薪資制度業已陳明其發給「平日正常工時工資」包含①底薪(被告係依每月1萬6,100元,除以每月30天,再乘以原告當月實際出勤日數,計算當月原告可領取之底薪數額)、②里程獎金(依原告當月實際行駛里程計算並發給)、③績效獎金(依原告當月載客營收之一定比例計算並發給)、④膳食費(依原告當月實際出勤天數,乘以每日60元發給原告)。次將底薪、里程獎金、績效獎金、膳食費加總後,除以原告當月實際出勤天數,即為原告當月每日可領取之「平日正常工時工資額」,再以原告當月之每日「平日正常工時工資額」除以8後,得出原告當月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故被告係依當月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及原告當月加班時數,分別計算、發給原告當月加班費。至於原告薪資明細表所列全薪假津貼、半薪假津貼、半薪津貼等項目,被告亦陳明因原告每月得領取之「平日工資」,係按「當月出勤天數」比例計算,故原告當月休有薪假(包含全薪休假如例假日、特別休假或國定假日等,及半薪休假如病假)時,雖原告當日並未實際出勤,但依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規定,被告仍應分別給予原告全薪或半薪。故被告依原告當月全薪休假(例假日、特別休假或國定假日休假)天數,乘以前述每日工資額後,另行發給原告全薪假津貼;另依原告當月休半薪假(病假)天數,乘以前述每日工資額,再乘以1/2後,發給原告半薪假津貼、半薪津貼。準此,全薪假津貼、半薪假津貼及半薪津貼,既是被告就原告當月未出勤(未提供勞務)之天數計算並發給原告之給付,即非屬提供勞務之對價,自不屬於工資性質,而不得作為原告計算其平日加班費之依據。

⑶基上所陳,原告自被告領取之給付中,其中底薪、里程獎

金、績效獎金、膳食費及專案獎金等項目,屬於「平日正常工時工資」;其餘項目均非原告「平日正常工時」之工資(全薪假津貼、半薪假津貼、半薪津貼等項目並非勞務對價;業務補款、敬老津貼、月安全服務獎金、分段津貼等項目則屬被告對原告之恩惠性、獎勵性給與;公出津貼、加給公出津貼係被告針對原告國定假日、休息日出勤給與之加班費;整備津貼、加班費一、加班費二等項目亦為被告已給付原告之加班費),自不得作為原告加班費之計算基礎。

⒉原告任職期間每日工作時間有無包含發車前整備期間、趟次

間間隔時間、末班車返站後處理事務時間?屬工作時間之各項時間計算標準為何?⑴發車前整備期間之部分:

原告雖主張:駕駛員出車前應提早到站,依刷卡出勤記錄順序報到,由調度員做酒測、行車執照查驗、駕駛員身心狀況檢查、行車紀錄器時間校對、出車時間等登載於行車憑單,經調度員用印後始得做汽車一級保養工作,需耗時約20至30分鐘,應以被告所提供簽到紀錄時間算至第一趟發車時間為準,如無簽到紀錄則應以20分鐘計算發車前整備期間云云。然稽之被告之其他駕駛員范振田於另案結證稱:「行車憑單上第一班發車時間就代表這一位同仁的上班時間」、「因為沒有打卡設置,所以用識別證感應就是報到時間,公司有規定第一班車前15分鐘會列入上班時間,也會計算工資」、「從一早感應報到,司機就執行他的駕駛工作,以公司規定要先做一級保養,保養的項目是看油、水、機械是否要保養,公司有安排每部車輛固定的保養時間,駕駛員要檢查燈號是否正常,比較細心的駕駛員也會打開引擎蓋看一看,一級保養只要4、5分鐘即可,駕駛員在感應報到的時候就要先做酒測,公司給予第一班車前的15分鐘足足有餘,再來駕駛員就按照前一天的班表出車,如果是固定班次,就是每趟車回來,把行車憑單交給調度,再等候班表上下一班次的時間出車,如果是機動班次,就等候調度簽派下一趟的時間,在行車憑單上都會登記」等語(見本院卷三第112至113頁)。復觀之被告提出之影片及錄影畫面截圖可知,影片中示範發車前整備工作之駕駛員,係以平緩之動作及步伐,於3分鐘內即可完成發車前整備工作(見本院卷四第479至501頁)。再佐以原告陳立妍、陳郅邦、蘇澤民之行車憑單及簽到記錄所示,其等依序於107年12月份、108年8月份、108年1月份,在簽到後至第一班車之間隔時間如附表3所示,可知其等自簽到至第一班車發車之間隔時間平均依序為13分鐘、17分鐘、19分鐘,但最短依序亦有1分鐘、11分鐘、11分鐘(見本院卷三第149至218頁、第246頁、第253頁、第257頁)。準此,被告抗辯以15分鐘列計發車前整備期間並計算工資,應屬可採。

⑵末班車反站後處理事務期間之部分:

原告雖主張:末班車返站後,需由調度員上車以USB讀卡機讀取車輛行駛紀錄、悠遊卡紀錄及收零錢箱等庶務,引擎熄火後尚需檢查車上有無乘客遺失物,並為車輛簡易清潔,上述末班車停妥後之收尾工作時間,約耗時15分鐘云云。然稽之范振田於另案結證稱:「末班車收班大部分把錢箱收完,把車輛停好,再把行車憑單交給調度,由調度按照當時的時間登記結班,司機就下班了」、「最後一班車,車輛開回來,由調度來收錢箱,司機把車輛停好,把行車憑單交給調度登記,就下班了」、「最後一班車返回站,營收的資料,在收錢箱的時候,調度會一起下載,行車紀錄器紙卡有的車輛有,有的沒有,差別在於用電的,每趟跑幾公里,都由調度下載營收資料一起下載,有紙本的就等停好車的時候,交給調度」、「駕駛員會檢查遺失物,只要幾秒鐘時間看一看,清潔車輛有另外的專人負責,不用司機負責」等語(見本院卷三第112至113頁)。被告之其他駕駛員黃益煥於他案(即本院110年度勞簡字第25號)亦結證稱:「收班的時間是都檢查完有沒有遺失物後才登記,之後就沒有再工作時間了」等語(見本院卷二第346頁)。足見末班車返站後,駕駛員將車輛停妥,即由調度員收錢箱並下載營收資料,駕駛員將行車憑單交給調度員登記後即可下班,不須再從事清潔或其他工作,堪認行車憑單所載末班車返站時間即為駕駛員下班時間。原告主張應再列計行車憑單(行車班次表)所載最後一趟返站時間後15分鐘作為下班離站工時云云,自難採信。

⑶趟次間隔時間之部分:

①細繹被告之員工工作規則第10條規定「駕駛員每班次與

班次之間歇時間,不約束其個人行為,為休息時間」;第12條規定「本公司員工連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為因應本業具有連續性之工作性質,前項休息時間,得於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間歇休息時間,不約束其個人行為,不列入工作時間計算」各等詞(見本院卷四第249頁),核與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第2款規定相仿(見本院卷二第145頁)。復稽之范振田於另案結證稱:「台北客運的公車司機在他自己負責駕駛的前一班車返站後、後一班車發車前之間的時間,公司沒有指派工作,司機只要休息等待下一趟駕駛的工作。我們站上有娛樂室及休息室及寢室,可以看電視、睡覺,都可以外出,做他自己的事情,公司沒有任何規定」、「除了每天第一班以外,其餘各班次每一班車出車前都要做酒測,只要幾秒鐘的時間,不需要再做一級保養或檢查車輛」等語(見本院卷三第113至114頁)。佐以被告之其他駕駛員黃益煥於他案(即本院110年度勞簡字第25號,下稱他案)結證稱:「每一個站都有設置休息室及男女駕駛寢室」;其他駕駛員吳志文於他案結證稱:「我是第一班,所以返站的時間幾乎都沒有在做事情,除了有看一下有沒有掉東西」、「第二趟以後我沒有在做甚麼,不用提前15分鐘到,因為休息時間我通常在車子裡面,除非是去外面上廁所,偶而會去吃東西」;其他駕駛員楊智凱於他案結證稱:「班次間通常不太會叫駕駛做其他的事情,通常都是駕駛的休息時間」;其他駕駛員張建華於他案結證稱:「每一趟返站有沒事情做」各等語(見本院卷二第350、354、

360、366頁)。足見前後二班次間之空檔,確屬原告之休息時間。

②原告雖主張:每日趟次間休息時間低於30分鐘者,應屬

待命時間,均應列計為工作時間云云。然按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勞基法第35條定有明文。次按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除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關於工作時間之規定外,其調派駕駛勤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二、連續駕車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15分鐘。但因工作具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者,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其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45分鐘,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第1項第2款亦規定甚明。審諸上開各條文意旨,休息時間需滿30分鐘以上者,應僅限於「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若為公車駕駛員,則為「連續駕駛4小時」)之情形。倘勞工繼續工作未滿4小時(或公車駕駛員連續駕駛未滿4小時),雇主已給予休息時間者,即不受勞基法第35條規定之限制。而依原告之每日行車班次表觀之,原告之連續工作時間(即原告駕駛同一班公車,自發車至返站所需時間)均未達4小時(見本院卷二第237至321頁),揆之前揭說明,被告自無須於每次班次間隔均給予30分鐘之休息時間,原告此部分主張自屬於法無據。

⒊原告簽署切結書暨領據、收據,是否生拋棄權利之效力?原

告得否請求被告給付107年8月31日前之加班費?原告雖主張上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所載拋棄其他工資、加班費請求之記載無效云云。惟勞基法關於工資、加班費等之規定,雖係為保護勞工而設,屬強制規定,依民法第71條規定,勞雇雙方自不得事先約定拋棄,如事先約定拋棄,即屬無效,但如勞工之請求權一旦發生,則為獨立之債權,依私法契約自由原則,勞工自非不得予以拋棄。而上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所載拋棄其他工資、加班費,經核均係已發生之債權,而屬原告得處分之事項,原告既已同意拋棄,依法自生其效力,不得再向被告為請求。另被告為時效抗辯,亦無審究之必要,併此敘明。

⒋原告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2項、第39條規

定,請求被告給付平日加班費、休息日加班費、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加班費,有無理由?金額若干?⑴被告陳明係依原告平日加班時數(區分「當日加班未逾2小

時」及「當日加班逾2小時」部分,分別依「平日每小時工資額」1.34倍或1.67倍計算)、休息日加班時數(於勞基法修正增列「休息日」之規定後,依平日每小時工資額「2.67倍」計算)及國定假日加班時數(區分「當日加班未逾2小時」及「當日加班逾2小時」部分,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兩倍,分別乘以1.34倍或1.67倍計算),分別計算並發給原告當月之加班費(見本院卷二第124頁)。

⑵原告陳立妍曾於107年9至12月間簽收現金1萬0,600元之公

出津貼,並於107年12月7日、108年5月17日分別書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依序受領3萬3,962元、1萬6,000元之一例一休出勤加班費;原告陳郅邦曾於107年9至12月間、108年4至6月間簽收現金2萬2,600元之公出津貼,並於107年12月7日、108年5月14日分別書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依序受領4萬0,452元、1萬9,000元之一例一休出勤加班費;原告蘇澤民曾於107年9至12月間簽收現金1萬6,000元之公出津貼,並於107年12月7日、108年5月17日分別書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依序受領4萬5,162元、2萬4,000元之一例一休出勤加班費;原告張耿昌於107年12月20日、108年5月17日分別書立切結書暨領據、收據,依序受領4萬4,362元、8,800元之一例一休出勤加班費,且原告陳立妍、陳郅邦、蘇澤民均已同意拋棄107年8月31日前對被告之其他工資、加班費請求,原告張耿昌亦同意拋棄107年3月24日離職前對被告之其他工資、加班費請求等事實,為兩造所不爭執,業如前述,並有切結書暨領據、收據及簽收名單可稽(見本院卷二第371至378頁、本院卷三第15至48頁)。準此,原告張耿昌既已於離職前拋棄任職期間其餘工資、加班費之請求,自無再向被告請求給付加班費之餘地。原告陳立妍、陳郅邦、蘇澤民則僅能請求被告給付107年9月後任職期間所生之加班費。

⑶基上所陳,專案獎金應納入「平日正常工時工資」,並應

加計每日發車前15分鐘整備時間計算每日工時,則被告應給付原告陳立妍、陳郅邦、蘇澤民之加班費總和共依序為6萬0,368元、68萬7,416元、14萬0,187元(詳如附表4至6所示),並應扣除被告已按月給付原告陳立妍、陳郅邦、蘇澤民之加班費依序為3萬6,517元、16萬9,201元、5萬4,469元(詳如附表7所示),亦應扣除前述原告陳立妍、陳郅邦、蘇澤民簽收現金之公出津貼依序為1萬0,600元、2萬2,600元、1萬6,000元。依此計算結果,被告尚應給付原告陳立妍1萬3,251元【計算式:60,368-36,517-10,600=13,251】,給付原告陳郅邦49萬5,615元【計算式:687,416-169,201-22,600=495,615】,給付原告蘇澤民6萬9,718元【計算式:140,187-54,469-16,000=69,718】。逾上開金額之範圍,則不應准許。

⑷末按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

責任;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5%,民法第229條第1項、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第203條分別定有明文。故原告陳立妍、陳郅邦、蘇澤民主張加班費之給付應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1年10月12日(見本院卷二第79、83頁)起算法定遲延利息,亦屬有據。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2項、第39條規定,請求被告給付陳立妍1萬3,251元、給付原告陳郅邦49萬5,615元、給付原告蘇澤民6萬9,718元,及均自111年10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判決第1至3項係就勞工之給付請求,為雇主敗訴之判決,依勞動事件法第44條第1項、第2項,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宣告被告得供擔保後免為假執行。

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之。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及舉證,經本院審酌後,認與判決結論均無影響,爰不一一論列,附此敘明。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85條第1項後段。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0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賴彥魁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0 日

書記官 林怡君附表1:

編號 原告 原告受僱被告之任職期間 工作場所 駕車路線 已受領 薪 資 起 迄 1 陳立妍 102年07月02日 108年01月31日 合意終止 被告之 三峽一站 910公車路線 (三峽一站往返板橋站) 被證1 2 陳郅邦 89年03月13日 108年09月11日 合意終止 被告之 三峽二站 921公車路線 (三峽二站往返板橋站) 被證2 3 蘇澤民 103年10月03日 108年02月12日 合意終止 被告之 林口站 920公車路線 (林口站往返板橋站) 被證3 4 張耿昌 101年04月20日 107年03月24日 合意終止 被告之 林口站 920公車路線 (林口站往返板橋站) 被證4附表2:

被告計算原告陳立妍加班費 編號 日期 已給付加班費 應給付加班費 被告已加給一例一休公出津貼 差額 1 107年09月 9,940 7,611 4,000 6,329 2 107年10月 7,608 8,238 1,000 370 3 107年11月 6,602 7,880 1,600 322 4 107年12月 8,685 8,608 4,000 4,077 5 108年01月 3,682 5,430 0 -1,748 溢付金額小計 11,098 短付金額小計 -1,748 總計 9,350 被告計算原告陳郅邦加班費 編號 日期 已給付加班費 應給付加班費 被告已加給一例一休公出津貼 差額 1 107年09月 17,224 26,543 3,000 -6,319 2 107年10月 14,596 22,842 1,000 -7,246 3 107年11月 22,264 25,956 4,000 308 4 107年12月 17,451 31,376 5,000 -8,925 5 108年01月 10,587 21,357 0 -10,770 6 108年02月 13,052 27,295 0 -14,243 7 108年03月 16,869 27,705 0 -10,836 8 108年04月 10,552 27,247 3,200 -13,495 9 108年05月 12,239 23,913 1,600 -10,074 10 108年06月 12,666 31,090 4,000 -14,424 11 108年07月 8,575 20,217 0 -11,642 12 108年08月 9,966 20,217 0 -10,251 13 108年09月 2,560 4,761 0 -2,201 溢付金額小計 308 短付金額小計 -120,426 總計 -120,118 被告計算原告蘇澤民加班費 編號 日期 已給付加班費 應給付加班費 被告已加給一例一休公出津貼 差額 1 107年09月 9,686 12,979 4,800 1,507 2 107年10月 10,565 12,423 3,200 1,342 3 107年11月 9,544 8,956 3,200 3,788 4 107年12月 10,046 14,096 4,800 750 5 108年01月 14,093 9,907 0 4,186 6 108年02月 535 2,316 0 -1,781 溢付金額小計 11,573 短付金額小計 -1,781 總計 9,789 備註: 一、專案獎金已納入原告平日正常工時工資。 二、整備津貼已納入原告已領加班費。 三、工時部分已納入每日頭班車發車前整備時間15分鐘,及各班車行車時間 ,但不含前後班次之間隔。 四、差額欄所示正數部分係被告溢付金額,負數部分則係被告短付金額。附表3:

原告陳立妍每日簽到時間至第一班車發車時間之時間差 編號 日期 簽到時間(A) (時:分:秒) 第一班車 發車時間(B) (時:分) 時間差 (B-A) 1 107年12月02日 06:37:58 06:45 08分鐘 2 107年12月03日 06:24:22 06:40 26分鐘 3 107年12月05日 06:21:36 06:32 11分鐘 4 107年12月06日 06:21:37 06:32 11分鐘 5 107年12月07日 06:25:40 06:40 15分鐘 6 107年12月08日 06:38:08 06:50 12分鐘 7 107年12月10日 06:24:19 06:40 16分鐘 8 107年12月11日 06:21:46 06:35 14分鐘 9 107年12月12日 06:30:46 06:40 10分鐘 10 107年12月13日 06:21:42 06:32 11分鐘 11 107年12月14日 06:25:51 06:45 20分鐘 12 107年12月15日 06:21:51 06:37 16分鐘 13 107年12月18日 06:22:02 06:36 14分鐘 14 107年12月19日 06:25:46 06:40 15分鐘 15 107年12月20日 06:23:10 06:32 09分鐘 16 107年12月21日 06:28:29 06:40 12分鐘 17 107年12月22日 06:25:32 06:36 11分鐘 18 107年12月24日 06:18:10 06:45 27分鐘 19 107年12月25日 06:29:41 06:42 13分鐘 20 107年12月26日 06:35:23 06:40 05分鐘 21 107年12月27日 06:28:16 06:45 17分鐘 22 107年12月28日 06:32:06 06:44 12分鐘 23 107年12月29日 06:29:28 06:30 1分鐘 平均 13分鐘 原告陳郅邦每日簽到時間至第一班車發車時間之時間差 編號 日期 簽到時間(A) (時:分:秒) 第一班車 發車時間(B) (時:分) 時間差 (B-A) 1 108年08月01日 07:14:22 07:30 16分鐘 2 108年08月02日 07:10:23 07:30 20分鐘 3 108年08月05日 06:52:12 07:10 18分鐘 4 108年08月06日 06:51:23 07:06 15分鐘 5 108年08月07日 06:19:20 06:48 29分鐘 6 108年08月08日 06:34:28 06:54 20分鐘 7 108年08月12日 05:45:30 06:00 15分鐘 8 108年08月13日 07:32:07 07:54 22分鐘 9 108年08月14日 07:30:21 07:42 12分鐘 10 108年08月15日 07:15:22 07:30 15分鐘 11 108年08月20日 07:45:23 07:12 27分鐘 12 108年08月21日 06:45:12 07:00 15分鐘 13 108年08月22日 06:44:28 07:00 16分鐘 14 108年08月23日 06:28:56 06:42 14分鐘 15 108年08月26日 05:49:02 06:00 11分鐘 16 108年08月27日 07:35:50 07:54 19分鐘 17 108年08月28日 07:36:21 07:48 12分鐘 18 108年08月29日 07:13:25 07:30 17分鐘 19 108年08月30日 07:14:11 07:30 16分鐘 平均 17分鐘 原告蘇澤民每日簽到時間至第一班車發車時間之時間差 編號 日期 簽到時間(A) (時:分:秒) 第一班車 發車時間(B) (時:分) 時間差 (B-A) 1 108年01月02日 04:57:49 05:24 27分鐘 2 108年01月03日 14:21:23 14:36 15分鐘 3 108年01月04日 14:46:40 15:00 14分鐘 4 108年01月06日 12:14:13 12:36 22分鐘 5 108年01月07日 14:17:15 14:40 23分鐘 6 108年01月8日 14:10:28 14:30 20分鐘 7 108年01月9日 13:57:35 14:20 23分鐘 8 108年01月10日 14:44:52 15:00 16分鐘 9 108年01月11日 14:38:31 14:50 12分鐘 10 108年01月13日 05:18:04 05:30 12分鐘 11 108年01月14日 05:04:41 05:25 21分鐘 12 108年01月15日 05:01:39 05:20 19分鐘 13 108年01月16日 05:04:14 05:15 11分鐘 14 108年01月18日 04:52:10 05:12 20分鐘 15 108年01月19日 04:41:12 05:00 19分鐘 16 108年01月20日 05:59:21 06:15 16分鐘 17 108年01月21日 04:56:16 05:18 22分鐘 18 108年01月22日 04:51:43 05:12 21分鐘 19 108年01月23日 04:48:06 05:10 22分鐘 20 108年01月24日 04:45:29 05:00 15分鐘 21 108年01月25日 05:00:19 05:24 24分鐘 22 108年01月27日 05:49:17 06:00 11分鐘 23 108年01月28日 04:43:31 05:06 23分鐘 24 108年01月29日 04:36:05 05:00 24分鐘 25 108年01月30日 05:05:17 05:25 20分鐘 26 108年01月31日 05:00:25 05:20 20分鐘 平均 19分鐘附表4:本院計算原告陳立妍加班費編號 日期 加班類型 工作時數 薪資 當月 工作日數 加班費 1 107年09月01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7時15分 29,908元 25日 2,895元 2 107年09月03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20分 0元 3 107年09月04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25分 0元 4 1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04分 0元 5 107年09月06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10分 0元 6 107年09月07日 星期五 平日 05時51分 0元 7 107年09月08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7時31分 3,001元 8 107年09月10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40分 0元 9 107年09月11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10分 0元 10 107年09月12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36分 0元 11 107年09月13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16分 0元 12 107年09月14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38分 0元 13 107年09月17日 星期一 平日 08時03分 10元 14 107年09月18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34分 0元 15 107年09月19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43分 0元 16 107年09月20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42分 0元 17 107年09月21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39分 0元 18 107年09月23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7時29分 3,738元 19 107年09月24日 星期一 國定假日 07時00分 3,496元 20 107年09月25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07分 0元 21 107年09月26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11分 0元 22 107年09月27日 星期四 平日 08時08分 27元 23 107年09月28日 星期五 平日 08時01分 3元 24 107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7時13分 2,881元 25 107年09月30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7時17分 3,638元 26 107年10月01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42分 28,087元 24日 0元 27 107年10月03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23分 0元 28 107年10月04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28分 0元 29 107年10月05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56分 0元 30 107年10月06日 星期五 休息日 07時34分 2,955元 31 107年10月08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49分 0元 32 107年10月09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21分 0元 33 107年10月10日 星期三 國定假日 07時15分 3,542元 34 1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平日 06時57分 0元 35 107年10月12日 星期五 平日 08時19分 62元 36 107年10月15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01分 0元 37 107年10月16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37分 0元 38 107年10月17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50分 0元 39 107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54分 0元 40 107年10月19日 星期五 平日 08時08分 26元 41 107年10月22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18分 0元 42 1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33分 0元 43 107年10月24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40分 0元 44 1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51分 0元 45 107年10月26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16分 0元 46 107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7時46分 3,033元 47 1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05分 0元 48 1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22分 0元 49 1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平日 04時39分 0元 50 107年11月01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45分 26,660元 23日 0元 51 107年11月02日 星期五 平日 08時08分 26元 52 107年11月03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5時51分 2,263元 53 107年11月05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15分 0元 54 107年11月06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37分 0元 55 107年11月07日 星期三 平日 04時57分 0元 56 107年11月08日 星期四 平日 06時35分 0元 57 107年11月09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20分 0元 58 1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7時55分 3,063元 59 1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 平日 06時10分 0元 60 107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33分 0元 61 107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平日 08時47分 152元 62 107年11月15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36分 0元 63 1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38分 0元 64 107年11月17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7時30分 2,901元 65 1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平日 08時04分 13元 66 1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32分 0元 67 1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25分 0元 68 1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 平日 08時00分 0元 69 107年11月23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41分 0元 70 1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5時58分 2,308元 71 1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平日 08時04分 13元 72 1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19分 0元 73 107年12月02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7時17分 23,737元 23日 3,138元 74 107年12月03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43分 0元 75 107年12月05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40分 0元 76 107年12月06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28分 0元 77 107年12月07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48分 0元 78 107年12月08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8時08分 2,801元 79 107年12月10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37分 0元 80 1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59分 0元 81 107年12月12日 星期三 平日 06時10分 0元 82 107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平日 04時22分 0元 83 107年12月14日 星期五 平日 08時11分 32元 84 107年12月15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8時37分 2,968元 85 107年12月18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36分 0元 86 107年12月19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27分 0元 87 107年12月20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15分 0元 88 10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33分 0元 89 107年12月22日 星期五 休息日 07時29分 2,577元 90 107年12月24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20分 0元 91 107年12月25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57分 0元 92 107年12月26日 星期三 平日 08時10分 29元 93 107年12月27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29分 0元 94 107年12月28日 星期五 平日 04時30分 0元 95 107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8時00分 2,755元 96 108年01月05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7時30分 11,989元 10日 3,001元 97 108年01月08日 星期二 平日 03時01分 0元 98 108年01月10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40分 0元 99 108年01月11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48分 0元 100 108年01月12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7時33分 3,021元 101 108年01月14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44分 0元 102 108年01月15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49分 0元 103 108年01月16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16分 0元 104 108年01月17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41分 0元 105 108年01月18日 星期五 平日 04時21分 0元 合計 60,368元 備註: 一、平日加班未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工作時數-8)×1.34,元以下四捨五入】。 二、平日加班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工作時數-8)×1.67,元以下四捨五入】。 三、休息日加班時數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工作時數×2.67,元以下四捨五入】。 四、國定假日、例假日加班未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2×工作時數×1.34,元以下四捨五入】。 五、國定假日、例假日加班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2×工作時數×1.67,元以下四捨五入】。 六、工作時數已加計整備時間15分鐘。附表5:本院計算原告陳郅邦加班費編號 日期 加班類型 工作時數 薪資 當月 工作日數 加班費 1 107年09月01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0時36分 29,329元 25日 4,150元 2 107年09月02日 星期日 例假日 10時02分 4,914元 3 107年09月03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41分 657元 4 107年09月04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41分 657元 5 1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32分 620元 6 107年09月06日 星期四 平日 09時58分 386元 7 107年09月07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54分 710元 8 107年09月08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0時14分 4,007元 9 107年09月10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07分 763元 10 107年09月11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19分 812元 11 107年09月12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54分 710元 12 107年09月13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28分 849元 13 107年09月14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31分 861元 14 107年09月17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12分 784元 15 107年09月18日 星期二 平日 12時00分 980元 16 107年09月19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00分 735元 17 107年09月20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16分 800元 18 107年09月21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47分 927元 19 107年09月22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1時06分 4,346元 20 107年09月24日 星期一 國定假日 09時47分 4,792元 21 107年09月25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39分 649元 22 107年09月26日 星期三 平日 05時49分 0元 23 107年09月27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18分 808元 24 107年09月28日 星期五 平日 02時32分 0元 25 107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0時44分 4,203元 26 107年10月01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24分 27,097元 24日 801元 27 107年10月02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04分 723元 28 107年10月03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41分 632元 29 107年10月04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09分 742元 30 107年10月05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19分 782元 31 107年10月08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58分 699元 32 107年10月09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06分 731元 33 1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33分 837元 34 107年10月12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39分 625元 35 107年10月15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45分 648元 36 107年10月16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48分 660元 37 107年10月17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21分 790元 38 107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平日 01時55分 0元 39 107年10月19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19分 782元 40 107年10月21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9時49分 4,627元 41 107年10月22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05分 727元 42 1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34分 605元 43 107年10月24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26分 574元 44 1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39分 625元 45 107年10月26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25分 570元 46 107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0時10分 3,831元 47 1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55分 687元 48 1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36分 613元 49 1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25分 805元 50 107年11月01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04分 31,673元 26日 780元 51 107年11月02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35分 657元 52 107年11月03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1時09分 4,533元 53 107年11月05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42分 687元 54 107年11月06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54分 737元 55 107年11月07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30分 636元 56 107年11月08日 星期四 平日 09時59分 405元 57 107年11月09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43分 691元 58 107年11月11日 星期日 例假日 10時04分 5,120元 59 1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39分 674元 60 107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08分 797元 61 107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49分 716元 62 107年11月15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34分 653元 63 1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57分 750元 64 107年11月18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9時50分 5,001元 65 1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44分 695元 66 1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45分 699元 67 1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18分 585元 68 1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 平日 12時15分 1,081元 69 107年11月23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51分 725元 70 1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0時12分 4,147元 71 107年11月25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9時57分 5,061元 72 1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50分 721元 73 1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14分 822元 74 1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12分 814元 75 1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25分 869元 76 107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0時32分 30,813元 26日 4,166元 77 107年12月03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23分 837元 78 107年12月04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20分 825元 79 107年12月05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46分 684元 80 107年12月06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37分 647元 81 107年12月07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10分 783元 82 107年12月08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0時24分 4,114元 83 107年12月10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04分 759元 84 1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27分 606元 85 107年12月12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44分 676元 86 107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43分 672元 87 107年12月14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23分 837元 88 107年12月15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0時38分 4,206元 89 1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02分 750元 90 107年12月18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39分 656元 91 107年12月19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19分 821元 92 107年12月20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42分 668元 93 107年12月21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11分 788元 94 107年12月22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0時58分 4,338元 95 107年12月24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05分 763元 96 107年12月25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37分 895元 97 107年12月26日 星期三 平日 12時09分 1,027元 98 107年12月27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58分 734元 99 107年12月28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49分 944元 100 1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 例假日 10時20分 5,113元 101 107年12月31日 星期一 國定假日 09時44分 4,816元 102 108年01月01日 星期二 國定假日 10時53分 24,466元 20日 5,558元 103 108年01月02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47分 966元 104 108年01月03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10分 809元 105 108年01月04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22分 860元 106 108年01月07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54分 741元 107 108年01月08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39分 677元 108 108年01月09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02分 775元 109 108年01月10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35分 660元 110 108年01月11日 星期五 平日 09時41分 345元 111 108年01月15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47分 711元 112 108年01月16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15分 830元 113 108年01月17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48分 715元 114 108年01月18日 星期五 平日 08時48分 164元 115 108年01月19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0時38分 4,341元 116 108年01月21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40分 681元 117 108年01月22日 星期二 平日 04時02分 0元 118 108年01月25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21分 855元 119 108年01月26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8時50分 3,606元 120 108年01月28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43分 694元 121 10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40分 936元 122 108年02月01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05分 22,627元 19日 767元 123 108年02月02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9時56分 3,948元 124 108年02月03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3時09分 1,566元 125 108年02月07日 星期四 國定假日 08時39分 4,301元 126 108年02月08日 星期五 國定假日 09時13分 4,583元 127 108年02月09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8時56分 3,551元 128 108年02月11日 星期一 平日 09時37分 322元 129 108年02月12日 星期二 平日 03時18分 0元 130 108年02月14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48分 696元 131 108年02月15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55分 725元 132 108年02月16日 星期六 休息日 10時17分 4,087元 133 108年02月18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32分 630元 134 108年02月19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23分 592元 135 108年02月20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27分 609元 136 108年02月21日 星期四 平日 03時29分 0元 137 108年02月24日 星期日 例假日 10時04分 5,005元 138 108年02月25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56分 729元 139 108年02月26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45分 684元 140 108年02月27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19分 825元 141 108年03月04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20分 23,774元 21日 788元 142 108年03月05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03分 721元 143 108年03月06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56分 930元 144 108年03月07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43分 878元 145 108年03月08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12分 756元 146 108年03月09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9時39分 3,646元 147 108年03月11日 星期一 平日 03時55分 0元 148 108年03月13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18分 544元 149 108年03月14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23分 563元 150 108年03月15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11分 752元 151 108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7時10分 2,708元 152 108年03月18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26分 575元 153 108年03月19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44分 646元 154 108年03月20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30分 591元 155 108年03月21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34分 607元 156 108年03月22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47分 658元 157 108年03月25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18分 544元 158 108年03月26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05分 729元 159 108年03月27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19分 547元 160 108年03月28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18分 544元 161 108年03月29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49分 666元 162 108年04月01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53分 25,353元 20日 763元 163 108年04月02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35分 684元 164 108年04月03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29分 922元 165 108年04月08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57分 781元 166 108年04月09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48分 0元 167 108年04月10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33分 675元 168 108年04月11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28分 653元 169 108年04月12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15分 595元 170 108年04月15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46分 732元 171 108年04月16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35分 948元 172 108年04月17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38分 697元 173 108年04月18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18分 609元 174 108年04月19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04分 812元 175 108年04月22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08分 565元 176 108年04月23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14分 591元 177 108年04月24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43分 719元 178 108年04月25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30分 662元 179 108年04月26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44分 723元 180 108年04月29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41分 710元 181 108年04月30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02分 803元 182 108年05月01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17分 24,390元 20日 581元 183 108年05月02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57分 751元 184 108年05月03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06分 789元 185 108年05月06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41分 683元 186 108年05月07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49分 717元 187 108年05月08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33分 649元 188 108年05月09日 星期四 平日 12時45分 1,209元 189 108年05月13日 星期一 平日 05時27分 0元 190 108年05月15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44分 696元 191 108年05月16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43分 692元 192 108年05月17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49分 972元 193 108年05月21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07分 793元 194 108年05月22日 星期三 平日 09時29分 303元 195 108年05月23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52分 0元 196 108年05月24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26分 619元 197 108年05月27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10分 806元 198 108年05月28日 星期二 平日 05時59分 0元 199 108年05月29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26分 619元 200 108年05月30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43分 692元 201 108年05月31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21分 853元 202 108年06月04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12分 22,021元 18日 817元 203 108年06月05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51分 728元 204 108年06月06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08分 800元 205 108年06月10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12分 817元 206 108年06月11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09分 804元 207 108年06月12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38分 928元 208 108年06月13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39分 932元 209 108年06月14日 星期五 平日 12時03分 1,034元 210 108年06月17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27分 881元 211 108年06月18日 星期二 平日 02時17分 0元 212 108年06月19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44分 698元 213 108年06月20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42分 690元 214 108年06月21日 星期五 平日 10時46分 707元 215 108年06月24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36分 919元 216 108年06月25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03分 779元 217 108年06月26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49分 719元 218 108年06月27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20分 851元 219 108年06月28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27分 881元 220 108年07月01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56分 26,070元 22日 726元 221 108年07月02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58分 981元 222 108年07月03日 星期三 平日 14時07分 1,513元 223 108年07月04日 星期四 平日 05時35分 0元 224 108年07月05日 星期五 平日 09時21分 268元 225 108年07月08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19分 573元 226 108年07月09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55分 721元 227 108年07月10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48分 693元 228 108年07月11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06分 767元 229 108年07月12日 星期五 平日 09時37分 321元 230 108年07月15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20分 577元 231 108年07月16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48分 693元 232 108年07月17日 星期三 平日 08時01分 3元 233 108年07月18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09分 779元 234 108年07月19日 星期五 平日 05時37分 0元 235 108年07月22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46分 684元 236 108年07月23日 星期二 平日 11時06分 767元 237 108年07月24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21分 829元 238 108年07月25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52分 172元 239 108年07月26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13分 796元 240 108年07月29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54分 717元 241 108年07月30日 星期二 平日 05時47分 0元 242 108年08月01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17分 24,329元 19日 610元 243 108年08月02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00分 802元 244 108年08月05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35分 691元 245 108年08月06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29分 664元 246 108年08月07日 星期三 平日 11時00分 802元 247 108年08月08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13分 593元 248 108年08月12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56分 784元 249 108年08月13日 星期二 平日 02時24分 0元 250 108年08月14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45分 735元 251 108年08月15日 星期四 平日 09時57分 418元 252 108年08月20日 星期二 平日 03時48分 0元 253 108年08月21日 星期三 平日 10時09分 575元 254 108年08月22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24分 642元 255 108年08月23日 星期五 平日 08時49分 175元 256 108年08月26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26分 650元 257 108年08月27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40分 713元 258 108年08月28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32分 0元 259 108年08月29日 星期四 平日 10時23分 637元 260 108年08月30日 星期五 平日 09時44分 372元 261 108年09月02日 星期一 平日 10時41分 9,079元 7日 727元 262 108年09月03日 星期二 平日 10時40分 722元 263 108年09月04日 星期三 平日 09時16分 275元 264 108年09月05日 星期四 平日 11時47分 1,024元 265 108年09月06日 星期五 平日 11時20分 902元 266 108年09月09日 星期一 平日 11時25分 925元 267 108年09月10日 星期二 平日 03時58分 0元 合計 287,416元 備註: 一、平日加班未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工作時數-8)×1.34,元以下四捨五入】。 二、平日加班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工作時數-8)×1.67,元以下四捨五入】。 三、休息日加班時數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工作時數×2.67,元以下四捨五入】。 四、國定假日、例假日加班未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2×工作時數×1.34,元以下四捨五入】。 五、國定假日、例假日加班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2×工作時數×1.67,元以下四捨五入】。 六、工作時數已加計整備時間15分鐘。附表6:本院計算原告蘇澤民加班費編號 日期 加班類型 工作時數 薪資 當月 工作日數 加班費 1 107年09月02日 星期日 例假日 8時39分 30,825元 25日 4,453元 2 107年09月03日 星期一 平日 08時39分 134元 3 107年09月04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56分 0元 4 1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平日 06時51分 0元 5 107年09月06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06分 0元 6 107年09月07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19分 0元 7 107年09月09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8時24分 4,324元 8 107年09月10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09分 0元 9 107年09月11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53分 0元 10 107年09月12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09分 0元 11 107年09月13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08分 0元 12 107年09月14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31分 0元 13 107年09月15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9時19分 3,834元 14 107年09月17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14分 0元 15 107年09月18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21分 0元 16 107年09月19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02分 0元 17 107年09月20日 星期四 平日 06時58分 0元 18 107年09月21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11分 0元 19 107年09月23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7時24分 3,809元 20 107年09月24日 星期一 國定假日 08時20分 4,290元 21 107年09月25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46分 0元 22 107年09月26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10分 0元 23 107年09月28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12分 0元 24 107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9時07分 3,752元 25 107年09月30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9時03分 4,659元 26 107年10月01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28分 32,748元 27日 0元 27 107年10月02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35分 0元 28 107年10月03日 星期三 平日 06時35分 0元 29 107年10月04日 星期四 平日 06時45分 0元 30 107年10月05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05分 0元 31 107年10月06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8時53分 3,596元 32 107年10月07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8時22分 4,237元 33 107年10月08日 星期一 平日 06時20分 0元 34 107年10月09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53分 0元 35 1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09分 0元 36 107年10月12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29分 0元 37 107年10月13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8時44分 3,535元 38 107年10月15日 星期一 平日 06時36分 0元 39 107年10月16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13分 0元 40 107年10月17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15分 0元 41 107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平日 06時53分 0元 42 107年10月19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17分 0元 43 107年10月20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9時05分 3,677元 44 107年10月22日 星期一 平日 06時42分 0元 45 1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02分 0元 46 107年10月24日 星期三 平日 06時59分 0元 47 1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 平日 06時46分 0元 48 107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9時06分 3,684元 49 107年10月28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9時05分 4,600元 50 1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15分 0元 51 1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46分 0元 52 10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40分 0元 53 107年11月01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23分 31,987元 26日 0元 54 107年11月02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03分 0元 55 107年11月04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8時26分 4,332元 56 107年11月05日 星期一 平日 06時54分 0元 57 107年11月06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55分 0元 58 107年11月07日 星期三 平日 06時51分 0元 59 107年11月09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29分 0元 60 1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8時48分 3,613元 61 107年11月11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8時31分 4,374元 62 1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 平日 06時44分 0元 63 107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42分 0元 64 107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19分 0元 65 107年11月15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13分 0元 66 1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 平日 06時41分 0元 67 107年11月17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9時07分 3,743元 68 1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平日 06時59分 0元 69 1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39分 0元 70 1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13分 0元 71 1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37分 0元 72 107年11月23日 星期五 平日 06時51分 0元 73 1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8時28分 3,476元 74 1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平日 06時58分 0元 75 1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53分 0元 76 1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23分 0元 77 1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 平日 06時34分 0元 78 1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平日 06時56分 0元 79 107年12月02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9時04分 31,865元 26日 4,639元 80 107年12月03日 星期一 平日 06時41分 0元 81 107年12月04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16分 0元 82 107年12月05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12分 0元 83 107年12月06日 星期四 平日 06時57分 0元 84 107年12月07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11分 0元 85 107年12月09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8時46分 4,486元 86 107年12月10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25分 0元 87 1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41分 0元 88 107年12月12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13分 0元 89 107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平日 06時55分 0元 90 107年12月14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33分 0元 91 107年12月16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9時03分 4,631元 92 1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07分 0元 93 107年12月18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10分 0元 94 107年12月19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26分 0元 95 107年12月20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04分 0元 96 107年12月21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13分 0元 97 107年12月23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9時22分 4,793元 98 107年12月24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26分 0元 99 107年12月25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51分 0元 100 107年12月26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10分 0元 101 107年12月27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37分 0元 102 107年12月28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09分 0元 103 1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8時53分 4,545元 104 107年12月31日 星期一 國定假日 08時50分 4,520元 105 108年01月02日 星期三 平日 09時32分 31,294元 26日 309元 106 108年01月03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23分 0元 107 108年01月04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26分 0元 108 108年01月06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8時56分 4,489元 109 108年01月07日 星期一 平日 06時51分 0元 110 108年01月08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38分 0元 111 108年01月09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06分 0元 112 108年01月10日 星期四 平日 07時13分 0元 113 108年01月11日 星期五 平日 07時37分 0元 114 108年01月13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9時24分 4,724元 115 108年01月14日 星期一 平日 09時41分 339元 116 108年01月15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14分 0元 117 108年01月16日 星期三 平日 07時19分 0元 118 108年01月18日 星期五 平日 09時51分 373元 119 108年01月19日 星期六 休息日 06時41分 2,685元 120 108年01月20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8時59分 4,514元 121 108年01月21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09分 0元 122 108年01月22日 星期二 平日 06時57分 0元 123 108年01月23日 星期三 平日 06時58分 0元 124 108年01月24日 星期四 平日 06時49分 0元 125 108年01月25日 星期五 平日 09時20分 269元 126 108年01月27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9時08分 4,590元 127 108年01月28日 星期一 平日 07時12分 0元 128 108年01月29日 星期二 平日 07時23分 0元 129 108年01月30日 星期三 平日 09時48分 363元 130 108年01月31日 星期四 平日 06時55分 0元 131 108年02月01日 星期五 平日 06時44分 7,927元 6日 0元 132 108年02月03日 星期日 例假日 08時09分 4,495元 133 108年02月04日 星期一 國定假日 07時46分 4,284元 134 108年02月05日 星期二 國定假日 08時34分 4,725元 135 108年02月06日 星期三 國定假日 07時47分 4,293元 136 108年02月11日 星期一 平日 06時45分 0元 合計 140,187元 備註: 一、平日加班未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工作時數-8)×1.34,元以下四捨五入】。 二、平日加班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工作時數-8)×1.67,元以下四捨五入】。 三、休息日加班時數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工作時數×2.67,元以下四捨五入】。 四、國定假日、例假日加班未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2×工作時數×1.34,元以下四捨五入】。 五、國定假日、例假日加班逾2小時計算方式【計算式:薪資÷當月工作日數÷8×2×工作時數×1.67,元以下四捨五入】。 六、工作時數已加計整備時間15分鐘。附表7:被告已給付陳立妍之加班費 編號 月份 給付項目 小計 整備津貼 公出津貼 加給公出津貼 加班費一 加班費二 1 107年09月 457 7,308 0 2,175 0 9,940 2 107年10月 471 5,135 0 2,002 0 7,608 3 107年11月 387 4,128 0 2,087 0 6,602 4 107年12月 433 6,240 0 2,012 0 8,685 5 108年01月 0 2,859 0 823 0 3,682 合計 36,517 被告已給付原告陳郅邦之加班費 編號 月份 給付項目 小計 整備津貼 公出津貼 加給公出津貼 加班費一 加班費二 1 107年09月 500 7,301 0 8,062 1,361 17,224 2 107年10月 502 5,235 0 8,066 793 14,596 3 107年11月 565 4,172 0 9,795 7,732 22,264 4 107年12月 559 6,798 0 8,185 2,509 18,051 5 108年01月 305 3,080 0 7,202 0 10,587 6 108年02月 0 7,721 0 5,331 0 13,052 7 108年03月 385 6,804 3,00 6,480 0 16,869 8 108年04月 279 4,620 0 5,653 0 10,552 9 108年05月 273 3,850 0 8,116 0 12,239 10 108年06月 273 5,390 0 7,003 0 12,666 11 108年07月 289 3,080 0 5,206 0 8,575 12 108年08月 0 3,080 0 6,886 0 9,966 13 108年09月 0 770 0 1,790 0 2,560 合計 169,201 被告已給付原告蘇澤民之加班費 編號 月份 給付項目 小計 整備津貼 公出津貼 加給公出津貼 加班費一 加班費二 1 107年09月 197 7,371 0 2,118 0 9,686 2 107年10月 174 5,215 0 5,176 0 10,565 3 107年11月 198 4,220 0 5,126 0 9,544 4 107年12月 328 6,300 0 3,418 0 10,046 5 108年01月 300 4,112 3,200 6,481 0 14,093 6 108年02月 0 0 0 535 0 535 合計 54,469

裁判案由:請求給付加班費
裁判日期:2025-06-20